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我市主城区开展摩托车综合治理工作的建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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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内容: 我市主城区范围内摩托车违反道路交通秩序的行为屡禁不止,严重影响社会公共秩序,形成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群众反映强烈。为维护交通秩序,维护文明城市形象,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建议在主城区范围内开展摩托车综合治理工作。建议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百日集中治理活动。 二、治理的重点区域应包括:环翠区、高区、经区、文登区。重点是主城区各大商圈、主干道、重要支路及主要路口,火车站、长途客运站、码头等“窗口”地区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区域。 三、治理的违法行为重点应包括:摩托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超速、飙车,摩托车无牌无证、乱停乱放、闯红灯,摩托车从事非法营运等交通违法行为。非法生产、销售、改装摩托车等违法行为。 四、对摩托车违法行为应进行联合执法。由交通、公安、市政、工商、质监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进行处罚。 五、鼓励群众有效举报,并给予现金奖励。 六、有关部门要加强摩托车安全行驶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人们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 代表姓名:贾国哲 答复内容: 贾国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我市主城区开展摩托车治理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摩托车管理现状。 在日常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一直将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作为工作重点之一,投入大量人力、物力,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及时查处了一批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收到一定的效果。今年以来,全市已查处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5200余起,但受驾驶员安全意识不强、逃避处罚的侥幸心理等因素影响,我市市区仍然存在摩托车闯红灯、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扰乱了正常的通行秩序,形成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根据您的建议,我局交警部门将紧密结合深化“对生命安全负责、向交通事故宣战”工作,针对市区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的规律和特点,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严厉整治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全力维护市区道路交通安全。 一是坚持宣传先行,加强警示提醒。组织警力深入社区、农村、企业、加油站等区域,广泛发放《摩托车驾驶人安全出行指引》等宣传资料,大力讲解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提示广大摩托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确保出行安全。结合辖区交通安全形势及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特点,及时编发安全信息,加强点对点安全短信提示和预警提示,不断提高摩托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 二是加强路面管控,依法严查严纠。结合我市摩托车上路行驶特点,开展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百日行动,以摩托车通行量较大的道路为重点,采取强化日常巡逻管控、抽调科室联勤警力成立执法小分队、适时开展集中清查专项行动等形式,加强对驾乘摩托车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酒后驾驶、无牌无证、未按规定检验、载货超长超高超宽、驾驶报废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依法处理一起,始终保持严管高压态势。 三是多措并举,加强源头治理。加强与交通、工商等部门沟通对接,适时开展联合执法,对非法生产、销售摩托车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积极争取与摩托车经销商的支持配合,在所销售的摩托车上预先配备头盔。在摩托车挂牌、年检工作中,将配备安全头盔作为办理手续中的一项指标。同时,健全完善摩托车报废回收管理制度,对达到报废年限尚未办理报废手续的车辆,及时采取通知、发布公告等方式告知车主办理车辆报废手续。对主动办理报废注销登记的,本着从简从快原则为办事群众提供便利。 最后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监督公安工作,多建言多献策,进一步促进全市公安工作更快更好更健康地向前发展。 威海市公安局 2016年7月2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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