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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能力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3-11-10 13:04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人大字号:[ ]


建议内容:

    今年以来,威海市政府在城区内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举措得力,符合现代城市管理的发展需求,办了大量细致而有效的实事,赢得了广大市民和居民的普遍赞誉。
  为进一步了解和促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我们在该工作实施区域内进行了多次深入调查,发现在运行中还存在责任主体不明确问题,责任主体不明确会导致管理工作运行效率不高。
  仅以竹岛街道案件接办工作为例,加以说明:
  自2012年3月18日区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启动以来,至2012年12月底,竹岛街道共处置完各类部件、事件3065件,其中:非法小广告清理561件、道路破损修复447件、暴露垃圾清理376件、垃圾箱327件、绿地脏乱整治211件、道路不洁清理97件、污水井整治89件、非封闭小区卫生、设施秩序管理78件、路灯修复97件、店招店牌整治54件、施工废弃料清理52件、积存垃圾渣土清理47件、健身设施整治43件、工地广告牌破损整治41件、景观灯37件、绿地护栏整治31件、施工占道27件、沿街晾挂治理24件、建筑物外立面不洁23件、地下管道堵塞或破损21件、架空线缆治理20件、雨水箅子整治20件、宣传栏整治20件、其他小类综合322件,共投入结案资金480多万元。案件100余件正在办结中。
  通过“监管分离、高位监督”的城市管理机制,竹岛街道辖区基本实现了“路平、灯明、经营规范、角落净、广告规范”的工作目标。但在具体运作过程中,绝大多数案件和事件直接下达到属地街道,由街道再行联系和沟通主体责任单位,造成许多案件或事件在流转过程中耗费了大量时间,迟缓了处结时效。如下的一些案件或事件在责任主体认定上可能存在一定异议:
  1、社区内违章建筑案件现认定为居委会是处置主体;
  2、建筑工地内路面破损现认定为街道处置;
  3、老船厂门口桥面塌陷现认定为街道处置;
  4、小区内楼上、地面的各种管线盒、箱遗弃、破损、避雷设施现认定为居委会处置;
  5、小区内空中各类网络线的不规范连接现认定为居委会处置;
  6、海滨路等主干路上电力箱、网、联通箱、路灯杆上、路面上、公交站点牌上、主干路桥护栏上的小广告现认定为居委会处置;
  7、各种建筑物立面不洁、破损现认定为居委会处置;
  8、部门单位的门口道路破损现认定为街道修复;
  9、工地围档广告破损现认定为居委会处置;
  10、有产权单位的案件(三角轮胎厂的绿地不洁等)现认定为街道处置;
  11、主干道路边的烧烤店乱拉电线案件现认定为居委会处置;
  12、市政工程工地未施工完的建筑材料乱堆放问题现认定为居委会处置;
  13、居民楼楼宇门、楼道窗破损问题现认定为居委会处置;
  14、会议中心、会展中心的案件街道要督办,未按时办结,现认定为街道是责任单位;
  15、户外涉及的水泥路面、彩砖铺设案件,冬天必须施工,现认定为街道是责任单位;
  16、主干路行人道堆放的杂物现认定为居委会处置;
  17、冬季非机动车道上结冰现认定为居委会处置;
  18、封闭区的物业案件现认定为居委会处置。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现代化幸福威海做出更好更大的贡献,我们建议:
  一、市城管办进一步借鉴“青岛数字城管经验”,对城市部(事)件细致分类,给城市部(事)件设立“户口”,明确责任主体;
  二、给信息员配备城管通,该设备具有照相、信息传送和城市部(事)件责任主体监别能力;
  三、市城管办应进一步增强对个案的分析处置工作,应在首次派送中把案件或事件送达主体责任单位。
  四、市城管办建立信息员、职能部门、街道、居委会案件办结定期联系沟通反馈联动机制。

                                   代表姓名:卢常峰等10名代表

答复内容:

卢常峰、陶建军等10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能力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环翠区精细化管理现状
    我区信息指挥中心于2011年6月建设完成并与2012年3月18日实现与市级指挥中心对接运行。作为二级派遣部门,区中心严格按照《威海市城市管理信息系统指挥手册》、《操作手册》以及《监管案件立案、处置与结案标准》等规范性文件进行案件的派遣工作,派遣单位包括16个市直部门,34个市属责任单位,以及竹岛办事处在内的12家区级责任部门。2012年共派遣城市管理案件17150件,结案17023件,结案率99.26%,按期结案11396件,按期结案率66.45%,中心案件派遣准确率达99%以上,在全市精细化管理考核中名列前茅。
  关于案件派遣处置。区级指挥中心接到市指挥中心采集立案的案件后,严格根据指挥派遣手册的规定,按照责任分工和属地派遣的原则进行案件派遣,并按照《环翠区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办法》进行督导考核,保障案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当镇级责任单位(如竹岛办事处)接到案件后,根据辖区内的实际情况进行任务分解,最终完成案件的处置工作。根据《关于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实施意见》中提出强化镇(街道)和社区城市管理的基础地位。镇(街道)具体负责辖区城市管理的日常管理、协调和监督,具体落实辖区环境卫生、市容综合整治等工作;街道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自身的案件处置机制。为避免各镇(街道)盲目处置,造成居委会压力过大,我区在制定《2012年环翠区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办法》中明确规定,各镇、街道办事处必须成立针对精细化管理考核的专业应急处置队伍,各社区居委会必须配备一名城市管理员,并将该条规定列入了年度考核。
  二、关于责任主体存在异议的问题
  根据建议中提出关于责任主体不明导致工作效率不高的疑问,逐条进行解答如下:
   (一)社区内违章建筑案件。随着全市城市管理体制的进一步理顺和对精细化管理的总体部署,我区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规划做到重心下移,加强基层办事处的城市管理职能,将市执法局的人员及职能下放各镇(街道),进一步充实基层行政执法力度。2012年各镇(街道)分别成立了一支由市区两级执法人员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由于违章建筑属于执法类范畴,按照派遣原则应派遣各镇街执法中队进行处理,中队无法解决的可向执法大队反映解决,不应派遣至居委会。
   (二)建筑工地内路面破损。经查,市采集公司并未对建筑工地内的路面破损进行采集立案,只针对在建工程的工地管理问题进行采集,并将该问题派遣至建管处进行处置。如果在实际工作中出现此类案件,办事处有责任及时沟通并进行回退。
   (三)小区内楼上各种线盒、箱遗弃、破损、避雷设施。针对小区内各种管线箱,我区指挥中心会优先按照实际情况派遣至电信、移动、广电、供电等责任单位,对确实属于业主个人的设施,会转派至街道并明确注明要求派遣物业公司进行处理,由办事处或居委会督导落实。
   (四)小区内各种不规范线缆。查明属于有明确产权单位的,由产权单位进行处理。属于私人用户乱接的,由物业公司进行处置,由办事处督导落实。
   (五)野广告的处置。对于明确产权单位的野广告,如路灯、联通箱等,区中心会直接派遣至产权单位进行清除,无明确产权单位的属于执法管辖范畴,由各办事处执法中队进行处理,对属于小区内的野广告,居委会应协调物业公司解决。
   (六)建筑物外立面不洁、破损。根据派遣手册明确由产权单位或物业公司进行处置,办事处督导落实。
   (七)部门单位门前破损。如果问题属于市政范围,由市政负责,属于产权单位的由产权单位负责,办事处督导落实。
   (八)工地围挡广告破损。属于在建工程的,中心会派遣至建管处进行处理,属于一般围挡的,由办事处安排执法中队联系产权单位进行处理。
   (九)有产权单位的案件、烧烤乱拉线缆、建筑材料乱堆放、会展中心容貌。由办事处安排执法中队进行处置,居委会督导落实。
   (十)居民楼宇门、楼道窗破损。该问题属于小区物业管辖范围,由居委会负责督导落实。
   (十一)冬季非机动车道结冰。属于办事处清雪责任范畴以及环境卫生责任区域的结冰案件,按照相关规定由办事处相关部门及居委会负责。
   (十二)道路破损冬季施工。根据路面等级不同,进行填平或修补,以方便居民的正常交通及出行。
   (十三)封闭小区物业案件。封闭小区不属于案件采集的范围,因此不存在该类案件,实际工作中如果出现,办事处责任回退至市指挥中心。
  三、下一步打算
   (一)加强办事处派遣的督导工作。通过代表的建议反应的问题来看,不合理现象主要原因是办事处派遣终端盲目派遣,对于案件分派过于简单化,不考虑自身工作实际造成基层居委会处置压力过大造成的。由于各镇(街道)实际情况不同,对于镇街一级的任务分配主要由各镇街根据自身实际自行进行制定,对于代表反映的类似竹岛办事处案件分配不合理的情况,我区将加强督导办事处的派遣工作,对不合理的地方进行专项督办整改。
  (二)加强办事处专业队伍建设。组织城管办加强督导各镇街专业处置队伍的设立,杜绝办事处将自身责任和工作对居委会进行分摊,并通过体制下放充实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基础执法力量的提高。
  (三)认真研究提案的意见建议。根据代表关于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能力的建议,认真研究,并与市城管办进行沟通,对不足之处进行改进。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
                                     201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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