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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建议>2008年
关于加强居民草厦子的规范化管理,严禁草厦子出租的建议

发布日期:2008-11-27 17:35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人大字号:[ ]


建议内容:

    我市是全国第一个卫生城市,保护好我们的城市,使之永远干净美丽,是政府和市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的繁荣发展,城市外来人口的大量涌入,居民草厦子出租现象大量出现。由于草厦子没有相关配套设施(厕所、污水管道等),导致租住者生活污水、垃圾等随处乱丢,大小便随处可见,严重影响威海的环境卫生及生活小区居民的不安,同时还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电线、火炉、电炉随处都有)。此外,租房还必须根据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出租手续,否则属于违规违法行为,有的还由于管理不善为不法分子提供了藏身场所,对社区治安管理造成一定的影响。
    建议有关部门加强管理,采取有效的措施,严禁草厦子对外出租。(经商的需到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并配备相应配套设施)

                                      代表姓名:苗强

答复内容:

苗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居民草厦子规范化管理,严禁草厦子出租”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经调查了解,目前市区草厦子出租用于商业经营的确实占不少比例。利用出租草厦子经营可以增加市区商业网点的分布,活跃经济,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方便群众,增加税收,解决了部分人员的社会就业问题。同时,一些草厦子出租也造成了侵民、扰民现象,给社会安全、环境卫生、外来人口管理等方面带来了一系列问题。更为严重的是多数出租方与承租方未签订租赁合同,租赁行为不规范,人员流动性大,矛盾纠纷多,查寻出租人比较困难,加大了租赁管理工作的难度。对此,我们曾与市房管局等八部门先后联合下发《关于对城区草厦、住宅出租自营进行清理整顿的通告》、《关于对城区草厦、住宅出租、自营活动继续进行清理整顿的通告》等文件,对草厦子出租等问题突击进行清理整顿,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整治过后,问题又出现反弹,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从目前我国的有关政策来看,草厦子属于房屋附属物,就草厦子出租问题在全国各地普遍存在,目前在没有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情况下,如果单纯的全面禁止草厦子对外出租,采取一刀切的做法,不仅工作难开展、管理难奏效,而且也会带来更多的社会问题。只有采取政策引导,疏堵结合,因地制宜,综合治理,齐抓共管,严加规范,才能趋利避害,既可促进草厦子出租有序管理、良性发展,又可避免侵民扰民现象的发生。
    对此,今年10月份,市政府已经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威海市区储藏室使用清理整顿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该通知明确规定由房管部门牵头,组织公安、民政、建设、规划、环保、物价、工商、城管执法等单位开展对市区草厦子清理整顿,届时我市草厦子出租管理问题必将会得到较好地解决。
    感谢您对城市建设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威海市建设委员会
                                           2008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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