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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农村公路管理和养护的建议

发布日期:2009-09-30 11:43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人大字号:[ ]


建议内容:

    目前我市已改造建成的4700多公里农村公路,除县道和部分乡道由交通部门管理养护外,村路绝大部分处于无人管理状态;全市66个镇只有四个镇设立了养护机构,超限、超载车辆行驶,沿线挖沙、取土,以及非法建设等,造成部分农村公路损坏;市交通部门可投入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有限,每年约5000万元,尚有1.5亿元的资金缺口;再加上个别镇、村受益者缺乏最基本的养护意识,认为修路养路与已无关,造成部分农村公路短时间受损严重。
    村村通油(水泥)路工程,是市委、市政府部署的重点为民办实事工程之一,各级政府和部门已经投入了很大资金,广大农民凝聚了辛勤汗水,如果重修轻养或只修不养,管养不好,前修后坏,不但会造成极大的投资浪费,影响农村经济发展,还会损坏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推进村村通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解决好村村通公路的后期养护问题,是建设和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迫切需要、而实现村村通公路的“有路必养”就必须彻底解决好管养体制、管养模式和资金来源等问题。
    为此建议:
    按照新颁布的《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我市应从2009年开始,在全市启动村村通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制定村村通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或指导意见,确定试点单位(区、市县、乡镇、村)和两步走目标。第一步:到2009年6月30日前,试点单位确保全部完成;第二步:到2009年12月31日前,其他单位(区、市县、乡镇、村)要确保完成,即全市村村通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全部完成。具体步骤和内容包括:
     1、成立领导小组:养护体制改革工作开始后,市政府应成立以市政府副市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制定村村通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或指导意见。
    2、确定养护机构。区、市县交通主管部门在机构改革运作中,应将原公路段人员通过管养职能分离,实行政企分开,组建村村通公路养护公司或养护大队来进行养护。
     3、确定养护模式。具体养护模式各区、市县、乡镇应根据本地区的不同情况,采取由专业队伍常年养护、所在乡镇政府采取发动群众集中整修、沿线农民承包或通过“一事一议”,由农民以资代劳交由专业队伍代养,或富裕村自养 等办法,保证村村通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的扎实推进。
    4、建立正常的养护资金筹集渠道。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政府投资为主、多渠道筹措为铺、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资金筹措机制。市级人民政府对村村通公路养护可实行定额补助。日常养护资金来源,可按路面年公里多少元的标准列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区、市县、乡镇按一定比例分摊),以建立稳定的投资渠道,财政和公路部门要研究由于从2009年1月1 日起国家实行养路费改革以后的资金来源渠道问题。

                                                   代表姓名:贾国哲

答复内容:

贾国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农村公路管理和养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交通局高度重视农村公路管理和养护工作,2008年初,按照“不等、不靠、不拖,争取主动、启动试点、推而广之”的工作思路,制定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威交发〔2008〕45号),决定在文登市开展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试点工作,经验成熟后在全市推广。随后,文登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的实施意见(试行)》(文政发〔2008〕16号),确定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相关政策、机构和资金等,有关部门和乡镇已经按照试点方案要求,积极开展了相关工作。目前,文登市财政每年按照每公里县道5000元、乡道4000元、村道2000元的标准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小修工程和日常养护。
    2008年9月,威海市政府在文登市召开了全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现场会,对农村公路养护机构、队伍建设和资金筹措等做了进一步明确,推动了全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深入开展。2009年5月和7月份,荣成市政府、乳山市政府分别出台了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办法,对农村公路规划建设、养护管理、资金筹措与管理、路政管理、考核与奖惩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县道由交通主管部门负责,乡道、村道由乡镇政府(办事处)负责,市政府每年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根据需要逐步增加,保证农村公路正常养护。截至目前,全市已有53个镇(办事处)建立了养护机构。
    今年上半年,市交通局在组织人员调研各市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现状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和《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起草制定了《关于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该意见包括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体系、建立长期稳定的资金筹措机制、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等方面。下一步,市交通部门将积极征求市财政、法制等部门意见,协调会签《关于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意见》后,提交市政府研究,争取以市政府名义出台实施,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切实加强我市农村公路养护工作,促进农村公路可持续发展,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威海市交通局
                                                            2009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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