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内容:
就业是民生之本。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做好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工作”、“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建设现代化幸福威海更是需要最具创新活力的大学生群体充分就业,积极创业,为实现我市经济转型跨越做出贡献。
目前,我市大学生就业创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大学生就业观念亟需进一步转变。调查显示,71.4%的大学毕业生理想就业意向是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国有企业,不愿意到农村社区、中小型企业就业,而实际上中小型企业每年能吸纳大约67.2%的大学毕业生就业。而且大学生动手能力不强,缺乏吃苦耐劳精神,跳槽频繁,两年内平均跳槽2.3次。(二)驻威高校大学生留威就业人数偏少。据统计,近几年,山东大学(威海)每年毕业大学生3300人,而留威海就业不超过300人,且80%以上留在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哈工大(威海)每年毕业2700人,留威就业的不超过20人,其中船舶专业没有一人留在威海就业。这与我市作为沿海开放城市和蓝色经济核心区域的定位极不相符。据了解,工资待遇偏低、就业机会少、发展空间小是大学生不选择留在威海的主要原因。(三)大学生创业成功率不高。据统计,我市大学生创业成功率不到5%,原因一方面由于创业准备不足。超过半数的被调查者表示对创业感兴趣,但只有28.4%的有创业打算,其中只有19.7%的有详细的创业规划。其二是由于缺乏资金和经验。61.2%的创业者认为缺乏资金是创业过程中遇到的最大困难,其次是经验不足、社会关系不广、心理承受能力差等。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除了要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积极鼓励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外,更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等多方面合力共促。
(一)多方面创造吸引大学生积极就业的条件。
1、政府要加大对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通过缓解融资困难、清理不合理收费、减免税收等措施扶持中小企业不断发展壮大,使其有能力吸纳大学生就业;对于吸纳一定数量以上大学生就业的企业,给予不同程度的政策优惠。
2、企业要积极履行社会职责,逐步提高职工工资收入和住房、医疗、子女入学等各项保障措施,为职工进修、发展等提供充足的空间;建立大学生就业创业见习基地,让大学生更好的了解企业发展。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形式,与相关高校开展就业招聘会、交流会,促进企业与高校、大学生之间的良性互动。
3、政府要积极创造更多的基层就业岗位。通过设置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岗位补贴、助学贷款代偿、考公务员加分以及加强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社会工作者培养等,吸引大学生主动到基层就业。
4、加强创业教育和培训。支持高校设立大学生创业指导站,鼓励企业家做创业志愿导师,为大学生开展创业培训指导交流。
(二)多渠道破解大学生创业融资瓶颈。
1、建立大学生创业基金。通过“财政划拨保证金,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商业银行放大放贷倍数、审核放贷”的运作模式,建立专门的大学生创业专项扶持基金,为发展前景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低息或无息小额担保贷款。
2、鼓励商业银行开发专项用于大学生创业贷款的项目,支持大学生创业企业采取知识产权质押、仓单质押、商铺经营权质押等多种方式融资。
3、引进风险投资。通过召开大学生创业项目推介会、建立天使基金、鼓励投资公司投资大学生创业项目等形式,积极搭建大学生创业项目与投资人对接平台,拓宽大学生融资渠道。
4、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积极探索奖补性、资本性、激励性等多种投入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更多地投向大学生创业企业。
(三)多途径搭建青年就业创业实践平台。
1、加强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建设。目前,山东大学(威海)联通未来青春创业孵化园已进驻19个项目,有2个项目成功孵化并入住全市青年创业基地,带动了一大批大学生踊跃投身创业实践。建议继续加大其建设规模,加快在其他驻威高校建设步伐;以全市青年创新创业基地为载体,配置更多的资源,实现创业场所、创业培训、导师指导、项目推介等“一站式”服务,实现大学生创业孵化由高校到社会的顺利对接。
3、举办多种形式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在政策上、物质上和精神上对获奖选手进行奖励,并在主流媒体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代表姓名:谭金芸
答复内容:
尊敬的谭金芸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全市大学生就业创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多年以来,我市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摆在就业工作的首要位置和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着力完善各项政策措施,强化就业创业服务,引导高校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坚持“四个到位”,大力夯实就业工作基础
(一)组织领导到位。大学生就业问题是个长期、复杂而艰巨的工作,为此市领导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市直和各区市都成立了政府领导挂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财政、民政、发改、监察、公安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调整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时,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要目标予以考虑,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责任制目标考核,实行月调度、季督察和半年一分析、一年一总结,为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和机制保障。
(二)政策引导到位。市委、市政府每年都要就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出台专门文件。2012年我市出台了《威海市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2013年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大学生创业的意见》(威政办发〔2013〕64号),进一步完善了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资金扶持和服务体系。设立了“威海市大学生创业专项扶持资金”,提高了创业补贴标准和小额担保贷款额度,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体系,营造了良好的就业创业环境。
(三)创新工作到位。为促进大学生自主创业,提升大学生创业成功率,2014年3月28日,由威海市人民政府联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北京华普亿方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成立威海创业大学,在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和山大(威海)、哈工大(威海)设立创业实训基地,开展“创业知识+模拟实践+实际操作+跟踪扶持”的四级创业实训模式,计划年实训大学生1500名以上。成立威海市创业指导专家委员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实训、创业跟踪、项目对接、风险投资等创业服务,打造创业实训和创业服务新模式,培养更多的大学生创业人才。
(四)宣传引导到位。充分利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和宣传看板、宣传手册、寄送一封信等形式,把就业政策、动态信息和择业知识及时送到千家万户,促进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同时,及时总结就业工作经验和毕业生创业典型,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舆论导向,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
二、抓好“七个一批”,积极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
(一)机关事业单位考录一批。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挤出的空余编制主要用于考录高校毕业生。近几年,高校毕业生占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的比例达到85%左右。
(二)基层就业吸纳一批。威海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对我市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提出总体实施规划,积极建立毕业生服务基层的长效机制,以促进就业、服务基层为目标,向广大农村基层输送和培养人才。重点组织实施了高校毕业生 “三支一扶”计划,招募高校毕业生深入到各市区的镇、街道办事处等基层单位服务,乡镇覆盖率达到100%。认真研究解决了大学生在服务基层期间和服务期满后的管理与后续发展问题,2013年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鲁人社办发〔2013〕89号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对大学生服务期满后相关政策作出规定,对服务期满的大学生,实行优先招考就业、优先转岗就业、优先推荐就业。此外,我市自2013年起实施“社区就业计划”,通过设置公益性岗位鼓励社区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目标三年内达到每个社区至少有一名大学生服务。
(三)鼓励企业接收一批。主要采取三项措施促进毕业生到企业稳定就业。一是政策维稳。全市各级人社部门深入开展了“减负让利保增长”活动,在全省率先实行民营企业人事代理“零收费”制度,近几年又取消了毕业生供需见面会摊位费,预计每年减免收费200多万元,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全面落实国家、省和我市关于社保、培训补贴及小额担保贷款等资金扶持政策,鼓励企业接纳和储备毕业生。二是环境促稳。通过建立专家讲师团、同行交流、典型宣传等方式,引导用人单位树立正确的人才价值观,把接纳高校毕业生作为储备后备人才、增长发展潜力的重要途径和企业自身的社会责任。市里每年都要组织举办“民营企业招聘专场”、“中小企业招聘周”等大型招聘活动,在人力资源市场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场地用于常年招聘,近年来中小企业接纳毕业生数量已占到全市接收总量的60%以上。三是依法保稳。加强对用人单位执行毕业生就业政策规定的监督检查力度,保障毕业生的法定待遇和社会保障。威高集团、家家悦集团、迪沙药业等骨干企业还积极扩大招聘规模、提高薪酬待遇、改善住房条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毕业生稳定就业。
(四)自主创业扶持一批。一是不断优化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政策环境,对自主创业且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在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人事代理、创业培训等方面提供“一条龙”服务。二是加大财政资金扶持,高校毕业生从事微利项目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由财政据实全额贴息。三是积极推进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先后投入资金8亿元,建设完成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5处,在建(乳山市、临港区)2处,总面积近12万平米,可同时入驻、孵化企业800余家,吸纳就业1.2万人,其中高区和经区被评为“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2013年,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大学生创业的意见》,在场地、税收、资金等方面为创业者提供政策支持。全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抓住这一契机,进一步规范了入驻程序、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先后培育出漫威软件、生命源节能环保科技等一批具有社会影响力的大学生创业企业,创造社会就业岗位7000多个,带动近5000名高校毕业生就业。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在大学生创业工作中,正发挥越来越积极的作用。根据全市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规划,至2014年底,全市每个区市将至少建成一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
(五)见习基地储备一批。目前,全市共遴选了89家重点企事业单位作为我市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组织未就业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见习期间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给予每人每月1380元的基本生活补助,所需经费由当地财政补贴50%,财政补贴标准全省最高。每年自7月份开始,我们都要组织对全市回生源地未就业毕业生进行摸底登记,落实就业见习岗位,组织未就业毕业生上岗见习,提升毕业生的就业、择业能力,同时为用人单位储备了人才。
(六)公益救助帮扶一批。市政府出台了特困家庭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帮扶政策,在全市启动了“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帮扶”工程,通过实施“一对一”帮扶、费用减免和发放500元择业补贴、提供至少2次就业机会、优先安置到政府购买的公益类岗位就业等措施,对困难家庭毕业生实行重点照顾、优先推荐、跟踪服务。截止目前,我市每年登记的特困家庭毕业生全部实现就业。
(七)灵活就业过渡一批。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去向普遍存在着多渠道、多形式的特点,据了解,我市也有一定数量的灵活就业、隐形就业毕业生。对这些灵活就业毕业生,一方面,我市各级人才服务机构3年内免费提供人事代理等服务,参加出国劳务的,提供小额担保贷款,为其解除后顾之忧;另一方面,清理规范就业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毕业生的合法权益,帮助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
三、优化“三个体系”,全面提升就业服务质量
(一)优化信息服务体系。建立完善了用人单位需求信息动态收集制度,对全市600多家重点用人单位按月收集用工需求,及时提供给毕业生。充分利用“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网”、“威海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等网络信息平台,免费向高校、用人单位和毕业生提供需求信息发布、毕业生求职、毕业生信息检索等各种服务。
(二)优化市场服务体系。高度重视市场对毕业生资源的基础配置作用,去年以来,先后承办了“2014年威海高校毕业生供需见面会”、全省“211”院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启动仪式,组织举办了“春季毕业生就业服务周”、“驻威高校专场招聘会”等各类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53场次,累计提供就业岗位近2万个。所有双选活动均实行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免费入场,所需资金全部由市财政支付。
(三)优化重点服务体系。每年7、8月份,利用应届未就业毕业生离校返乡的有利时机,由人社部门牵头,组织经贸委、中小企业局、团市委等部门,在全市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专项活动。活动月期间,重点开展毕业生就业情况摸底调查统计、未就业毕业生求职登记、就业推荐、见习登记等工作。
总的来看,我市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各级各部门普遍高度重视,组织周密,措施合理,落实到位,克服了种种困难,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基本实现了毕业生最大限度就业。在认真总结成绩经验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我市高校毕业生工作和上级要求、人民群众期望相比还有不小差距,就业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下一步将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探索新模式新措施,力促我市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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