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代表建议>2015年
关于推动创业创新成功率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5-12-04 10:32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人大字号:[ ]


建议内容: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提出掀起“大众创业”、“草根创业”新浪潮,形成“人人创新”、“万众创业”新局面。通过创业和创新,为中国经济提质增效打造不熄引擎,顺利过渡到经济新常态。近几年威海市各级各部门在促进创业创新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特别支持了大学毕业生和失业人员在新业态方面的创业创新,取得了辉煌的成绩。

    在创业创新过程中(特别是从事第二产业创业创新的大学生)大部分人员都会遇到市场用户不明确、资金短缺、技术不成熟、产品质量不稳定等诸多难题,也因此造成许多人想创业创新而不具备条件,望而却步。还有部分创业创新项目寿命周期短,成功率低等问题。但这些生产要素问题又不能全靠政府来解决。如何来解决这些问题?

    解决方案:

    激发骨干企业的管理干部和技术人员牵头创业创新。

    众所周知,骨干企业是创新的主体,每年都会不断地设计出新产品。大多新产品都需要自己生产或采购许多配件,这些配件就是现成的目标市场。这些配件一般都会有明确的技术要求和图纸资料,这就会缩短试验和创新的时间。骨干企业的职工(特别是管理干部和技术人员)一般都对本企业的文化、内部运作流程、管理体系都很熟悉,相互信任度高,在产品质量控制和管理方面会得到有效的配合,可缩短创业的时间。如果骨干企业能参与投资或与外来投资者合作,资金问题也会得到有效解决。发展到一定阶段,创新创业者创立的新企业不仅可以为原企业配套,从而延长产业链,也可以为外部企业配套,不仅可以生产原有配件,还可以研发与原企业不存在竞争和利益冲突的新产品,形成产业集群。当然,创业创新者也可以从事产业链条内的其它供应、销售、服务等环节的创业。如此一来,不仅会大大提高创业创新的成功率,增添社会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而且还会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将原来从域外采购来的货值变成本地产值)和民生改善,带动新的就业。这应该是一条很有效的鸡生蛋,蛋孵鸡的路径。

    因此,进一步建议:

    1、政府要加大对骨干企业家的思想引导,要制定规则,让现有企业家放心;企业家要解放思想,充分认识到这是一举双赢的好事。(国内外许多实践经验都证明了这一点)。

    2、制定激励政策,对开展这项工作的成功事案,既要对创业创新者奖励,又要对骨干企业家进行奖励。此外,这类项目对政府的引导资金和风投基金投入也是风险最小的。

    此建议对正在开展的各种形式方式的创业创新行动并不矛盾,而是对现有方式的一种小小补充。

                              代表姓名:王政玉

答复内容:

王政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创业创新成功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创业工作开展简要情况

    威海市委、市政府对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高度重视,坚持把这项工作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每年都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列为全市“两会”和经济工作会议的重要内容。全市各级人社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全域城市化、市域一体化”的部署要求,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始终保持了对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高度重视和较大投入,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指导建设了一批创业载体,创新完善了工作机制,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等城乡各类群体创业就业。2014年,全市共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336笔,共计2.3亿元,为2400余名创业者提供了创业资金支持,直接带动吸纳就业7200多人。全市新注册私营企业10432户,同比增长94.8%,新注册个体工商户28612户,同比增长63.3%。目前我市共有个体私营主体16.7万户,其中私营企业4.7万户,同比增加24.2%,个体工商户11.7万户,同比增加23.9%。市政府、省人社厅、北京华普亿方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三方共建了威海创业大学,在各区市和驻威高校设立分校6处,2014年完成创业实训2400人,其中353人成功创业,创业实训成功率达15.1%。全市建成创业孵化基地11处,总面积近32万平方米,总投资15亿多元,可同时入驻、孵化企业1700余家。举办了以“全域创业、服务威海”为主题的首届“威海市创业大赛”。全市共有398个团队、千余名选手参赛,发放奖金33.8万,大赛达到了“扶持一批好项目,创成一批好企业,树立一批好典型,掀起创业新浪潮”的良好效果,全市创业氛围更加浓厚。

    二、真抓实干、主动作为,以创业者实际需求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优化全市创业生态环境

    今年6月份,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创业大会”,会上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大众创业的意见》(威发〔2015〕5 号),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创业的政策措施。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创业大会精神,以落实各项创业优惠政策为重点,积极打破制约创新创业的瓶颈,提高城乡劳动者创业成功率。

    (一)在政策引导上下功夫,鼓励引导更多创业者、投资家进入创业领域。规范设置投资准入门槛,创造公平竞争、平等准入的市场环境。公开市场准入标准和优惠扶持政策,对所有创业者一视同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领域,兴办金融机构,投资商贸流通产业,参与发展文化、教育、体育、医疗、社会福利事业。抢抓中韩自贸区地方经济合作示范区建设的机遇,引导各类创业人员在涉韩贸易、旅游、金融、文化创意等领域开展创业。

    (二)在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上下功夫,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规范行政审批自由裁量权。进一步下放投资核准权限,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在市、县、镇三级全面推行市场主体设立联审联批机制,无前置审批事项的市场主体设立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逐步将国家和省公布保留的前置审批事项纳入联审联批链条;深入推行注册资本认缴等级制、“先照后证”、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等便利化措施,进一步深化工商注册制度改革。

    (三)在提升创业服务水平上下功夫,强化创业平台载体建设。一是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建设。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新建或依托现有各类基地(园区),采取挂牌、共建等方式,兴建多类型、有特色的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对不同主体创办的创业孵化基地(园区),达到市级认定标准的,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所需资金从市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中安排。二是重点建设创业服务平台。在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建立创业服务大厅,集中办理创业服务事项,并设立专门的创业咨询服务窗口,提供创业政策咨询和办事导航服务。规范创业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实行公开承诺和网上办事服务。鼓励引导风险投资、小额担保贷款、法律咨询等中介服务机构入驻创业服务大厅。

    (四)在降低创业成本上下功夫,进一步提高创业补贴标准。将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分别提高至5000元、2万元;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给予每个岗位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及在校生自主创业需租赁固定场地经营的,创办企业给予1万元、个体工商户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场地租赁补贴。

    (五)在解决创业资金问题上下功夫,完善创业投资融资机制。一是引入风险投资机构,为创业者提供综合金融服务。设立天使投资引导基金,重点支持种子期或初创期科技型、创新型小微企业发展。设立产业股权投资基金,重点投向新信息、新医药与医疗器械、新材料及制品、文化创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各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参股天使投资引导基金。二是加大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扶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各类自主创业人员创办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额度提高至30万元。计划引入多家经办合作银行和担保机构,建立竞争激励机制,降低担保门槛,开展更为灵活的抵押担保业务。三是组建成立威海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具体负责市级政府引导基金的运营管理。对市级支持科技、工业创新、服务业发展等资金进行有效整合,并将部分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充实到政府引导基金中来,进一步壮大政府引导基金规模。目前我市已设立或拟设立威海市中泰齐东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海洋等优势产业发展基金、威海市城镇化建设基金、海通齐东产业共赢基金等四大投资引导基金,基金总规模70亿元,其中一期出资34亿元。基金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放大财政投资效应,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提升地方经济发展活力。中泰齐东天使投资引导基金规模2亿元,重点投资于威海境内种子期或初创期科技型、创新型小微企业和留学生、大学生优质创业项目,以及境内优秀企业和具有快速成长潜力的企业;海洋等优势产业发展基金规模10亿元,主要投资海产品深加工产业,做大做强海洋捕捞、鱼粉生产、饲料加工和养殖户产业链条;威海市城镇化建设基金规模8亿元,重点投资威海区域内地下管廊、污水处理、河道综合治理等PPP项目及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海通齐东产业共赢基金规模50亿元,重点投向我市新信息、新医药与医疗器械、新材料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以及已具备上市条件和较成熟的企业,拉动地方经济发展。

    (六)在加快创业大学建设、提升各类群体创业素质上下功夫,加大创业培训力度。充分发挥威海创业大学在创业培训、孵化和服务方面的作用,为各类有创业意愿的劳动者提供“创业知识+模拟实践+实际操作+跟踪扶持”四级创业实训。对完成四级创业实训的人员,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实训补贴。2015年底前,在各区市和驻威高校、创业孵化基地设立创业大学分校,全市每年创业实训总量达到5000人以上,创业成功率达到10%以上。加强创业导师队伍建设,培养一批优秀创业培训师、创业咨询师。扩大创业培训范围,将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人员全部纳入免费创业培训范围,开展创业意识和知识、创业模拟、项目指导和经营管理等培训,提升创业理念和创业能力。

    (七)在营造大众创业的浓厚氛围上下功夫,强化舆论宣传。在报纸、电视台等媒体阵地开辟专栏,积极宣传创业政策,对创业者答疑解惑,大力开展创业政策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活动。全面收集全市各部门扶持创业政策,制定《创业政策汇编》,在政府相关网站醒目位置公开,便于创业者查询。积极树立创业典型,组织开展创业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等评选表彰活动,定期组织威海创业大赛、优秀创业者座谈会等活动,培育创业典型,发挥创业成功者的示范带动作用,激发大众创业热情,营造鼓励创新、支持创业、褒扬成功、宽容失败的浓厚氛围。同时每年开展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评审,并给予一定资金奖励。

    (八)在引进创业人才和创业项目上下功夫,积极扶持高层次人才、大学生自主创业。用活《关于实施英才计划的意见》等人才文件,用好人才工作专项资金,鼓励引导各类高层次人才携带科研项目和技术在我市创办、领办企业,对符合条件的,给予一定的资助资金,并落实好各项配套扶持政策。建立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和驻威高校在校生自主创业免担保贷款机制,对经市创业指导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优质创业项目,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由同级创业贷款担保基金给予担保。各区市每年扶持不少于100名大学生自主创业。积极扶持优秀创业项目落地,对优质创业项目实行台账管理,每年遴选不少于100个优质创业项目,在经营场所、资金扶持等方面进行重点扶持。创新优化奖补程序,对经市创业指导专家委员会评估认定的优质创业项目,在政策奖补方面按一定比例先行兑现。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28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