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双联”活动的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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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常委会与人大代表联系和人大代表加强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意见》(威人发〔2014〕38号),切实加强市人大常委会与市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与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以下简称“双联”),更好地促进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推进人大常委会民主科学决策,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宪法、代表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代表工作,以“双联”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密切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着力提升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议事决策水平;尊重人大代表主体地位,切实发挥代表作用,为推进依法治市和加快现代化幸福威海建设贡献力量。 二、活动内容 (一)常委会及其组成人员联系市人大代表 1.听取市人大代表对宪法、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贯彻执行的意见和建议; 2.听取市人大代表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的议题及工作计划的意见和建议; 3.向市人大代表通报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情况,听取市人大代表对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听取和了解市人大代表对代表议案与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情况,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5.了解市人大代表依法行使代表职权、履行代表义务等方面的情况和在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听取市人大代表对履职服务保障以及开展闭会期间活动的意见和建议。 (二)代表联系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 1.向人民群众宣传宪法和法律法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通过的决议决定、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并了解其贯彻执行情况,推动各项法律法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落实; 2.同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积极参加原选举单位组织安排的代表活动、代表小组活动,围绕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监督等工作安排,做好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和立法调研等工作; 3.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民主法制建设情况以及民生保障等热点、难点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4.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回答人民群众对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的询问; 5.听取人民群众对“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意见和要求,并按程序向有关机关和组织反映; 6.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要求,积极参加原选举单位开展的社区代表工作站活动,围绕群众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关心帮助、促进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 7.主动接受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根据安排,向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报告履职情况。 三、活动措施 (一)建立双向联系机制。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每年深入基层调研不少于3次;指导和参加代表小组活动不少于2次,相对固定联系3至5名基层人大代表,通过走访、召开座谈会、电话、信函、网络等形式加强联系。 市人大代表每年深入基层调研的时间不少于10天,走访基层群众不少于20人;根据实际情况,每年可侧重联系一个基层单位,支持和帮助联系单位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通过加强与群众点对点、面对面的接触交流,达到双向互动。 (二)拓宽代表履职渠道。一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邀请代表参加市人大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组织的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专项视察、立法调研以及专项工作评议、专项询问等活动。二是建立主任会议成员“接待代表日”制度。每个双月的10日为 “接待代表日”,由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轮流接待、处理代表的来信来访,对代表反映的重大问题和带有全局性的问题进行专题交办。三是规范代表小组活动。制定市人大代表小组年度活动计划,对代表小组开展活动、代表每年参加小组活动次数等提出明确要求,定期派员参加,加强督促检查,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活动实效。四是抓好常委会信息平台建设,畅通市人大常委会与代表、代表小组之间、代表与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之间的沟通联系渠道。 (三)推进代表活动阵地建设。一是加强代表小组活动室建设。在原有代表小组活动室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工作台帐,配备办公设备,保障工作经费,做到“有场地、有牌子、有制度、有活动、有台帐”,促进代表活动室上档升级,保证代表活动的质量。二是要尝试依托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立人大代表工作室。有条件的区市可根据自身情况,依托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立人大代表工作站,设立“代表接待日”,安排代表轮流、定期到代表工作室接待群众,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为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创造条件,并使之成为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窗口、服务群众的阵地、依法履职的平台。 (四)完善建议督办机制。建立和完善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督办机制。一是根据情况,每年确定部分重点建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牵头督办,各专门委员会联合督办,市人大代表集中督办。二是抓好闭会期间的建议办理。对人大代表在“双联”活动中收集的群众意见,建立分类办理机制,按规定程序转交有关机关和组织办理。 (五)妥善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由人大常委会信访部门负责处理,承办单位按相关规定向人大代表和有关群众答复处理结果。形成“群众反映意见,代表提出建议,有关机关、组织办理并答复,人大负责督办和协调”的工作流程。 (六)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结合“双联”活动开展情况,适时开展评选“先进代表小组”和“优秀代表”活动,集中表彰和宣传在“双联”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代表小组和代表,提高广大代表履职自觉性,促使更多的代表积极投入“双联”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领导。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切实加强对“双联”工作的领导,把“双联”活动作为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重要抓手,定期研究、科学指导,常抓不懈。及时总结推广“双联”活动的有关经验做法,推动“双联”工作深入广泛开展。 (二)落实保障。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要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工联系人大代表做好具体服务工作;各区市人大常委会要结合各自实际,积极搭建平台,采取多种有效方式为代表联系选民创造良好条件,通过抓好代表小组规范化建设,保障代表活动经费等,为代表开展活动提供全面保障。 (三)严格考核。要把“双联”活动与代表履职考核评价相结合。把代表参加“双联”活动情况作为履职档案建设的重要内容。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的情况、代表联系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情况,分别由本人填写记入代表年度履职登记表并进行自我评价,每年底报原选举单位或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市人大常委会对“双联”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选优和提名代表连选连任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宣传。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利用报刊、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体,开辟“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人大代表在行动”等系列专题、专栏进行集中报道,加大对活动开展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优秀代表个人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展现代表风采,打造“双联”品牌,不断扩大“双联”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确保“双联”活动落实落地、收到实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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