建议内容:
购置中巴或大巴车用于接送上中小学的学生是大部分村委会重视教育、关心下一代,为百姓分忧解愁办实事、办好事之举,这对于集体经济并不厚实的村来说,已是尽了大力的了,但车辆、交通各项规费又给他们平添了难题,迫切希望市政府能出台个小政策,为学生班车减免规费,这也算是政府为减轻农民负担做了一件大实事。 关于这个问题的建议,我们在去年的人代会期间已提交过了,有关部门给予的答复是:规费的减免其决定权在省厅,我们说了不算。我们的看法不尽相同。文登市已在2004年就已为学生班车减免了规费,《威海日报》还做了报道,难道文登市的规费减免权就不在省厅了吗?因此我们还是建议政府对这个问题给予足够的重视,是否可采取转移支付的方法给以解决。
代表姓名:张祖刚、张永喜、林涛、纪召叶
答复内容:
张初刚、张永喜、林涛、纪召叶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学生班车减免规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汽车养路费是国家公路建设和养护资金的主要来源,公路部门在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框架内对养路费实行依法征收。国家对养路费的征收标准以及减免范围都有严格的规定,根据上级有关养路费征收管理规定,学生班车暂未列入减免范围之内,市级公路部门没有办理相关减免手续的权限。 关心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是全社会的责任,对代表所提出的建议,我们也多次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积极争取制定相关优惠政策,但至今尚未获得批准。我们将继续加大协调力度,争取尽快出台相关政策。同时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征收管理力度,提高文明服务水平,确保养路费“应征不漏、应免不征”。
答复单位:威海市公路局 二OO五年五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