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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决经技区农村大龄青年住房难问题的建议

发布日期:2009-09-30 17:45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人大字号:[ ]


建议内容: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经技区城乡面貌日新月异,但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弊端,如:城乡建设速度不同步,个别偏远村发展几近停滞;违法建设现象屡禁不止,有从点向面扩大的趋势;农村居住环境恶化,部分民居年久失修,抗击自然灾害能力低下等,当前农村基层对这些问题反响较大,要求批建的呼声很高,特别是农村大龄青年用房的建设问题亟待解决,但由于受城市总体规划的制约,规划审批一直无法开展。
    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具有一定的长期性,特别是目前我市的总体规划与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还存在一定的矛盾,规划实施的长期性更不确定,因此规划应充分考虑近期建设的需要,并处理好与远期规划的关系。村庄是农民生产生活的聚集地,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改变村容村貌,是农村近期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保障农村近期的发展和稳定,在坚持不违反《土地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大原则下,结合我区两镇三办的实际,分类提出解决当前农村急需的大龄青年住房、集体公共用房和集体经济发展用房的建议,具体如下:
    一、泊于镇33个村
    泊于镇目前只有松郭家位于总体规划确定的行政办公用地范围内,其余32个村虽然在城市远景规划控制区内,但不在总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鉴于我市行政中心的搬迁尚未列入议事日程,上述控制区内多为基本农田,在国家土地政策日益收紧的大环境下,行政中心建设遥遥无期,因此建议允许这33村申请大龄青年宅基地审批和部分其他集体用房建设。具体操作程序为:由泊于镇编制并审批《泊于镇总体规划》,在总规的指导下组织编制各村的《村庄规划》,按照批准的规划,镇政府负责办理相关的各项批准手续进行建设。
    二、崮山镇24个村
    崮山镇在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有13个村,不在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有11个村。
    (一)其中环海路以北的5个村(百尺所、皂埠、所前庄、邵家庄、岭后),村庄用地规划确定为工业和仓储用地,近期整村搬迁难以实施,因此建议这5个村与不在城市建设用地范围的11个村(九家疃、庙口、南虎口、北虎口、岭西、河东、鲍家山、陈家庄、柳家庄、沙龙王家、爱于庄)同样对待,允许这16个村申请大龄青年宅基地审批和部分其他集体用房建设。具体操作程序为:先由崮山镇组织编制各村的《村庄规划》,按照批准的规划,镇政府负责办理相关的各项批准手续进行建设。
    (二)环海路以南的8个村(中村、西村、耩东、壁子、卫家滩、张家滩、刘家滩、渠崖),位于《威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和《港口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居住用地范围内,按照规划尽可能引导进行旧村改造,批建楼房,考虑到有些村的经济实力比较弱,建议也可以批建部分大龄青年宅基地及其他用房。
    三、三个办事处辖区内的37个村
    (一)一类是纳入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共27个村,包括列入我区城中村改造计划的23个村居,其中皇冠办12个村(长峰、海埠、沟北、城子、杨家滩、老集、北山、宅库、张家疃、夏家疃、河北、北葛拉);凤林办6个村(凤林、杨家台、宋家洼、福里、南曲阜、西曲阜);西苑办5个村(蒿泊、大天东、小天东、徐家疃、羊角埠)以及4个暂未列入改造计划的村(高家庄、谷家洼、岳家庄、范家埠)。这27个村已编制《皇冠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按照规划的要求进行建设。
    其中列入旧村改造计划的23个村,应严格按照批准的《旧村改造修建性详细规划》进行建设。
    其他4个村在解决大龄青年住房方面有两种形式:一是实行全面的旧村改造,由办事处组织编制《旧村改造修建性详细规划》,批准后,再通过招拍挂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上进行开发建设,解决本村大龄青年住房及部分其他集体用房问题;二是根据本村需要解决住房的大龄青年户数,按照批准的规划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相应数量的住宅楼。未来整村全面改造时,补交国有土地出让金,并为这些住房办理正式的房产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二)另一类是不在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10个村
    包括凤林办的6个村(五家疃、台下、西庄、东山口、西山口、北七夼)和西苑办的4个村(牛角沟、阎家庄、竹园、南葛拉)。建议允许这10个村申请建设大龄青年宅基地和部分其他集体用房。具体操作程序为:先由相关办事处负责组织编制各村的《村庄规划》,按照批准的规划,办事处负责办理相关的各项批准手续进行建设。

                                       代表姓名:王德军 纪华艳等5名代表

答复内容:

尊敬的王德军、纪华艳、陈倩、于艳丽、谷元强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解决经技区农村大龄青年住房等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由于城市总体规划等因素的制约,我区农村住房建设工作相对滞后问题确实存在,群众对此呼声较高。对于该问题,工委管委一直高度重视,在坚持相关政策法规的同时,一方面立足辖区实际情况,想方设法协调满足当前群众需求;一方面提前着手对全区农村住房建设情况进行走访调研,认真制定规划,为下一步推进村镇住房建设、解决农村大龄青年住房问题打基础、做准备。
    今年,省、市各级政府先后下发指导性文件,全面推进农村住房建设工作。我区遵照上级部署,结合前期调研,研究制定了《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实施意见》。该意见以“统筹协调、政策引导、因地制宜、群众主体、市场运作”为原则,从农村急需解决的适龄青年住房和危房改造入手,协同推进城市和小城镇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工作。预计2009至2011年间,我区将新建农房1.2万户,直接拉动投资6亿元(其中,崮山镇和泊于镇驻地分别建设适龄青年住房600户和1000户);完成全区约20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2009年已确定110户,正在进行改造);将投资1800万元,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实现农村新型社区的硬化、净化、亮化、绿化和美化。
    目前,我区已经完成了《市区镇村布局规划》,并率先通过市规划委员会审批;关于《经技区农村住房建设规划》已报市规划局,正在按程序审批;相关配套政策的制定工作正在紧张有序进行。总的思路,一是按集中解决方式,在规划确定的聚居区中,选择具备条件的组团进行大龄青年集中居住楼的建设,吸引周边村庄大龄青年购房入住;二是按分散解决方式,在规划确定的近期保留村庄,利用现有集体建设用地和空置民房调剂改造一批,满足规划近期保留村庄大龄青年的住房需求。
    随着此项工作的稳步推进,我区农村大龄青年住房问题将得到彻底解决。届时,全区农村面貌将焕然一新,村民将拥有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美观实用的宜居新家,充分享受到改革开放带来的实惠,享受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带来的幸福生活。
    再次感谢您们对经区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附件:《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实施意见》

                                              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09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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