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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社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工作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1-12-19 14:43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人大字号:[ ]


建议内容:

    加强社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育人环境,是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体系的迫切需要,是推进青少年素质教育的重要平台。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和成长环境建设,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各级政府从实施科教兴国战略高度,关注未成年人,营造有益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2006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中发4号文件),建设部、民政部也在2004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建发219号文件)中,就加快社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规范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社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也是文明城市测评的重要内容:落实国家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的规定,校外活动场所内容健康,管理规范,坚持公益性;校外活动与学校教育有效衔接。近几年来,我市十分重视发展各项社会公益事业,加大公共文化体育项目的投入力度。但是,由于我市地级市成立晚,城市规模膨胀快,社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步伐与人口的快速增长不相适应。在2010年全国文明城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专项测评中我市仅排名24位,已经明显成为制约创城的薄弱环节。
    目前,从未成年人数量来看,我市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有34.26万,占全市总人口的14%。从未成年人课外空余时间支配来看,中小学生一年中有170多天假期,从上小学到高中毕业12年,累计假期相当于5年多的时光。同时,由于中小学减负,放学时间大大提前,孩子早早就离开校园,这么多时间大部分是在社区度过的。但由于社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相对匮乏,致使我市未成年人进网吧现象屡禁不止,成为一大公害。而社区的思想道德教育与学校的规范性教育相比,还有它独特的优势和不可替代的功能。宽松开放的社区环境,有利于未成年人舒展天性,愉悦身心;丰富多彩的社区活动,有利于未成年人发展兴趣爱好,拓展知识视野;自主自愿的参与方式,有利于未成年人锻炼能力,施展才华;打破学校、年级界限的组织形式,有利于未成年人学习人际交往,培养互助合作精神;各种公益性实践活动,有利于未成年人养成公益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在未成年人的成长历程中,社区的思想道德教育工作是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社区应当成为促进他们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广阔舞台。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1、规划要坚决纳入。建发219号文件明确规定:人口规模在30000—50000人以上的居住区应(按照每千人用地200—600平方米、每千人建筑100—200平方米)建设文化活动中心;人口规模在7000—15000人的居住小区(按照每千人用地40—60平方米、每千人建筑20—30平方米)建设文化活动站;重点镇和县城关镇也要设置文化活动站或青少年之家。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站)中都要开辟专门供未成年人活动的场地。建设主管部门对未按规定配套规划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开发建设项目,不得批准建设。政府和城市建设、规划等部门只要能坚持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就能保证我市社区未成年活动场所建设的顺利进行。
    2、建设要确保到位。建发219号文件明确要求:各地要严格按照法定建设程序,依法建设社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监督检查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小区规划,配套建设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实施情况,对未按规划建设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要责令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限期纠正。对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并将其不良行为纳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因此,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定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不按规划执行、擅改规划的开发企业坚决严厉查处,确保社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落到实处。
    在社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中,政府应加大资金投入,地方财政应优先给予经费支持。同时,政府可以在整体规划下,提供一定的优惠配套政策,如减免土地出让金、免征配套费等,鼓励和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社会力量建设社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捐赠资金和各种活动设备,社会力量对公益性社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捐赠,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准予全额扣除等。另外,政府亦可从体育彩票、福利彩票的公益金中,拿出更多比例的资金,专门用于社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建设。还可以集中力量,建设好综合性活动场所,资源共享,实现一个阵地多种功能、一个场所多种用途:一是从场所利用上可以适当划分功能区域,为未成年人提供专门的活动场地;二是从时间安排上,可以适当错开,为未成年人提供专用的活动时间等。杭州市通过“规划布点落实一批、资源共享解决一批、加层扩建新建一批、房屋置换解决一批、社会资金共建一批”等“五个一批”的办法,宁波市通过“由开发商按规定无偿提供、街道整合利用、政府出资对社区内房屋置换、利用辖区内单位搬迁的遗留场地和按1:1:0.5的比例由市、区、街道三级财政出资建设”等五种渠道,在社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方面都取得了很好成效。银川市政府还专门针对社区未成年人室外活动场所不足的问题,将“新建改造100处社区未成年人室外活动场所”列入2010年为民所办10件实事之一。
    3、管理要充分保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成后,要确保为社区广大未成年人提供服务,不能随意改变使用性质。建发219号文件规定:建成的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权属,按照“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确定。为保证未成年人活动场所使用安全,要建立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安全责任制。对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企业要依据物业管理合同对未成年人活动场所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各级民政部门要指导社区组织加强对社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管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发挥社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综合效益。因此,各级民政主管部门、街道办、居委会、物业公司等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明确责任、加大奖惩力度,使社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管理工作得到充分保障。我们可以根据我市实际,借鉴杭州等外地市的一些先进做法,通过配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依托社区志愿者,做到“有人办事”;通过财政出资,用于社区配套设施建设的奖励和补助,由政府购买服务,做到“有钱办事”。也可以整合辖区学校和驻区单位的各类活动场所,通过开办社区“四点钟学校”等,作为社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有益补充。环翠区南山小学的“四点钟学校”、塔山居委会的“青少年书屋”等都发挥了很好的作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应进一步总结、推广。
附件:
    1、关于杭州市加强青少年活动社区建设的做法
    2、宁波市积极发挥社区平台作用的做法
    3、银川建设百处社区未成年人室外活动场所
 
附件1:
 
关于杭州市加强青少年活动社区建设的做法
 
    杭州市委、市政府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作为社区工作的重要内容,明确提出“三个有”的要求:
    有房办事。采取“规划布点落实一批、资源共享解决一批、加层扩建新建一批、房屋置换解决一批、社会资金共建一批”等“五个一批”的办法,建设青少年社区活动场所。明确规定每个社区按每百户30平方米落实配套设施,在社区配套设施总面积中,青少年活动室不少于60平方米、市民学校(家长学校)不少于125平方米。目前,全市所有681个社区都已按照标准配足、配齐社区未成年人场所设施。
    有人办事。市委、市政府专门下发文件,明确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编制,规定按每400户配一名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并落实工资福利待遇,确保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同时注重挖掘和利用社区特有的资源,充分发挥“五老”队伍和社区教师的作用。
    有钱办事。市财政每年出资1000万元用于社区配套设施建设的奖励和补助,出资300万元用于奖励和补助共建单位。对列入“第二课堂”行动计划名录的社区公益性场馆,均由政府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实行以奖代拨,以奖代补。市财政还加大了对社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投入力度,在全市所有社区建设文化信息共享工程点,建成社区少儿图书阅览室94个。

附件2:

宁波市积极发挥社区平台作用的做法
    1、大力加强社区阵地建设。社区阵地建设主要通过五种渠道来解决:①明确规定新建小区由开发商按照每100户30平方米的标准无偿提供社区用房;②将老城区原用于三产经营的部分房屋,由街道调整、改建交社区整合利用;③由区政府出资,对社区内房屋以置换的方式整合使用;④利用辖区内单位搬迁的遗留场地;⑤按1:1:0.5的比例由市、区、街道三级财政出资建设一批社区阵地。目前,全市社区活动中心用房总建筑面积10.56万平方米;建有市级青少年活动中心14个,市级青少年校外实践基地2个;每个社区都建有大小不一、规模不等的综合活动室、图书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室外文体活动场地和市民学校等青少年教育和活动场所在,形成了布局合理、功能完备、充满活力、可持续发展的社区活动场所网络。
    2、建立健全投入保障机制。为确保社区工作者有精力办事,社区组织有钱办事,市建立了社区经费“432保障机制”,明确规定,社区居委会不搞“三产”经营,工作经费和人员津贴由市、区和街道下拨,以辖区内每100户居民为单位,市、区、街道每年分别拨付经费4000元、3000元、2000元;市财政还每年拨出1000万元用于社区硬件设施建设;同时通过社会赞助、费随事转等途径,不断拓宽社区建设资金渠道,较好地解决了社区经费问题。市委、市政府还明确规定,在彩票公益金中安排一定的比例用于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2005年全市彩票公益金用于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的补助资金达600多万元。

附件3:

银川建设百处社区未成年人室外活动场所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政府将“新建改造100处社区未成年人室外活动场所”列入2010年为民所办10件实事之一。2010年春节后,银川市专门成立了社区未成年人室外活动场所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建设100处社区未成年人室外活动场所的工作方案》。《方案》要求,100处社区未成年人室外活动场所要着眼于扩大服务覆盖范围,立足于开展不过多依赖专门器械和专业指导的群众性、普及性活动项目,在规划、建设和管理过程中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公益性原则,建成后全部免费开放;二是实用性原则,优先在人口密度较大、未成年人集中、临近中小学校的城市社区选址;三是安全性原则,场地应集中、平整、无明显障碍物、无车辆经过。
                                              
                                                        代表姓名:李英春
答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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