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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爱扶持学前教育的建议

发布日期:2009-09-30 17:03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人大字号:[ ]


建议内容:

    学前教育是整个人生教育的启蒙和奠基阶段,相对于整个教育应该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如果孩子在幼儿时期就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学习习惯和培养良好的性格,将为孩子成长、以及立足社会奠定基础。然而综观整个威海的学前教育,存在着办园条件发展不均,办园质量良莠不齐的现象。建议政府在发展经济、关注民生的同时,加大幼儿教育投入,关爱扶持重点公办幼儿园,改善办园设施,提高办园质量,以真正发挥示范园带头辐射作用,提高威海市学前教育整体水平,我们全体学前教育工作者愿意团结一心,奉献幼教,为打造威海市优质学前教育品牌而努力不懈!

                                                         代表姓名:邵玉果

答复内容:

邵玉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政府关爱扶持学前教育”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事业,全市学前教育取得了长足发展,学前教育管理进一步规范,农村学前教育有效推进,师资队伍不断加强,办园质量显著提升。全市现有幼儿园340所,省级示范、市级示范、一类幼儿园分别为41所、145所、59所,分别占幼儿园总数的比例为12%、42.6%、17.4%。在园幼儿4.4万人,学前三年入园率96.6%。
    在我国目前教育体系中,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阶段。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单位)关于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3〕100号)要求,我省现阶段学前教育投入实行谁办园谁出钱,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建立了财政支持、举办者投资、幼儿家长缴费、社会捐资、幼儿园自筹等多元投资机制。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学前教育发展,2009年3月,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的意见》,明确了农村学前教育经费实行“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渠道,由政府、受教育者和社会共同分担”的筹措原则,同时出台了推动我市学前教育发展的四大举措:一是推行镇中心幼儿园独立建制,在全省17地市率先明确了镇中心幼儿园是镇政府举办的公益性独立法人事业单位。镇中心幼儿园园长选任执行中小学校长任职办法,公办教职工在现有中小学在职超编教职工中按不低于50%调剂解决。二是在全省率先对农村镇中心幼儿园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开展“威海市农村学前教育示范镇”评选活动,对2009年、2010年、2011年创建为达标镇的中心幼儿园,分别给予每园12万元、10万元、8万元的奖励。目前,市教育局抓紧起草了《关于开展威海市农村学前教育示范镇(街道)的评估工作的通知》,此《通知》已提报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相关部门正在会签中。三是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幼儿教师培训和教职工社保金财政扶持制度。规定市、县财政每年安排农村幼儿教师培训的专项经费分别不低于20万元和10万元,并做到逐年增长。市区、镇两级政府对当地农村公办幼儿园中非公办教职工按当年城镇职工标准交纳社会保险,公办幼儿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办中小学教师标准,非公办幼儿教师平均工资到2012年达到当地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8倍以上。其中,幼儿教师专项培训经费,在2008年市政府出台的《关于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威政发〔2008〕16号)已经提出“自2008年起,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10万元的专项经费20万、各市区、开发区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10万元的专项经费,用于提高幼儿教师的专业素质等,并做到逐年增长。”自设立幼儿教师专项培训经费以来,市及各市区教育行政都制定了《幼儿教师培训规划》,采取上挂下连、请进来、送出去、城乡联手、园本培训等多种形式做好教师的培养、培训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免费培训园长、幼儿教师3000余人。同时,积极鼓励和支持幼儿教师参加各类学历考试,逐步提高学历水平和文化层次,目前全市幼儿教师的学历达标率达到96.3%。针对我市幼师队伍中教师资格证持有率偏低问题,我们于2009年制定了幼儿园教师持证规划,督促幼儿园提高幼儿教师资格证持有率,在按照规定配齐幼儿教师的同时,确保幼儿园师资队伍质量和数量的提升。四是率先在全省建立了特困家庭幼儿免费入园制度。自2009年起实施特困家庭幼儿入园减免管理费政策,减免人数为农村在园幼儿人数的8%,其中3%实行全免。预计今年全市各级财政将投入300多万元用于支持学前教育事业发展。
    随着我市城市人口的不断增多,市委、市政府已将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政策的制定列入议事日程。为此,我们联合建设等部门起草了《关于加强城市住宅小区幼儿园建设管理的意见》,逐步建立起“政府统一主导、开发单位配建、产权界定清晰、强化规范管理”的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运作管理模式,把住宅小区幼儿园建设纳入到市区公共设施配套建设规划,明确幼儿园系住宅小区公共配套建筑。目前,此《意见》市长办公会议已通过,相关部门正在会签中。
    感谢您对我市学前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争取政府给予学前教育事业更大的支持,以推动我市学前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威海市教育局
                                                     2009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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