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医药健康产业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产业的建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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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内容: 一、问题概述: 医药健康产业是与国计民生息息相关的朝阳产业,是支撑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和健康服务业的重要基础,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的关键因素所在。建议将医药健康产业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产业。 二、原因分析: 1、中共中央、国务院《“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健康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条件。实现国民健康长寿,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重要标志,也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全市现有药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24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81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31家,从业人员3.2万人,总资产397.3亿元。2015年,规模以上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59亿元、利税70亿元、利润48.6亿元,医药产业多而不强,没有真正起到健康产业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推动作用。 2、医药健康产业是技术密集型产业,发展医药健康产业,能够为我市引进大量的高端技术人才;医药健康产业是环境友好型产业,发展医药健康产业,能够确保在不牺牲环境的前提下,实现社会效益的最大化;医药健康产业是高附加值型产业,发展医药健康产业,有利于增加财政收入的同时,满足人们的健康需求,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进步;发展医药健康产业的举措与中共中央、国务院《“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我市“产业强市、工业带动、突破发展服务业”重大战略的要求相一致。 三、建议 将医药健康产业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产业。 一、加大对医药健康产业的政策扶持: 1、对于医药健康产业给予地方税收留成返还支持。 2、对于开展一致性评价工作的药品生产企业给予政策扶持。 二、加大对医药健康产业的社会就业引导 1、鼓励校企合作,设立企业对口班,定向培养。 2、引导高校毕业生进入企业,充实到一线技术岗位。 3、对于医药健康产业就业人员给予就业补贴。 代表姓名:王德军 答复内容: 尊敬的王德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医药健康产业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产业的建议》收悉,市经信委高度重视,会同市教育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人社局和市卫计委等单位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新医药与医疗器械产业是支撑医疗卫生事业和健康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基础,中国人口多,医疗卫生需求大,政府在医疗卫生保障方面负有重要责任,培育壮大医疗器械产业事关国计民生。近年来,我市新医药与医药器械产业一直处于持续、稳定、快速发展阶段。全市现有药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24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81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34家,2016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24.2亿元,同比增长15.1%;利润57.5亿元,同比增长18.6%。主要产品有医疗器械、化学原料药及制剂、新型中成药、生物药物等10大系列2000多个品种规格,拥有中国驰名商标3个、山东名牌产品8个,产品远销欧洲、东南亚、非洲、中东等60多个国家和地区。心脏支架、一次性医用注射器输液器、用于治疗高血压的化学原料药坎地沙坦酯片、用于治疗佝偻病的儿童药伊可新国内市场占有率分别达 28%、20%、23%和60%。100多种产品打破了国外垄断,既为患者减少了医疗费用,也为各级政府节省了医保资金支出。目前,威海市已成为国内最大的医疗器械生产基地, 2014年被批复为山东省医疗器械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重点发展了梳注耗材、心脏支架及心内耗材、留置针及各种异型针、血液净化设备及耗材、骨科材料、手术设备及附件、ICU产品及附件、大容量注射器及其他药品、肾科产品、人造血浆、手术缝合线等产品,其中心脏支架、一次性医用注射器输液器、用于治疗高血压的化学原料药坎地沙坦酯片、用于治疗佝偻病的儿童药伊可新国内市场占有率分别达 28%、20%、23%和60%。 二、主要做法 (一)政策先行促进产业聚集发展。我市专门出台产业扶持政策,设立医疗器械产业发展基金。全市有哈工大(威海)、山东大学(威海)、哈理工(荣成)、山东交通学院威海校区等9所大学,设有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等专业性院校,具有较强的人才支撑能力。设立了哈工大威海创新创业园、山大威海创新创业园、威海职业技术学院智能装备加速器等科技孵化器,引进建设山东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威海分中心和威海市药品检测中心,产业发展配套设施健全。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鼓励引导商业模式创新,推进医疗器械企业向供应链上下游延伸开展服务,在全国首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与临床应用挂钩模式,既降低了医疗服务价格,也推动企业拉长了产业链条,营造了助推企业创新发展的浓厚氛围。 (二)搭建平台提升自主创新能力。2016年医疗器械产业科技研发经费支出总额达到12.4亿元,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3.6%。全员劳动生产率40万元/年,位于同行业前列。新产品销售收入占销售收入80%以上。新医药与医疗器械产业拥有国家级研发创新平台3个,省级研发创新平台6个,设有2个泰山学者岗位,1个院士工作站、1个博士后工作站,与山大威海分校、哈工大(威海)共建了山大国际生物研究中心、哈工大国际微电子中心、宋健科学技术研究院和医疗器械机器人研究所,还在德国、英国、韩国、美国分别设有研发中心和机构。2010年威高与中国科学院签署了为期十年的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框架协议,开发医疗器械、医疗设备、生物医药等领域的高端新产品和新技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2011年中国工程院医药卫生学部与威高集团达成全面战略合作意向,以科技信息为切入口,全面开展合作。依托迪沙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建立了威海市医药行业技术中心。 (三)政策引导扶持产业发展。整合扶持企业规模膨胀、技术改造、科技创新、人才引进、上市融资等方面具体鼓励政策,研究制定了《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促进工业企业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集中市区两级财力资金,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激励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加快产品、技术和管理创新,尽快形成一批经济规模大、竞争力强、带动作用显著的大企业和发展态势好、扩张能力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依托现有医疗器械产业园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延伸产业链条,形成群聚效应。鼓励现有企业退城进园,向专业园区聚集。 (四)聚集人才提供人力资源支撑。全市新医药与医疗器械产业拥有工程院院士、科学院院士领衔的10多个科研团队,引进培养医疗器械领域领军人才30多位,博士33名,拥有1500多人的产业工程师队伍。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政策对人才、特别是对高层次人才的磁吸作用,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密集出台和修订了威海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若干规定、引进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办法、全面实施“导师带徒带团队”工程及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管理、市突贡专家选拔管理、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博士后资金资助管理办法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高层次人才服务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面向全市企业、园区、高等院校征集需求,开展了海内外高层次人才项目需求信息征集工作。目前已征集到高层次人才需求237个、技术项目需求172个、创业项目需求20个,并通过国内外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海内外引才工作站、海外留学人员组织、“威海人才”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全球发布。举办2017中国威海•国际英才创业峰会系列活动,积极实施“英才计划”。2016年度,共有2名医药行业人才入选了 “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引进计划”,有3名医药行业人才入选“企业博士聚集计划”,今年初完成了入选人才的待遇落实工作,保证补贴的发放到位。积极了解企业人才需求,并及时把相关的需求信息发布到威海市人才市场等平台。组织园区企业参加省内外招聘活动,为园区企业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三、下步措施 (一)全面加大扶持力度。将新医药与医疗器械产业作为主导产业来发展,积极申报省主导产业。在申报材料中,涉及资金使用计划部分,我们提出:支持市场主体培育,对于首次达到规模以上标准的新医药与医疗器械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选择一批高成长性企业进行重点培育,根据企业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纳税总额、研发经费投入等指标进行综合评定,对连续三年保持高增长的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支持产业集聚发展,鼓励现有企业向专业园区聚集,对新搬迁进入市级以上专业园区的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支持企业引进高端人才。加大对新医药与医疗器械产业领域高端人才引进、支持和服务力度,对企业引入研究生、博士以上人才给予一定资金补助;鼓励新药研发,围绕化学药品、保健品、生物制品、中药及医疗器械等新产品研发,对于获得临床试验批件、完成药物临床各期试验、获得新药证书以及相关产品(生产)批准文号的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鼓励开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对在2019年底前完成一次性评价的仿制药(国家食药监总局2016年第106号公告规定品种),给予一定经费奖励;鼓励企业申请国际国内认证,我市企业生产的药品和医疗器械,通过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或组织认证,按照认证实际所需费用给予一定奖励。对首次获得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GCP)、药品非临床试验管理规范(GLP)认证的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一是设立医药行业专场招聘会,加大对医药健康产业的就业扶持力度。将每年正月以及每周二、周四招聘会设置为专场招聘和综合招聘的形式,同时,联合企业走进我市各大高校及中专院校设置专场招聘,拉进企业与求职者之间的距离,更加深入地了解彼此的需求,从而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进入企业一线工作,壮大医药健康产业的发展。二是加大校企合作,引导高校毕业生进入企业。建立政、校、企三方合作平台,组织职业技术院校与我市企业开展校企对接活动,建立校企合作长效机制,鼓励全国各类职业技术院校采用多种方式为我市培养输送优质的高技能毕业生。对市域外职业技术院校为我市输送紧缺急需领域高级工以上技能人才,经用人单位申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后,由同级财政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院校培养补贴。 (三)鼓励医药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第三十条规定,对企业的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我们将针对医药健康产业,进一步加强政策培训和辅导,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申请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 (四)全力破解企业难题。加强多部门协调,完善新医药和医疗器械产品监管、定价、收费、医保、配置、采购等相关政策和法规,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支持企业创新发展。针对我市部分新建医药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生活设施配套不到位等问题,坚持市、县区两级联动,通过完善园区规划建设,共同研究解决好职工入学难、就医难、休闲娱乐难、交通不便等困难问题,为职工工作生活创造良好环境。 威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6月3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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