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全市统筹加大对库区村精准扶持力度的建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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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内容: 库区村地处水源地保护区,普遍面临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与保护生态的突出矛盾。 一、水源地涉及库区村基本情况 以临港区为例。临港区现有米山水库、郭格庄水库、武林水库三个主要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因修建水库形成的移民安置村及淹没土地等连带影响村总计80个,其中整体搬迁村10个,分散安置村38个,连带影响村32个;涉及人口3.6万人,库区移民4848人,其中整体搬迁移民2897人;分散安置移民1951人。 为保护水源地,这些库区村产业发展非常单一,主要以种植业为主,集体经济组织薄弱,农民收入明显偏低。而且库区周边因拆迁、淹地以及水源保护等原因,普遍基础差、底子薄,有不少公益性债务,村组织自身根本无力偿还。 二、库区村及村民目前享有的扶持政策 2006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后期移民扶持政策的意见》,规定纳入扶持范围的水库移民从2006年7月1日起,每人每年补助600元,扶持20年。同时,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中央结余资金中,对库区和移民安置区进行项目扶持。除此之外,没有其他方面的特殊扶持政策。 三、关于对库区村实施精准扶持的建议 库区村及村民为保障全市人民用水安全付出了很大代价,而与其相应的政策扶持和生态补偿机制并不到位。建议市政府结合精准扶贫工作,从促进区域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公平、和谐、稳定的角度,统筹考虑,给予精准扶持: (一)加大对库区生态环境保护的财政投入力度,安排专项资金对库区生态环境进行保护和管理。 (二)加大对库区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扶持力度,优先解决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出行、饮水、生产等基础性需求。 (三)对库区老百姓给予生态保护补偿。一方面,实施民生政策性补偿。比如,为保护区内村民饮用自来水提供一定的价格优惠或补贴;适度加大保护区内村民社会保障力度;由市财政全额收取的水资源费,可按一定比例予以返还,用于保护区内补偿性投入等。另一方面,实施生产限制性补偿。比如,对发展生态高效农业给予生态化肥使用、农药限入等补偿;对保护区村民加大转移就业培训补贴和支持力度等,促进生态保护与民生改善、区域发展的共赢。 代表姓名:梅延良 答复内容: 尊敬的梅延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全市统筹加大对库区村精准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认真落实现有库区移民政策。 一是落实库区移民补贴政策。继续按照每人每年600元的标准对库区移民进行补贴,补贴资金按季度通过一本通发放到库区移民手中,全年将落实补贴资金超过2200多万元。二是支持实施大中型库区移民后期结余资金项目。2016年我市财政部门拨付资金1800多万元,支持库区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饮水安全、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等项目,改善库区移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三是支持库区村避险解困及贫困移民脱贫增收。除全市库区与非库区普惠的精准扶贫政策以外,2016年,我市财政部门另行拨付资金642万元,支持库区移民222人改善住房和931名贫困库区移民增收脱贫。 二、将现行涉农政策向库区村进一步倾斜。一是市级在分配涉农资金及项目时,将库区村、库区移民数量作为一个重要分配依据,加大对库区村的扶持力度;二是各级在项目规划及项目申报中,要结合当地实际,对库区村项目予以重点扶持;三是积极落实农田水利建设、农村规模化供水建设、农村公路建设等涉农政策,资金及项目要向库区村倾斜;四是积极落实农村低保、养老医疗、文教卫生政策,促进库区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三、着力促进库区与非库区协调发展。目前正在实施的库区移民政策属长期持续性政策,该项政策每年用于扶持库区发展的资金超过4000万元,通过实施该政策,库区经济社会事业得到了很好发展,因非库区村无法享受此政策,很多库区村发展并不逊于非库区村或两者没有明显差距。为促进库区与非库区协调发展,市级不宜再出台针对某个区域或部分群众比如库区发展和对库区老百姓进行补偿等优惠政策。考虑到各区市发展实际,我们鼓励个别库区与非库区发展有所差距的区市,合理规划、统筹兼顾、因地制宜的综合相关政策,加大对当地库区扶持力度,以缩小库区与非库区的差距,促进区域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 威海市财政局 2016年7月12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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