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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全市大学生就业创业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3-11-10 13:24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人大字号:[ ]


建议内容:

  就业是民生之本。市委、市政府对此一直高度重视。大学生群体最具创新活力、最具创造潜能,他们的充分就业、成功创业对实现我市经济转型跨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都将起到重要而积极的作用。通过调研发现,目前,我市大学生就业创业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就业观念需要进一步转变。调查显示,71.4%的大学毕业生理想就业意向是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国有企业,不愿意到中小企业、农村社区就业,而实际上中小企业每年能吸纳大约67.2%的大学毕业生就业。二是驻威高校大学生留威就业人数偏少。据统计,驻威两所高校每年毕业大学生3000人左右。山大(威海)每年留威就业的不超过300人,且80%以上留在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哈工大(威海)每年留威就业的不超过20人,这与我市作为蓝色经济核心区域的定位极不相符。据了解,工资待遇偏低、就业机会少、发展空间小是主要原因。三是大学生创业成功率不高。据统计,我市大学生创业成功率不到5%。原因一方面由于创业准备不足。50%以上的大学生表示对创业感兴趣,但只有28.4%的有创业打算,其中只有19.7%的有详细的创业规划。其二是由于缺乏资金和经验。61.2%的创业者认为缺乏启动资金是初创业者的最大困难,其次是经验不足、社会关系不广、心理承受能力差等。因此建议如下:
  一、多方面创造吸引大学生积极就业的条件
  一是要加大政府对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通过缓解融资困难、清理不合理收费、减免税收等措施扶持中小企业不断发展壮大,使其有能力吸纳大学生就业;对于吸纳一定数量以上大学生就业的企业,给予不同程度的政策优惠。二是政府鼓励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职责,逐步提高职工工资收入和住房、医疗、子女入学等各项保障措施。建立大学生就业创业见习基地,与相关高校开展就业招聘会、交流会,促进企业与高校、大学生之间的良性互动。三是政府要积极创造更多的基层就业岗位。通过设置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岗位补贴、助学贷款代偿、大学生村官、社会工作者培养等,吸引大学生主动到基层就业。
  二、多渠道破解大学生创业融资瓶颈
  一是设立大学生创业基金。通过“财政划拨保证金,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商业银行放大放贷倍数、审核放贷”的运作模式,建立专门的大学生创业基金,为发展前景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低息或无息小额担保贷款。二是鼓励商业银行开发专项用于大学生创业贷款的项目,支持大学生创业企业采取知识产权质押、仓单质押、商铺经营权质押等多种方式融资。三是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积极探索奖补性、资本性、激励性等多种投入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更多地投向大学生创业企业。
  三、多途径搭建大学生就业创业实践平台
    一是加强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建设。目前,山东大学(威海)联通未来青春创业孵化园已进驻19个项目,有2个项目成功孵化并入住全市青年创业基地,带动了一大批大学生投身创业实践。建议继续加大其建设规模,加快在其他驻威高校建设步伐。二是以全市青年创新创业基地为载体,相关部门加强资源配置,实现创业场地、创业培训、导师指导、项目推介等“一站式”服务,实现大学生创业孵化由高校到社会的顺利对接。举办多种形式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对获奖选手进行奖励并在主流媒体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代表姓名:司书国

答复内容:

尊敬的司书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全市大学生就业创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立健全完善的毕业生就业工作机制
  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是党和政府执政为民、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内容。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多次召开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主要领导也对此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对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全面部署,重点加强组织领导,专门成立了威海市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威海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全市的毕业生就业工作。
  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各项政策,先后出台了《威海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规定》、《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特困家庭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威海市‘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相关政策的通知》、《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关于未就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实施威海市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意见》等就业创业文件,初步形成了一整套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框架体系,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二、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就业政策
  (一)积极拓宽就业渠道,努力促进高校毕业生最大限度就业。一是积极引导国有企业优先录用高校毕业生,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参加社区管理、高薪技术服务等新兴工作岗位。二是加大从高校毕业生考录公务员和考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力度。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优先考试录用高校毕业生,近几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新进人员中,高校毕业生占到65%左右。三是以优惠政策鼓励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在人事代理、档案和户口管理等方面免费提供全面服务,努力营造促进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社会环境。四是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2012年全市共吸纳212名高校毕业生到公益性岗位工作。
  (二)完善措施,积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一是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全面推开。公开选拔了725名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全市50个镇级基层单位从事“三支一扶”活动,为基层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为使他们尽快适应工作,组织举办了“三支一扶”大学生培训班暨“三支一扶”工作典型经验交流会,培训班通过典型交流、专家授课等形式对支扶大学生进行了系统培训,为他们顺利走上工作岗位奠定了基础。二是积极落实支扶大学生各种补贴,确保大学生在基层安心工作。支扶大学生服务期间的生活和交通补贴标准参照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正定级后工资标准确定,财政负担最高的市区每月有3800多元,最低的也有2900多元,并按照此基数为其办理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和工伤保险。三是认真做好服务期满支扶大学生就业安置工作。出台了《关于威海市“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相关政策的通知》,对服务期满后相关政策作出详细规定,服务期满就业率达到了100%。
  (三)加强大学生创业引领。认真落实高校毕业生创业引领计划实施方案,加强与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全面落实场地安排、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等创业扶持政策。组织开展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实施不留盲点、全程服务的创业帮扶工程,努力实现一人创业、多人就业的倍增局面。同时,以开展“创业培训进校园”、“创业事迹报告会”和“威海创业之星”评选等活动为抓手,深入开展毕业生创业指导和创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创业成功率。加快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将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工作写入政府工作报告,积极构建“一中心、多基地”的创业孵化格局,每月开展调度工作,督导基地建设进度。目前已建和在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5家,总面积7万多平米。其中威海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1.8万多平米,入驻大学生创业企业53家,企业年销售总收入超过1.8亿元,带动大学生就业664人,有效实现了就业倍增。
  (四)组织开展就业见习,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为积极帮助回原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升就业能力,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根据《关于未就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有关问题的通知》(威人办[2009]29号)的要求,经申报、考察、审核等程序,2012年确定了威海市邮政局等13家发展较好、管理规范、社会责任感强、接收毕业生数量较多的企业事业单位为威海市第四批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全市目前共建立了机械、电子、船舶、建筑、医药、化工、旅游等行业59家毕业生实习基地。组织开展了2012年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征集市级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2195个见习岗位,面向我市生源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就业见习工作,现在已组织了 584名毕业生上岗见习。见习期间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给予每人每月1240元的基本生活补助,所需经费由见习基地市与市区两级财政按照2:1:1的比例补贴。
  (五)积极开展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积极开展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出台了《关于做好特困家庭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具体规定了特困生认定、特困生就业帮扶和措施,通过发放5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提供岗位援助、组织特困生到企业实习、鼓励用人单位吸纳特困生就业、鼓励特困生自主创业等措施,促进特困生就业。在全市各级人才市场设立了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对特困家庭毕业生进行登记、免费推荐工作,开展“一对一”就业服务。
  (六)全面推进“创业培训进校园活动”。为帮助大学生成功创业,积极加强与驻威高校的合作联系,对有创业需求和创业愿望的大学生提供了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典型示范、政策解读等创业培训服务,增强了大学生的创业精神和创业意识,使他们的创业综合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为他们今后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广阔的平台。2012年共为山大威海分校,哈工大威海分校,威海职业技术学院和威海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四所院校的4500余名学生进行了创业培训指导。
  今年被称为“史上最难就业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非常严峻,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加大政策落实力度,积极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鼓励和扶持毕业生自主创业,完善就业服务指导工作,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确保就业人数和就业率的双稳定。
  十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关心,希望您继续多提宝贵意见,促进我们工作更好地发展。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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