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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对威海湾保护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7-03-02 15:44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人大字号:[ ]


 建议内容:

    威海依湾而建、拥湾发展,威海湾是城市核心之所在。湾内水域面积约10万亩,是市区最大的内湾,也是进出威海市区的海上门户,著名的爱国教育基地、5A级景区刘公岛就镶嵌在威海湾内。根据海洋功能区划,威海湾的主要功能为交通、旅游等。每年有大量游客来威海休闲游览,威海湾及其周边海域是首选之地。因此,威海湾环境的优劣,直接影响威海对外形象,关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大力开展威海湾海域及其周边环境的修复整治。先后投巨资修建了威海公园、幸福公园、悦海公园、海上公园及金线顶公园,将客货港、渔港、造船厂和水产品加工企业陆续迁出,取消了位于威海湾内的总投资20亿元的空中快车项目以及投资30亿元的石化码头等一批重大项目。组织开展了养殖用海的清理整治工作,历时4年时间拆除海上养殖筏架5万亩、养殖网箱1.6万个、看护房及生产平台近2000个。同时,为防止湾内海域生态环境恶化,禁止在威海港威海湾港区填海造地。这一系列 “还湾于民”措施,收到了非常好的效果,赢得了广泛支持与赞誉。但由于威海湾独特的地理条件,水体更新较慢,同时周边河流及排污口较多,海洋工程密集,威海湾生态承载能力仍然十分脆弱。海洋环境监测结果显示,威海湾水质处于二三类之间。为巩固前段整治成果,维护好威海湾蓝天碧海的自然风貌,建议采取系统措施加强对威海湾的保护。    

    一是禁止在威海湾新上海洋工程项目。虽然近年来我市加大了对威海湾的保护力度,但由于历史原因,威海湾周边仍实施了大量的海洋工程项目,威海湾海域面积减少了近万亩。如果再新建项目,势必进一步影响威海湾水动力、水体交换及冲淤状况,引起威海湾淤积,影响商业船舶及军事船舶通航安全,造成生态恶化。因此决不能再上新的工程项目。    

    二是搬迁、调整现有工程项目。现有工程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对威海湾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如4808威海修船厂的废水和垃圾排放,威海港散杂货粉尘污染等。应尽快将4808厂搬离威海湾,将威海港散杂货业务迁出,以减轻威海湾生态压力。    

    三是开展海湾整治修复。利用国家加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利时机,实施 "蓝色海湾"修复工程,在保护现有自然岸线的基础上,对破损岸线进行修复,增加自然岸线长度,营造海底森林,开展水产资源增殖放流,逐步恢复海湾功能,促进海洋生态环境良性循环。    

    四是出台地方法规。借鉴胶州湾等保护做法,出台《威海湾保护条例》,建立完善海湾保护的体制机制,明确保护措施、目标要求和时间进度,严厉打击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行为,将威海湾保护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代表姓名:苗  强   李  亮  董建清  黄宝堂  张祖刚  谭立虎  孙学军  王宇新

答复内容:

苗强等8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力度保护威海湾的建议”收悉,经与市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环保局进行了沟通研究,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特别是对威海湾岸线、海域实施了最严格的保护措施,威海湾生态环境、景观环境获得很大改观,同时保护威海湾生态环境仍然任重道远。今后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相关规划

    根据海域自然属性及城市发展需求,我市已组织编制了《威海市城市总体规划》、《威海市海洋功能区划(2013-2020年)》、《威海市区海域使用规划(2013-2020年)》、《威海市海岸带分区管制规划》、《威海市区海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等系列规划,科学确定了威海湾海域的主要功能定位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旅游娱乐及港口航运,重点保护威海湾海域自然环境,充分发挥旅游特色;威海湾周边岸线定位为“精致岸线、都市核心”,规划为生活性岸线,主要体现休闲娱乐、游憩等活动特征。今后我们将不折不扣地将上述规划的要求落到实处,并逐步对与规划的休闲功能不符的现有工程项目实施逐步搬迁,打造海湾周边完整连续的沿海景观带,增强海滨公园公众的可参与性和停留性,并配套完善观光旅游、休闲度假等公共服务设施,打造特色突出的国际性海滨旅游度假基地。

    二、严格限批围填海项目

    威海湾是市区内的优良海湾,也是威海港的所在地。威海湾多年来一直是全市港口发展龙头,对实施以港兴市战略做出了巨大贡献,在2010年以前,威海湾的填海工程主要用于发展港口。但是近年来,为了保护威海湾的生态环境,市政府已决定调整威海港的业务范围,逐步将散杂货业务转移出去,同时停止新增填海规模,在此基础上停止北港区的航运功能,改做发展游艇业。4月份,根据市政府的指示精神,我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岸线保护工作的通知》,采取更严格的措施,严格控制围填海,严禁占用自然岸线实施围填海工程。

    三、全面加强威海湾周边环境治理

    一是增强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能力。对威海湾及其周边港口、码头、装卸点、船舶制造厂等污染治理设施进行普查,落实港口码头污染防治方案,加快污水垃圾接收、转运及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提高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等接收处置能力,依法搬迁、改造、拆除污染严重的码头作业点。

    二是加强对污水排放企业的环境监管。加大对不具备入网条件的企业的监管,严格执行最严厉的标准,采取最严格的措施,确保污水达标排放;对能入管网的企业,督促企业实施并网改造;对偷排污水、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实施顶格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加强部门配合协作。积极与住建、城管、水务等部门配合,加强海岸带整治,严格入海河流的监管,加大水质监测频次,依法查处随意排污倾污行为。

    四是实施“蓝色海湾”整治修复项目。积极争取国家“蓝色海湾”项目资金支持,在完成九龙湾修复整治工程的基础上,组织实施好威海湾、刘公岛等海域海岸整治修复项目,进一步加固修复护岸,整治修复沙滩岸线,全面提升海岸带生态承载能力。

    四、加强保护区建设

    为恢复威海湾生态环境和海洋生物资源,近年来相继建立了刘公岛国家级海洋生态保护区、刘公岛海洋公园、太平洋鲱种植资源保护区、藻类资源保护区等,并不断加大增殖放流力度,强化对海洋渔业资源的修复与恢复,增加海洋生物资源量,有效保护和遏制了湾内资源退化的趋势。下一步将强化保护区建设,完善环境监测体系,逐步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确保威海湾生态环境良性循环。同时组织实施好威海湾、刘公岛等海域海岸整治修复项目,整治修复沙滩岸线,全面提升海岸带生态承载能力。 五、开展海岸带保护条例地方立法 今年市人大已将《威海市海岸带保护条例》列入立法计划,我局成立了局长挂帅的立法起草小组,在完成资料收集、外出调研、专家咨询等工作的基础上,形成了《威海市海岸带保护条例》(初稿),将保护威海湾相关措施纳入条例之中,实现威海湾保护的法制化、规范化、长效化。                        

                                                          威海市海洋与渔业局

                                                              2016年0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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