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近海捕捞业转产转业步伐的建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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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内容: 荣成市现拥有近海捕捞渔船2500多艘,其中100马力以下小型渔船1068艘,占总数的42.7%。从2002年12月14日开始,我市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将转产转业与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削减渔船数量,降低近海捕捞强度。目前,已拆解报废渔船300多条。从现有情况看,渔船在报废过程中存在手续繁琐、补助太少、资金不到位不及时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转产转业的进度。 为此建议,一要简化审核审批手续。协调省级渔业主管部门将渔船报废手续下放到地市级甚至县级渔业主管部门批准,报省厅备案即可;二要做到渔船报废就近、就地拆解。在相对固定修造船厂或申请报废渔船较多的邻近修造船厂进行拆解,既降低拆解成本,又不影响修造船厂的正常生产经营;三要适当提高减船补助。补助标准在目前的基础上再提高50%,这样既可减少转产转业渔民的经济损失,又可增强其再就业能力。同时,本着多拆多补、少拆少补的原则,对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给予一定的补助,以弥补其监督拆解报废渔船而增加的经费缺口;四是加大对重点减船地区的扶持力度。荣成是渔船拆解报废的重点地区,渔民转产转业压力较大,建议上级在安排转产转业项目上给予重点倾斜。 代表姓名:王炳光等5名代表 答复内容: 王炳光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近海捕捞转产转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威海是传统的海洋渔业大市,拥有各类机动渔船1万多艘,直接从事海洋捕捞的渔民4万多人。长期以来,海洋捕捞一直是威海渔业的传统产业、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2008年,全市海洋捕捞实现产量83万吨,产值67亿元,分别占水产品产量和水产品产值的40%、34%。同时,以海洋捕捞为依托,形成了食品加工、船舶修造、绳网加工、市场流通等在内的庞大产业体系。可以说,海洋捕捞业是威海渔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渔民增收的重要途径。但近年来,由于环境污染和过度捕捞,近海渔业资源持续衰退,主要经济鱼类很难形成鱼汛。据调查,上个世纪60年代以前,沿海鱼类资源有200余种,2006年仅发现113种,渔业资源密度明显降低,质量逐步下降,经济价值较低的鱼类成为近海渔业资源的主体。同时,陆地排污居高不下,近海水域环境不容乐观,随着城市化、工业化的加快,一些传统的渔业水域逐年减少。随着中韩、中日渔业协定的相继生效实施,威海失去了将近三分之一的传统外海作业渔场,几百艘大马力渔船和大批渔民被迫返回近海生产,进一步加剧了近海资源衰退的局面。与此同时,由于油价上涨,捕捞成本居高不下。海洋捕捞面临近海资源衰退、外海作业渔场面积锐减和生产成本高昂的三重制约,形势十分严峻,转产转业的压力非常大。 近年来,我们积极稳妥地开展了渔民转产转业工作,对报废渔船船东发放经济补助,先后有1000多艘渔船、5000多名渔民退出近海捕捞,从事名优养殖、远洋渔业、精深加工、休闲渔业等,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受到了渔民的欢迎,转产转业工作稳步推进。但与转产转业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渔民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突出表现在:一是对转产转业的资金投入有限,资金不足严重影响了转产转业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渔民转产转业的积极性;二是转产转业渔民由于年龄大、文化水平较低、技能单一,就业门路狭窄;三是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对转产转业渔民的支持缺乏可行的措施和做法,致使渔民遇到问题求助无门,严重阻碍了转产转业工作的顺利推进。 捕捞渔民转产转业是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关系到转产转业渔民的生产生活问题,而且也关系到渔区社会稳定。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全市捕捞业实际和渔业发展总体要求,结合国家有关捕捞渔民转产转业政策,按照改造一批发展远洋渔业、报废一批建造人工鱼礁、转产一批用于海水养殖和休闲渔业的原则,压缩近海捕捞渔船规模,降低近海捕捞强度。重点发展以下产业,进一步拓宽捕捞渔民就业渠道,促进渔民增收和渔区稳定。 一、发展现代渔业,拓宽转产转业渔民就业渠道。一是发展健康、生态和高效增养殖。提高水产养殖原良种覆盖率,推行标准化无公害生产,开展渔业资源修复,建设人工鱼礁,移植增殖海藻,培育海底森林,放流增殖鱼类、贝类、棘皮类等优质品种,形成高效的海洋生态牧场。二是发展大洋性渔业。发挥远洋渔业基础好的优势,加快开发国际公海资源,投入现代化渔船,各种作业方式协调发展,不断完善远洋渔业配套体系,建立一支在全国乃至全世界有重要影响的远洋捕捞船队。三是发展海产品加工。以海参、海带、低值鱼为主要原料,发展海洋食品、海洋药品和海洋保健品,巩固加工业的优势地位。同时,大力发展休闲渔业、旅游休闲、水产物流、海洋运输等海洋服务业,拓宽渔民就业门路,延长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 二、加大政策扶持引导,优化渔民转产转业环境。我们将积极争取上级扶持,提高对报废渔船的补助金额,减少船主的经济损失。同时,积极协调金融部门,加大对捕捞渔船、渔民转产转业项目的支持力度,简化贷款手续;协调工商部门对转产转业渔民在申报新办企业执照及有关费用收取等方面给予优惠和帮助;协调民政部门及时将生活困难的转产转业捕捞渔民纳入农村低保对象,帮助渔民渡过难关。对没有耕地的专业渔民和根据政策要求转产转业的捕捞渔民,我们将优先发放养殖证。对转产转业捕捞渔民利用水域滩涂从事增养殖生产的,予以减征或免征海域使用金,以调动其转产转业的积极性。加大对转产转业渔民的培训力度,争取在短时间内将所有转产渔民免费轮训一遍,使其掌握再就业技能。设身处地地为捕捞渔民排忧解难,抓好安置工作,确保转产转业渔民生产有项目,生活有保障。 三、加大执法力度,严格实施渔业综合管理。采取“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方法,依法加强渔业综合管理,严格实施渔船“双控”和报废两项制度。在渔船“双控”(控制总功率、控制渔船总数)上,停止审批和禁止新建近海捕捞渔船,清理整治“三无”渔船,组织开展对渔船修造行业的专项整治,坚决取缔和严厉查处无证造船行为,堵住渔船盲目增长的源头。在渔船报废制度上,加强渔船质量年检工作,加快淘汰船龄长、适航性能差的捕捞渔船,对到期或虽未到期但存在安全隐患的捕捞渔船予以强制性报废,以降低海洋捕捞强度。报废渔船要在指定的地点、在严格监督下进行拆解,或作为人工鱼礁礁体在规定海域沉礁,严禁重新进入捕捞生产领域。 四、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改变渔民传统思维定式。加强宣传引导,宣讲转产转业方向、思路、政策,引导渔民树立“早转早主动,迟转就被动,不转没出路”的观念,让渔民意识到渔业资源是有限的,酷渔滥捕现象必须改变,今天不捕鱼子孙是为了明天子孙有鱼吃,是给后人留下发展渔业经济的空间和余地,使渔民从“要我转”转变到“我要转”。 威海市海洋与渔业局 2009年8月3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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