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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搭建技能人才共享平台实现人力资源优势互补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5-12-04 10:41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人大字号:[ ]


建议内容:

    在威海,政府机关之间的技能人才互相“借调”,是一件司空见惯的正常人事交流。可是,企业之间的技能人才相互“借调”,却是一件很难办的事情。“用工荒”的背后不仅仅体现的是普工数量的不足,以熟练的生产一线“金蓝领”高级技工和技师为代表的技能人才的缺乏,也是制约威海工业升级的一个很大的瓶颈——企业家辛苦揽来了“瓷器活”,企业家高价买了“金刚钻”,可是却缺少能在一线俯下身去“拿起金刚钻、干好瓷器活”的高级技能人才。

    企业遇到这种情况,原因不少,但是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往往是因 为企业自身的“造血”功能不足甚至根本不具备“造血”功能,同样,企业家之间也存在着“我的人才共享的同时,对方不愿意共享,还挖走我的人才”这样的心理障碍,使得威海企业间不愿意人才共享。面对技能人才短缺,对许多企业来说,只剩下两条路可走:一是在威海本地企业之间“挖墙脚”;二是从外地同类企业“高价引援”。 这种“高代价、不计成本、不计对方企业感受”的相互挖人,造成的结果往往是威海本地企业“互相掐架、抬高工资”,最终两败俱伤。而企业花了大价钱从外地企业挖来的人才,也可能会因为“水土不服”等因素,很少能在威海扎下根来。

    解决办法: 一、搭建技能人才共同培训模式,实现“金蓝领”培养方面的共同进步。    

    围绕着技能人才“互通有无、共同进步”的大原则,可以在同类型企业之间搭建“企业技能人才共同培训”这样的模式。例如,在订单紧急、客户要求高的压力下,A企业技能人才存在不足,不具备培养的条件,而B企业则拥有同类型的技能人才以及培养能力,那么,A企业可以向B企业发出“支援”申请。B企业派出优秀的技能人才赴A企业支援,既帮助A企业培训合格的技能人才,也帮助A企业建立了相关的标准、文件、制度和内部人才培养模式。通过这种模式,A和B两家企业,既避免了为了得到同类型的人才“互挖墙脚”,也建立和完善了自身的“造血”功能,更降低了企业的用工成本、不必从外地高价位引进同类型人才,达到双赢的人才格局。同时,两家企业可以有效整合各自的培训计划和培训经费,节约企业运营成本。

    二、技术工人互派支援,实现“少裁员、不裁员”,避免技术工人从威海流失。    企业生产往往会出现“旺季招人,淡季裁人”,如果同类企业之间根据订单的情况可以互相借调人手,在旺季减轻招工压力的同时,在淡季也可以少裁员、不裁员,就可以有效保证劳动力就业的稳定性。    比如,A企业一段时间订单不足,不需要那么多人手,传统的方式就是“放假”、“裁员”。而此时B企业订单忙的干不过来,那么A企业和B企业双方可以洽谈订单协作外包,一种方式是如果A企业具备B企业同类的生产条件,B企业将干不完的订单外包给A企业;另外一种方式,就是A企业可以将空闲的工人暂时借给B企业,B企业不必为用工难发愁,A企业的职工在B企业经过岗前培训后即可转岗生产。此外,针对生产订单存在的“间歇性”,A企业的业务量恢复了,就可以“召回”原来的技术工人、重新上岗工作。    通过这样的模式,至少可以在企业、政府、职工之间实现“三赢”:一方面可以有效解决企业之间订单的“淡旺季”用工差距,节约用工成本;其次,避免企业出现大批量“裁员”以及产生的劳动纠纷、社会不稳定因素,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第三,可以确保职工在威海长期有“有稳定的工作、有稳定的收入”,不会因短期的失业而离开威海。

    三、发挥政府宏观调控职能,激活行业协会在人才共享方面的积极作用。    要实现威海企业之间真正意义上的“人才共享”,还需要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企业之间,在合同约束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避免人才共享过程中出现的各类违反诚信的事情发生。    作为人才共享机制的推进机构,人社局、工会作为人才共享的协调者,从全局利益对威海企业在辖区内、企业间的流动共享从政策角度管理、调节和控制,可以在人才共享方面逐步完善制度,避免有的企业只管去共享别的企业的人才,而自己的人才牢牢握在自己手里、不愿意与别的企业共享。    

    此外,我们威海市目前有“威海市企业家协会”、“威海市女企业家协会”、“威海市青年企业家协会”、“威海市技师协会”等协会组织,围绕“人才共享”,上述组织中,各类企业家协会之间可以根据行业的不同成立不同的“人才共享小组”,企业老总之间可以点对点实现企业订单、企业技工、企业管理等信息的合作方案,达成技能人才共享的合作模式,推出“人才培养订单”;“技师协会”在技能人才培养方面,可以根据“人才共享小组”的“人才培养订单”,根据企业的要求,因地制宜、因材施教,发挥技师协会在全市各行各业的技能人才优势,为企业提供各类特色的培训。

                                 代表姓名:盛军岭

答复内容:

盛军岭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搭建技能人才共享平台实现人力资源优势互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技能人才工作现状

    截至目前,全市持有职业资格证书的技能劳动者达到24.4万人,其中,高级工以上的7万人,占比达到28.7%,与全省水平基本持平,主要分布在机械、造船、建筑、电力、化工、交通、餐饮服务、家纺等行业。全市拥有首席技师150人,有突出贡献技师135人,技术能手240人。根据2015年上半年企业用工需求调查结果显示,全市企业对技能人才的需求占用工需求总量的26.6%,其中高技能人才1478人,需求量较大。近年来,我市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加强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一)健全了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体系。大力实施青年就业技能培训、城乡创业者创业培训、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以及“金蓝领”培训等四大培训工程。把培训质量作为培训工程的生命线,根据区域、产业建设及企业发展需求,为职工量身打造各培训工种的培训大纲和培训计划,开展了机械加工、船舶制造、化工、建筑、医药、旅游服务、金融、家纺设计等200多个职业(工种)的培训。对高级技师和高级工培训,分别给予每人1800元和1000元的补贴,高级工以下培训给予每人800元补贴,年均组织开展培训5万多人次。特别是“金蓝领”培训项目,目前已有多名学员被评为省、市首席技师,有200多人在各级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奖,高技能人才对产业发展的贡献率明显提升。

    (二)完善了高技能人才选拔激励体系。修订了《威海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实行市级首席技师终身制,对管理期满首席技师,经复核连续被认定为首席技师的,继续享受相应的称号和待遇;如果一直从事一线工作并保持技能领先地位,带徒达到一定的数量和水平,可一直享受威海市首席技师的称号及每月1000元的政府津贴,直至退休。同时建立了市级首席技师休假考察制度,为高技能人才同业间的交流搭建了平台。组织实施了“导师带徒”工程,由生产一线的省市首席技师、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作为带徒专家,带徒期间青年技能人才获得市级以上人才荣誉的,给予带徒专家5000-50000元奖励,目前全市共结成师徒对子247对,有4人获评省、市首席技师,带徒工程成效显著。创新职业技能竞赛方式,将绝技绝活展示与技能竞赛相结合,建立了政府部门统筹指导,行业、社会团体主办,社会、企业广泛参与的技能竞赛机制,搭建了企业职工技能交流展示平台,形成了有利于技能人才成长进步和创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三)构建了多元的技能人才培养载体。积极推进企业设立技师工作站、示范技师工作站,制定了《威海市技师工作站管理办法》,通过政府投入引导,鼓励企业依托技师工作站,发挥高技能人才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开展技术攻关、技能交流、传技授艺等活动,工作成果显著的授予“示范技师工作站”称号,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补助资金。目前,我市已建设市级技师工作站41个,示范技师工作站4个,省级3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大力建设综合性职业技能实训中心,投资1.68亿元用于公共实训中心建设,总面积达8万多平米,拥有各种教学仪器设备约1.15万台(套),实训教学设备总值达1.7亿元,拥有实训基地15个、教学工厂8个、实验实训室145个,年开展培训2万多人次,承担鉴定1万多人次,成功研发生产了双功率节能型数控机床、内孔抛光机、多功能台式钻床等设备。加快推进技工教育改革发展,以培养一流技工为目标,以提质量、创品牌为己任,坚持多元办学、内涵发展,形成了以技师学院为龙头、高级技工院校为骨干、普通技工院校为基础的技工教育体系。目前,我市共有技工院校9所,国家级高级技工院校4所,技师学院2所,每年面向各类城乡劳动者开展培训2万多人次,累计与274家企业签订校企合作培养协议。

    二、我市技能人才交流共享平台的雏形

    据了解,我市服装行业部分企业已自由搭建起了技能人才共享交流的平台。很多服装企业在订单充足时,如果按照常规做法,需要迅速扩大厂房、添加设备、招聘大批熟练技术工人,但在现实中这种做法是不现实的。与此同时,又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因没有订单,设备闲置工人过剩。订单充足的企业通常联络这部分企业进行合作,派遣技术人员进驻合作企业,充分利用闲置设备和过剩的人力资源,培训指导、监督生产。一方面,订单企业顺利完成生产任务,节约了用工成本;另一方面,合作企业留住了工人,避免了批量裁员,维护了社会稳定,实现了双赢。服装行业的这一做法为我市搭建技能人才共享平台,实现人力资源优势互补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三、存在的问题

    通过实地调研,我们发现企业对“搭建技能人才共享平台”这一做法持分歧意见。部分企业和企业家对搭建技能人才交流共享平台持支持态度,也表示愿意参与,特别是一些拔尖技能人才非常赞同,认为这是给他们提供技能展示和增加收入的机会,但大部分企业和职工对搭建技能人才共享平台、实现人力资源优势互补还有诸多的顾虑。例如,部分职工担心能否适应合作企业的工作强度和工作环境;掌握核心技术的职工担心单位是否会同意;企业担心对方企业硬件软件优于自身,造成员工跳槽,影响职工队伍稳定性,以及这种做法是否符合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等。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及建议

    (一)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主导作用。依托技师协会开展技能人才平台建设试点,支持技师协会加快网站建设,在协会网站搭建技能人才共享平台,吸纳更多的单位会员加入,链接企业网站,搜集、发布企业技能人才需求信息,为企业间的人才交流牵线搭桥。通过QQ平台、微信平台等加强企业家、企业人力资源部门、企业技术骨干间的交流咨询、信息沟通,为企业解疑答惑。同时联合山大(威海)、哈工大(威海)、职业学院等进一步探索技能人才共享平台建设方式、目标等,经验成熟后逐步推广。

    (二)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的引导推动作用。一是完善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机制。通过政府投入引导的方式,支持培训机构、社会组织等根据企业“人才培养订单”,提供多元化培训,同时把技术交流、技术合作融入其中,在提高企业职工技能素质的同时,为企业解决关键性的技术难题。二是加强高技能人才引进体系建设。针对我市企业技能人才短缺等现状,进一步拓宽引进渠道,坚持“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重点面向中西部产能过剩地区招贤纳才,组织多层次的校企对接洽谈活动,建立校企合作长效机制。研究制定高技能人才引进政策措施,鼓励各类职业院校为我市输送优质的高技能毕业生,吸引高技能人才来我市就业。三是根据技能人才平台建设试点情况,探索研究技能人才交流共享的保障机制。

    (三)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一是完善企业技能人才激励政策。逐步建立培训考核与使用相结合、业绩贡献与待遇相挂钩的企业用人制度。对聘用的高技能人才可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年薪制等收入分配方式,可依据贡献从成果转化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进行特殊激励,引导工资分配向高技能人才倾斜。鼓励企业建立高技能人才技能职务津贴和特殊岗位津贴制度,对为企业做出特殊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可实行股权和期权激励。二是健全企业技能人才表彰奖励机制。根据市场需求和经营状况,建立并完善对技能人才的奖励办法,对优秀高技能人才实行特殊奖励政策。对于职工个人所取得的、有一定价值的工艺创新和技术革新等,授予企业崇高荣誉并给予奖励;对于技能人才的绝技绝活、特殊操作方法等,可以其姓名进行命名等。通过企业为主体的一系列激励和奖励政策,培养员工归属感,保持职工队伍稳定。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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