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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理解决企业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现实与国家法规关系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5-12-07 16:43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人大字号:[ ]


建议内容:

    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国家对安全生产及职工的生命安全高度重视,各级政府也十分关心。但企业在设计新建、 扩建项目设备购进安装都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配套全 部法律手续。但近几年一些行业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地方政 府为做到未雨绸缪,防患未然,制定相关安全生产整改方案及防护措施。由于各地制定标准要求不统一,其方案的合理、合法性 也未依法届定。整改投资成本较高又无合法统一标准,整改是否 能真正达到安全生产要求难以考证,且整改改变了本已符合国家 技术标准要求的设备设施,如再发生安全事故,法律责任由谁承 担。

    解决方案:地方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落实安全责任的同时, 一是要考虑整改前后安全效果和国家法律的合法一致性,让企业 真正认识到法律责任合法及安全危险性;二是整改投入很大,应 考虑企业的成本费用,并给企业政策支持,最终好事办好,让企 业安全,让职工受益。

                                代表姓名:苗强

答复内容:

苗强代表:

收到您在威海市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所提出的第43号代表建议(关于合理解决企业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现实与国家法规关系的建议)后,我局十分重视,立即责成有关科室予以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当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尤其是标准体系冲突问题

2002629日,《安全生产法》经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审议通过,同年111日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开始全面进入法制化轨道。由于当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安全监管体制都处于初创和探索时期,出台的《安全生产法》仍带有计划经济体制的色彩和痕迹。从性质上看,《安全生产法》是一部完全管制法制模式的法律,更加强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而对企业主体安全生产责任强调不够,必然导致政府监管职责过大、责任也过大,而企业违法成本过低、自主守法意识也过低。《安全生产法》出台后,陆续配套出台了一系列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由于这些法律体系所规定的内容都不得与《安全生产法》相违背,因此,这些要求也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的局限性。如建议中所言:“近几年一些行业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地方政府为做到未雨绸缪、防患未然,制定相关安全生产整改方案及防护措施。地方政府为强化安全监管,的确制定和出台了不少安全生产整改方案和防护措施,但由于所在地域环境、经济发展模式等存在不同,使这些方案和措施也存在差异。毫无疑问,这些措施的出台出发点是好的,但有些带有明显行政色彩的政府指令也有偏颇之处。如敏感时期要求所有民爆器材生产企业全部停产、某地发生特大事故后所有该类型企业一律停产整顿等等。从法律要求上看,这些做法有不妥之处,但从提高和整顿某个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角度看,这些做法又确有积极作用。如近几年我们先后进行的涉氨制冷行业、涉粉尘行业、地下输油气管线等专项整治,都是因为该领域某企业发生了重特大事故而采取的全国性统一行动,应该说都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建议中提到的由于各地制定标准要求不统一,其方案的合理、合法性也未依法届定。整改投资成本较高又无合法统一标准,整改是否能真正达到安全生产要求难以考证,且整改改变了本已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要求的设备设施,如再发生安全事故,法律责任由谁承担。

与《安全生产法》相似,我们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体系同样存在过老、过旧和不符合当前实际等问题,随着标准体系的不断修改完善尤其是对旧标准老要求的相继剔除,的确使不少符合老标准的企业面临着不符合新标准且改造更新需要投入很大的问题,也让不少企业负责人产生困惑甚至抵触情绪,但这也是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和进步的必然结果。2011722日、23日,先后发生了京珠高速河南信阳7·22特别重大卧铺客车燃烧事故“ 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两起特别重大事故,727日,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决定:加快修改《安全生产法》,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2014831日,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经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自2014121日正式施行。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体现了以下重要思路:一是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完善政府监管措施,加大监管力度,三是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加重对违法行为特别是对责任人的处罚力度,四是进一步增强法律规范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等等。这些重要修改都必然使配套法律法规体系随之改变,制约全社会和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诸多问题也将迎刃而解。《安全生产法》修改之后,在迎来法律法规体系一次大修改之后,会进入一个相对稳定期,不可能再出现朝令夕改的现象,企业今天符合要求明天不符合并因此投入过大等问题也将大为减少。

二、关于为企业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问题

建议解决方案中提到:整改投入很大,应考虑企业的成本费用,并给企业政策支持,最终好事办好,让企业安全,让职工受益。各级各部门都充分考虑到了企业这一现状,国家、省和市都相继出台了向社会购买服务等措施,由政府购买社会专业服务为企业查找隐患。如市安监局委托中国安科院分3批对全市13个地下矿山生产系统进行系统检查,全市化工及危险化学品企业聘请专家47人次,对全市8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进行拉网式、诊断式安全检查。同时,我们还积极向上级争取专项资金用于企业安全生产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改造,最大程度的为企业节约改造成本,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我们非常感谢您作为市人大代表对安全生产工作所作出的一贯努力,希望今后更好的履职尽责,建言献策,为我们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做出更大贡献。

                威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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