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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外来人口迁入政策防止我市人口过渡膨胀的建议

发布日期:2007-12-03 18:31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人大字号:[ ]


建议内容:

    地级市成立以来,我市先后获得了第一个国家级“卫生城”和联合国“适合人类居住范例城市”的荣誉称号,在全国的知名度一年比一年高。与此同时,向往威海,想在威海落户居住的人越来越多。处于加快发展的考虑,近年来市政府不断松动外来户籍人口迁入政策的有关规定,投资20万元买一处住房,就可以迁入户口。这对繁荣当前经济起到了一定作用。但从长远看,也留下了许多令人忧虑的问题。
    近年来威海外来迁入人口有两个明显的特点:
    一是外来人口增加过多过快。从1999年到2006年,威海城区外来人口增加约计12万人,平均每年增加1.5万人,而且迁入的数量一年比一年多。1999年迁入8000人,而到2006年一年则增加到2.3万人。
    二是迁入人口总体质量越来越差。主要表现在退体养老人员多,学历水平低的人员多。如新建的大庆村多是退休养老人员;外地市有个村庄环境污染后,举村搬到我们的一个沿海乡镇。
    外来人口的过多过快增长,特别是老年人和低素质人员的大量迁入,给威海的长远发展增加了沉重的负担。
    一是增加了环境的压力。我们的长远目标是建设适合人类居住的生态城市。但任何一块土地对人口的承载力都是有限度的。当人口过多,人类活动过度,生物链就要被打破,生态就要失去平衡。到了那一天,我们就真的要失掉最引以为豪的“卫生城”和“适合人类居住范例城市”两张名片了,那时可能真正的人才我们想引也引不来了。
    二是增加了人口和资源的矛盾。我国人多地少,人均相对资源不足。威海本来就是全国人口较为密集的地区,人口和资源的矛盾由来已久。现在我市的人均耕地已由建国初的两亩降到一亩以下。据粗略估算,威海城区近8年迁入的外地人口约计4万户,按每户占有100平米的住房计算,仅这些人就占去了400万平米的住房,近4000亩土地。从眼前看是扩大了城区,增加了财政收入,从长远看却是丧失了发展空间。特别是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的今天,财富总量的创造越来越受到自然资源的制约。有限的不可再生资源,到底用来做什么,这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三是增加城市公共产品供应的紧张度。我国户口迁移制度演变到今天,其作用决不仅仅是“证明居民身份”、“统计人口数据”、 “方便社会治安”那么简单。在户籍制度背后隐藏着极其复杂的利益关系。关系到地方财政投入所形成的城市公共设施享用问题。这几年我市尽管投入了大量财力扩建中小学校舍,但校舍紧张、班次过大的问题依然十分严重。其中外来人口的大量迁入起了火上加油的作用。还关系到养老保障、医疗保障、失业保障、最低生活保障,住房公积金、经济适用房分配等等一系列社会保障问题。今天迁入一个老年人就意味着公共财政在未来的改革中要有更多的付出。这也是前几年公安部提出的户籍制度改革半途而废的焦点所在。因此,只要存在各类公共产品方面“补贴”的落差,就会有迁入的门槛存在。鉴于各地情况的差异,许多专家提出对户籍制度改革还是应因地制宜,放权予地方。
    四是容易伤害百姓的感情,增加和谐威海建设的难度。威海所以有今天这样优美的生态环境,与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坚持计划生育是分不开的。四十多年来,威海各级党委和政府坚定不移地贯彻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是全国唯一一个连续七年人口负增长的地级市。与山东西部一些县市相比,当年和我们人口规模差不多的县市,今天他们的人口规模都是我们的二倍。换句话说,如果不搞计划生育,威海今天的人口就不是250万,而是500万到600万,大部分土地将变成水泥城,那还有什么生态市可言。时下不少市民经常议论到,如果是这样迁入人口,嫌威海的人口少,那当初何必让我们一对妇夫只生一个孩予。从迁入人口的效益看,如果迁入的人口带来的财富仅仅满足自己的消费(退休人员的迁入多属这种情况),对提高威海现有百姓的生活水平没有任何积极意义,只是多消耗了威海本来已经有限的公共资源,加剧了社会不和谐的因素。以我市的房地产为例,尽管这些年占用了大量的土地,建设了大量的商品房,但房价却不断攀升,致使工薪阶层为买不起住房冤声载道,叫苦不休。
   总之人口问题是个重大战略问题,必须从长计议,认真对待。从长远观点看,我市不易刻意追求城市发展规模,要在建设精品城市上下功夫。要本着对威海长远发展和子孙后代负责的精神,建议重新调整我市户籍迁入政策。 
    1、按照城乡统筹的原则,打破本市城乡人口界限,为本市农民进城务工经商搭建顺畅的通道,并逐步完善本市进城人员的社会保障制度。因为解放农民、富裕农民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同时也是城市化发展的客观要求。
    2、对外地人口户籍入迁(包括外地迁入威海农村的人口)要抬高门槛,从严控制。除了国家政策性安置人员外,今后新迁入的外地人口必须是人才型和产业投资型。所谓人才型主要是指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高级职称的劳动者,原则上不再迁入退休和将要退休的养老型人员。

                                           代表姓名:滕世重、吕召芹、张淮临

答复内容:

滕世重、吕昭芹、张淮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外来户籍人口迁入政策防止我市人口盲目过度膨胀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人口基本情况
  我市现有常住人口250.4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连续七年负增长。人口增长情况,2005年荣成市为665391人,文登市为642507人,乳山为576554人;2006年荣成市为640465人,文登市为640465人,乳山为574172人,三市总人口相比每年减少6千人。环翠区、经区、高区三区每年增加1.3万人。市区增加人口减去荣成、文登、乳山三市减少人口,近几年我市人口每年纯增长约7000余人,所增加人口全部落在威海市区。
  二、关于打破城乡人口界限、放宽本市农民进城条件的答复
  为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城市化进程,根据省政府和省公安厅的规定,于2004年10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已全部取消农业户口性质,把农业户口和城市户口统称为居民户口。为方便本市居民进城经商务工,根据威政发[2001]53号和威政发[2005]24号文件规定,连续进行了两次比较大的改革,“凡在城市建城区和城镇连续从业两年以上,有固定居住场所(包括产权房、租住房和单位集体宿舍),本人有迁移落户要求的,准予落户登记为城市居民户口。”还规定对全市外出经商务工人员只登记,不办证。迁移户口也取消了一切户籍证明,并实行了“一站式”网上迁移,大大节省了人力和财力资源。但是改革还不够,还要不断从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上下功夫。
  三、关于对外地人口户籍迁入要抬高门槛从严控制的答复
  为严格控制人口过快增长,省外迁入一直由市公安机关统一标准审批,省内迁入则由各市区公安机关把关审批。2003年5月份以前我们执行的审批标准是根据威政发[2001]53号文件规定的“在威海市区内购买商品住宅、市内公民购房面积达到75平方米以上或一户购房款达到15万元以上的,市外公民购房面积达到90平方米以上或一户购房款达到20万元以上的,公民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双方父母准许在威海市区落户。”“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分配、调入的大中专毕业生,大学本科或取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且有招聘接收单位的市区公民,可在威海市区落户。”市外迁入人员申请人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2003年5月份以后,我们根据威政发[2003]2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宽中心市区准入条件,规定:“购买商品房(包括二手房、房改房、自建房)以及通过其他合法方式获得的住宅,面积达到60平方米,并取得房权证书的,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可在工作单位或自己的合法住所落户”。这次根据人大代表所提建议,为严格控制城市人口过快增长,确保迁入人口质量,我们建议市政府恢复执行威政发[2001]53号文件。

  
                                         答复单位:威海市公安局

                                             2007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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