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内容:
威海市是全国乃至世界最适合居住的城市之一。安静的生活环境是我市的一大特色,也是现代生活的一大追求。然而近几年我市汽车市区鸣笛现象愈来愈严重。不管是住宅区,还是公共场所内,虽然市区禁止鸣笛的招牌比比皆是,却丝毫不影响过往汽车鸣笛声不绝于耳。更有甚者出租汽车,见人鸣笛,以此来招揽客人,尤其在夜深人静时,刺耳的鸣笛声,严重影响了市民的睡眠休息。 为了保持威海市的城市特色,建议公安机关根据我市基本情况,适当增加派出所、巡警、交警的行政处罚权。可以根据本地城市市区区域噪声环境保护的需要,划定禁止机动车辆行驶和禁止其使用声响装置的路段和时间,并向社会公告。 对机动车辆不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建议金额在50元—200元之间,使我市机动车驾驶员能自觉遵守,还市民一个安静的生活环境。
代表姓名:王宇新
答复内容:
王宇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市区汽车禁止鸣笛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禁鸣管理的基本情况 威海市对市区禁止鸣喇叭行为的治理历来重视,公安交警部门早在上世纪90年代就设立了市区禁止鸣喇叭的范围,并向社会进行公 告。随着城市的发展,市区禁止鸣喇叭的范围逐步扩大,延伸到宫松岭路以南、经区海滨中路以北、文化西路与世昌大道交叉口以东、海滨北路与育华路交叉口以西这一区域。同时,公安交警部门在此范围内设置了12块禁鸣标志。 公安交警部门在设置禁鸣标志的同时,通过各种宣传途径不断加强对禁止鸣喇叭行为的宣传教育,加大城区在禁鸣区域内鸣喇叭行为的处罚力度,使城区鸣喇叭现象逐渐减少。 二、鸣笛现象存在的原因 1.驾驶员人数和机动车保有量增长迅猛。目前,随着私家车的数量不断增长,驾驶员初学者的比例相应加大,新增驾驶员驾驶技术的不熟练及车辆增加造成的交通拥堵,使某些驾驶员出现烦燥情绪,从而造成了在禁鸣区鸣喇叭的现象时有发生。 2.威海市区大多数灯控路口及交通拥堵路段落均安装了电子警察系统,但终究存在局限性,电子警察只能查纠在一定区域内的部分违法行为,在禁鸣区内鸣喇叭则是电子警察无法查纠的。而交通民警在城区范围内采取上下班交通高峰期间灯岗指挥,其它时间段流动巡逻的交通管理模式,对在禁鸣区内鸣喇叭这种违法行为的随时查纠存在一定的难度。 三、下步工作打算 1.在市区禁鸣区域增设禁鸣标志,加大标志设置密度,从视觉上增强机动车驾驶员在禁鸣区内禁止鸣喇叭的自觉性。 2.在驾驶员培训过程中注重禁鸣区内禁止鸣喇叭的教育,从源头上加强管理,使驾驶人取得驾驶证上路行车时能自觉遵守禁鸣禁令。
3.通过广播电台、晚报等新闻媒体向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定期召开使用特殊车辆的单位或相关驾驶人会议,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规定使用警灯、警报器及其他音响装置。 4.开展一次出租车专项整治活动,主要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出租车低速待客、随意停车拉客、随意调头、猛拐、鸣喇叭叫客等违规行为。 5.进行交通管理调研,协调有关部门改善市区道路通行环境,增设交通安全设施,同时加大对市区内违章调头、随意猛拐、违法停车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从根本上缓解城区道路交通拥堵情况。
威海市公安局 二○一○年七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