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内容: 高区经侦大队于2001年7月正式成立,负责全区经济安全防范工作、经济犯罪侦查工作和警卫工作。几年来,加强对区内院校、金融、企业的安全保卫工作,及时发现漏洞、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圆满完成了各类警卫任务80余次,查处各类经济犯罪案件160余起,打击处理各类犯罪嫌疑人180余名,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有力地维护了高区的经济秩序,为高区的第二次创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2006年共受理经济案件46起,涉案1700余万元,挽回1040余万元,占全市挽回损失数的1/6,人均挽回数170余万元。高区经侦大队全体民警发扬吃苦耐劳的精神,加班加点,确保各项工作的圆满顺利完成。 但是,从目前情况看,高区经侦大队仅有6名干警,其中3名干警担负着全区打击经济犯罪的任务,2006年侦办的经济案件中,多数涉案金额大、范围广、时间跨度长,调查取证难度很大,这就需要民警出差取证或长期驻外地查案,有的案件干警在外地取证3个多月;辖区2000余家单位,规模以上企业160余家,每季度检查1次,只有1名干警负责此项工作,工作量非常大;经侦经费紧张,公务用车仅1辆,根本满足不了正常工作需要。 总之,任务繁重,警力严重不足,已成为影响公安经侦工作的关键性问题。建议增加高区经侦警力,保证开展工作的需要。 代表姓名: 张华民 答复内容: 张华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警力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市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正确领导下,以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为己任,自我加压,奋力拚搏,圆满完成了各项公安保卫任务。但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发展,外来人员的大量涌入、暴力犯罪、流窜犯罪急剧攀升,危害公众安全的治安案件时有发生,大型展会任务逐年增多,公安机关担负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任务越来越重。尽管市委、市政府逐年增加公安编制,公安机关也采取了警务改革,优化内部警力资源等一系列措施,但现有警力配置不能满足当前实际工作需要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一、全市警力配置现状 我市现有公安民警2920人,其中三市配置警力1660人(荣成市651人、文登市598人、乳山市417人);城区配置警力1260人(环翠区308人、高区92人、经区86人),局直单位663人(含市局机关、刑侦支队、看守所、拘留所、特警队、交巡支队);行业公安配置警力111人(铁路分局59人、机场分局52人),总警力占全市常住人口(250.3万)的万分之十一,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机关警力配置不超过总警力15%,一线实战单位警力配置不低于总警力85%”的要求,我们大力精简机关、充实基层,将机关警力精简充实到基层一线部门,现在市局机关民警总数为67人,占局直单位民警总数的9.6%,基层一线民警总数为630人,占民警总数的90.4%,警力配置达到了最佳效果。 二、全市警力配置存在的问题 (一)警力配置总体不足,分布不尽科学。我市是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是公安部确定的全国治安任务较重的42个地级市之一,但警力的配置与人口总数的万人比,与国内一些地区有明显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总警力配置不足。据掌握,全国警力万人比的平均水平为万分之十二,经济发达城市警力配置一般在万分之二十左右,广东顺德市已达万分之二十五点二,我市总警力占人口比为万分之十一,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与发达城市相比差距更大;二是城区警力配置偏低。目前,我市警力配置略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万分之十点三),但城区警力配置明显低于其他地市,据了解,枣庄市公安局全市配置警力3000人,但市局警力配置达800多人;烟台市城区警力2880人,城区人口174万人,警力占人口比为万分之16.6;泰安市城区警力2000人,城区人口50万人,警力占人口比为万分之40;在我市,环翠区有常住人口32.7万人,警力占人口比为万分之9.2;高区有常住人口17.9万人,警力占人口比为万分之5.2;经区有常住人口11.2万人,警力占人口比为万分之7.4。由此可见,与周边地市相比,我市城区警力配置明显不足。 (二)基层公安机关警力编制严重不足。按照公安部规定“建城区派出所民警不少于20人、建制镇派出所民警不少于10人”和“一级责任区刑警中队警力配置应在15人以上,二级责任区刑警中队应在10人以上”的要求,我市共有建城区派出所24个,建制镇派出所41个,目前,达到标准的共有30个,派出所警力配置缺口达250人。 (三)行业公安,占用公安编制。随着铁路、航运行业的发展,物流、人员往来频繁,根据实际需要,我市成立了铁路公安分局和机场公安分局,按照编制标准的适用范围,公安编制仅适用于各级公安机关,而不包括铁路、交通、民航、林业、海关系统的公安编制,为此,铁路、机场行业公安占用地方编制111个,这种状况导致派出所、刑侦等警种力量配置不足。此外,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所用的公安行政编制也都是从市公安局编制中调剂的。 (四)警力配置达不到上级公安机关的规范化要求。近几年,公安部和省厅相继出台了一些警力配置标准,如看守民警:按公安部要求“看守民警按月平均在押人数的20%配备”,我市看守所现在押人数690余人,有看守民警47人,按公安部要求应配置看守所民警138人;出入境管理民警:我局出入境管理分局现有民警34人,承担全市公民出国(境)证件的办理、外国人日常签证及四个口岸的签证工作,按公安部要求,每个签证口岸配专职民警12人,在2002年全省出入境管理工作会议上,省厅明确指出:根据威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承担的工作量,警力应达到73人;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民警:我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现有民警8人,根据公安部《二级城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威海市公安局评为二级城市公安局)规定: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民警应达到80人;行动技术民警:我局行动技术支队现有民警20人,根据公安部《关于加强公安技术侦察的意见》的要求:一般省辖地市公安机关行动技术单位民警按50人(重点地市按60-70人)配备,按照上级要求,我们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的支持,申请增加了一些编制,但仍达不到上级要求,为了应付上级达标考核,常常拆东墙补西墙,临时调整警力布局,致使很多工作不能正常开展。 (五)在编在册人员多,实际在岗人员少。按照科级干部男性满53周岁,女性满50周岁退二线,全市公安机关已退二线的人员达160余人,这些退二线人员退下后基本不上班,已成了不成文的惯例,有的即使上班也只不过是到一到、点点卯,仅市局机关,退二线和身体有病及借调外单位帮忙工作的人员达20人,这种情况造成在编在册人员多,实际在岗工作人员少。 (六)警力配置与承担的繁重工作任务不相称。建市以来,全市公安机关警力从几百人增至几千人,而承担的任务却是呈几倍增长,过去一名刑警年均侦办约10起案件,现在年均侦办约30起案件;过去一名监管民警平均看押约4名在押人员,现在平均看押约14名在押人员;过去规定一名户籍警管理500户常住人口,现在规定一名社区民警管理1000户,3000名实有人口,实际上每名社区民警平均管理1700户、3700多名实有人口,在重大会议、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和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中,工作量更是可想而知,特别是派出所民警,在任务如此繁重的情况下,还要参加夜间清查、治安巡逻等任务,常常是白天黑夜连昼转。因此,广大民警健康透支尤为严重,几年的民警体检表明,因职业的特殊性患有各种疾病的就占民警总数的86%。 (七)机构设置增加,流动人口大量涌入,要求配备警力的因素增多。自2001年机构改革后,根据形势任务要求,市公安局机关在16个内设职能处室的基础上,经市编委批准先后增设了反邪教侦察处、机要处、审计处、监察室、禁毒处、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等11个内设机构,除反邪教侦察处专设外,其它机构分别挂靠在指挥中心、纪委、治安处、通信处和刑侦支队,人员编制一个没有增加。此外,我市作为沿海开放和旅游城市,水上客货运输已成为运输业的一种重要方式,但水上客运轮的治安形势日益严峻,重大恶性案件时有发生,侵害乘客财产案件日趋增多,扰乱客运治安秩序案件频发,群体性和不可预见的治安事件也时有出现,同时,以东北亚经济论坛为龙头的各种重要会议、大型经贸、文体活动逐年增多,为适应新形势下,开展大型活动、国际会议、反恐斗争、打击严重暴力刑事犯罪的需要,根据公安部党委关于将警犬作为装备配发的指示精神,组建警犬训练基地和水上乘警队已刻不容缓,也急需增加和配备警力。2005年,全市流动人口全年累计登记数为40万人,今后随着人居威海、环保威海发展的趋势,城市人口大幅度增加的情况势在必然,以常住人口为依据作为警力配置标准,不能反映一个地方对警力的真实需要,流动人口的增加自然加大了治安管理工作量,警力紧张状况将会进一步加剧和严重。 三、对警力配置的几点建议 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我市民警人数占人口比例虽然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但低于国家配置比例的平均水平,目前警力不能满足需要的压力还存在,增加警力是客观需要。根据中央13号文件、省委1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发挥全市公安机关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中的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发展,我们将积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对警力予以合理配置: 一是适当增加编制,扩充队伍。根据全市现有警力配置情况,按全国警力万人比的平均水平(万分之十二)计算,采取编制一次下达、人员分期到位的办法,为市区公安机关和三市公安机关适当增加编制,扩充队伍。 二是整合警力资源,科学配置警力。在向素质和科技要警力的前提下,调整警务体制和巡逻机制,对市局有关的直属机构和人员配置通盘考虑。一是精简机关,充实基层。继续向基层和一线实战单位加强力量,将35岁以下未在基层锻炼的民警下派到派出所;将新招收的民警、新录用的军转干部充实到基层一线和实战单位,使基层派出所的警力占市区公安机关总警力的配比达到40%;二是以精简高效为目的,对职能交叉、业务相近、权责不清的内设机构,进行系统整合归并。三是科学调整交巡支队的警力配置。从现有编制中抽调80人充实到三区公安分局及派出所,带领社区保安员,把街面社区作为主要工作场所,做到有警出警,无警巡逻,提高见警度、管事度和威慑度。 三是提请市委、市政府批准招收文职雇员。在现有条件不能大量增加警力的情况下,参照上海、杭州等地的做法,聘用文职雇员,用于行政及技术辅助、保障职能的非执法类岗位工作,置换非执法类岗位民警,将更多的警力充实到基层一线。 答复单位:威海市公安局 2007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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