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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关于落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对全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工作情况审议意见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7-11-01 15:29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人大字号:[ ]


市人大常委会:

5月下旬以来,市人大内司委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东海同志带领下,对全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实地察看市检察院、荣成市检察院办公办案情况,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并组织召开了相关专题工作座谈会。6月28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我院关于侦查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既充分肯定了全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工作取得的成绩,又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从增强侦查监督意识、突出侦查监督工作重点、完善侦查监督合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加强侦查监督工作宣传五个方面,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全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工作的意见建议。对此,我们认真传达学习,逐一研究了审议意见,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并就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召开了全市侦查监督工作会议,对有关工作进行责任分解,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一段时间以来,侦查监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深入学习、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侦查监督意识

强化三种意识,认真学习贯彻“更新监督理念、拓宽监督思路、完善监督体系”的要求,筑牢推进监督工作新发展的思想根基。一是强化敢于监督意识。组织侦查监督业务培训、优秀监督案件评比、监督数据月通报等活动,充分调动干警监督积极性,着力提高监督能力和水平。二是强化规范监督意识。对监督案件的范围、条件、程序等进行了重申和规范,要求全市侦查监督部门准确把握监督权力的范围和条件,确保监督程序规范。部署开展案件质量检查活动,对4个基层院及2个开发区院立案监督案件进行全面核查,认真查找质量问题,及时督促提高。三是强化跟踪监督意识。建立监督案件跟踪台帐,定期梳理汇总监督进展情况,对久拖不决问题,采取发催办函等方式纠正,实现从等待回复向督促整改转变,增强监督刚性,促进监督职能有效发挥。 

二、明确方向、突出重点,进一步增强侦监工作实效

紧紧围绕省院、市委部署,以法治化、现代化为引领,扎实履行三项职责,各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一是认真履行审查逮捕职责,服务社会和谐稳定。坚持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基本任务,积极参与平安威海建设,持续推进打黑除恶打霸治痞、“黄赌毒”等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个人极端暴力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加大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打击力度,不断优化发展环境。1-9月份,全市共批准逮捕包含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在内的各类犯罪嫌疑人873人。二是严格职务犯罪审查逮捕,全力保障反腐败大局。共受理职务犯罪审查逮捕案件43件46人。严格审查把关, 对是否构成犯罪的事实和证据及同步录音录像等进行全面审查,职务犯罪案件质量持续向好,无捕后撤案、不起诉、判无罪案件。三是扎实推进专项监督活动,监督品质不断提升。突出监督重点,加大监督力度,扎实推进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由市院牵头,基层院联动,集中到公安食药环支队、食药监局、环保局、渔政支队、国土局等单位座谈,强化沟通,形成打击合力。与食药监局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在面食制品中非法添加含铝泡打粉”专项行动。在两个专项领域建议移交案件5件5人,监督立案11件15人。

三、加强沟通、完善机制,进一步形成侦监工作合力

注重健全监督机制,主动作为,不断提升监督品质,形成工作合力。一是充分发挥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工作机制的作用。深入贯彻落实与市公安局、自侦部门会签的《关于检察机关适时介入重大刑事案件侦查工作办法》和《关于建立、完善侦查监督与自侦工作衔接机制的意见》,对疑难复杂重大案件就案件定性、证据完善等问题及时提出意见,提前介入案件121件, 形成打击犯罪合力。二是充分利用联席会议机制,共同研究探讨办案中遇到突出问题。与公安、法院等多次以召开联席会议等形式,就刑事案件的侦查、审查逮捕、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审查起诉和审判中亟需明确和规范的若干问题进行了探讨,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形成统一认识。与食药监局等行政执法单位多次就办案中遇到的难点、疑点问题展开讨论,在案件定性方面达成共识,促使一批案件得以顺利进入刑事诉讼程序。三是创新驱动,拓宽监督线索。在通过走访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受理群众举报控告等传统方式受理立案监督线索的同时,充分利用大数据分析、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网络媒体观察员、相关部门的督察报告等新的形式和途径,及时发现监督线索。今年以来共监督立案41件49人,监督撤案15件,纠正漏捕30人,纠正违法50件。 

四、深化改革、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强侦监队伍建设

按照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稳步推进检察改革的部署,全市检察官入额遴选、人员分类管理、人员定岗工作已完成,新旧办案模式实现有序转换。面对落实办案责任制、赋予侦监检察官大部分逮捕案件决定权和监督事项决定权的改革要求,全市检察机关把适应改革、提升能力作为要求,不断夯实侦查监督队伍建设。一是强化办案全过程监督。针对放权后侦查监督权运行可能发生的廉政风险,不断完善案件质量评查体系、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办案流程监控、检察官业绩考核等制度机制,强化办案监督。二是完善人才培养机制。积极开展“侦查监督能力建设年”活动,全面提升队伍“六大能力”,建立健全领军人才培养、使用和激励机制。积极推荐优秀人才报名参加省院人才库,鼓励参与“齐鲁侦监论坛”、“我最满意案件”展评、优秀案件、精品课程、检察业务专家评审等活动,培养和锻造一批具有“工匠”精神的专家型、领军型人才,提升队伍影响力和社会公认度。全市检察机关有4名侦监干警入选全省侦查监督业务人才库、1名侦监干警在“齐鲁侦监”论坛主题征文活动中获得一等奖、 1件立案监督案件被表彰为全省检察机关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精品案件、1件审查逮捕案件被评为全省精品示范案件。三是注重业务实训。紧紧围绕侦查监督岗位素能标准,探索建立“网络+全员培训”和“实地+人才培训”相结合的教学方式,分层分类分岗培训侦查监督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和辅助人员,切实补齐培训方式单一、重点不突出、实战技巧少等问题短板。1-9月份共组织参与高检院、省院、市院各类培训9批次。

五、强化宣传、推动公开,进一步加快侦查监督公共关系建设

围绕业务上级提出的“主动适应快速发展、深度融合的时代变化,加强检察公共关系建设,更加重视运用社会资源,更加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实现与社会公众的良性互动、高度互信”的要求以及市人大的审议建议,侦查监督部门结合代表检察机关参与30余项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受到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实际,进一步加强侦查监督公共关系建设。一是畅通侦查监督工作沟通渠道。进一步加强与侦查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重大案件提前介入、会商研讨、挂牌督办、联席会议等制度机制,通过联合开展督导检查、定期通报工作等多种方式,自觉接受相关单位的监督,赢得理解、支持和配合,实现共建共赢。二是加强侦查监督工作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检察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新闻宣传平台等载体,以及通过举办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等活动,充分展示侦查监督部门在打击犯罪、防范冤错案件、促进司法公正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和取得的成果,让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侦查监督工作,提升侦查监督工作的认知度。今年以来,检察日报、正义网、齐鲁法制网等报刊媒体分别对办理的非法行医案件、 “非法添加含铝食品添加剂专项检查”活动进行公开报道,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三是着力做好侦查监督工作舆情导控。积极会同政工宣传部门,强化对涉及侦查监督业务的重大敏感案事件舆情监控,完善重大网络舆情依法处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机制,实现监测联网、预警联合、导控联手、处置联动、网评联通,让公众兴趣点、舆论风向标朝着正确方向发展。

                                                                                     威海市人民检察院

                                                                                      2017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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