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对2017年威海环保世纪行活动情况审议意见的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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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 2017年10月23日,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城环委主任委员、环保世纪行组委会副主任李延茂受环保世纪行组委会委托所作的报告,提出了审议意见。针对会议提出的意见及建议,市政府进行了深入研究,认真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合理优化煤炭能源结构 (一)加快实施气代煤和电代煤工程。大力推广气代煤供暖方式,市区新建6台燃气锅炉,实施供暖面积48万平方米,取暖用户4546户。利用空气源热泵、并入集中供暖管网等方式,实施清洁供暖面积52万平方米,取暖用户5000多户。加快推进农村供暖试点工作,农村清洁取暖用户达到1400户。 (二)大力推进分散燃煤锅炉淘汰治理和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制定了分散燃煤锅炉淘汰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截至2017年底,全市893台分散燃煤锅炉已淘汰治理884台。其中,城市建成区内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已全部淘汰;全市101台1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中,92台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替代或停用,完成率达91.1%,超额完成省提出的2017年底前完成率达到80%左右的目标。强力推进重点项目治理,截至2017年底,全市14家电力企业的53台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 (三)全面推广绿色建筑。严格落实建筑节能政策及相关强制性标准,设计、施工阶段执行率全部达到100%,全市备案的节能建材生产企业达到186家,年总产量36亿标砖。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一星级以上设计标识标准。大力推广绿色建材和节水技术,全市节能建材应用率达到100%。建立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将1133栋民用建筑、93栋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38栋大型公共建筑用能情况纳入监测范围。研究制定了民用建筑领域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相关措施,应用面积超过3200万平方米。 二、全面清理取缔“散乱污”企业 (一)完善制度保障。制定了“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按照属地负责、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原则,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以及土地、环保、工商、质监等手续不全的“散乱污”企业,依法依规开展专项取缔行动。配套建立了定期调度通报制度,推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全面摸清底数。组织各区市对本区域“散乱污”企业实行拉网式排查,摸清区域或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审批手续、污染治理设施、污染物排放等基本情况。建立“散乱污”企业清单,凡符合整治范围的,全部进行登记造册。 (三)开展分类整治。区分关停取缔、限期完善、治理提升等3个类别, 对“散乱污”企业逐一确定整治要求、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列入关停取缔类的,按照“两断三清”标准,限期关停取缔,杜绝擅自恢复生产;列入限期完善和治理提升类的,限期进行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予以清理取缔。各区市共排查上报“散乱污”企业1234家,已取缔整治1234家,其中关停取缔的614家、限期完善的421家、治理提升的199家。 三、加大畜禽养殖整治力度 (一)督导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户)关闭搬迁。制定了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户)进行摸底调查,逐场逐户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及时间表。建立销号管理、调度通报等工作机制,坚持“一日一调度一通报”制度,截至2017年年底,禁养区内513家畜禽养殖场(户)已完成关闭搬迁。 (二)加强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制定《威海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推行“一控两分三防两配套一基本”的粪污处理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禁养区等三区划定方案。落实养殖业户环保主体责任和畜禽规模养殖环评制度,新建或改(扩)建养殖场严格控制在适养区内。 (三)推进畜禽养殖废物综合利用。以规模养殖场为主,鼓励自行处理粪污、生产销售商品有机肥或流转土地发展种植。鼓励中小养殖场户建立合作互助处理中心,统一收集、运输、处理养殖废物。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建设专业化粪污集中处理中心,完善收集、转化、利用三级网络体系。支持在田间地头配套建设管网和储污池。 四、着力构建河流管理保护机制 (一)全面落实河长制。研究制定了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在全省率先建立市、县、镇、村四级河长组织体系,全市504条河流(段)共落实河长2576名。制定河长会议、信息报送、督察督办、信息共享、考核问责及验收等6项制度办法。 (二)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研究制定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组织开展9个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评估。完成“千吨万人工程水源”基础环境状况调查,开展保护区划定工作。组织开展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检查,建立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对照环保部有关技术标准,扎实开展水源地规范化整治。 (三)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节约用水执法联动协作机制,组织开展联合检查、专项检查等综合执法活动,结合水资源税改革工作部署,严厉查处违反用水计划管理、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区域内擅自开凿水井等违法行为,提高中水生产和利用效率,市区中水实际每日生产3万方,主要用于园林绿化、市政道路冲刷、公厕用水及热电厂生产用水。制定了2020年用水总量行业分配方案及用水强度目标分解方案,区分生产、生活、生态用水分配行业用水指标。开展节水型社会创新试点工作,我市成为全国四个节水型社会创新试点市之一。 五、进一步整治和规范祭祀活动 (一)加强焚烧点管理。清明节、中元节、寒衣节、春节等节日期间,在部分道路路口集中设置焚烧桶632个,加大环卫保洁力度,安排专人对焚烧桶进行管理,及时清除桶内灰烬,对路面进行清理。在祭祀民众较为集中的区域,提前做好防火救援准备工作,有效消除火灾隐患。 (二)积极倡导文明祭祀。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月活动,倡议“文明祭扫、生态安葬”,树立文明祭扫新风,引导群众采取鲜花换纸钱、网上祭奠、植树祭奠等方式,逐步减少焚烧纸钱现象。推进绿色生态文明殡葬,在全省率先出台节地生态安葬补助政策,对选择不留骨灰或骨灰撒海、树葬、花坛葬、壁葬等生态葬法的逝者亲属,给予一定补助。2017年,全市选择节地生态葬或不留骨灰的近4000例,较上年增长120%。 六、有效防治建筑扬尘和露天烧烤污染 (一)加强建筑扬尘治理。建立建筑施工扬尘防治长效机制,深化城市规划区内建筑、市政、园林绿化、房屋拆除工程以及渣土运输周转、堆存等环节扬尘防治工作,加强在建工程施工围挡整治,全市254个在建工程全部达到“六个百分百”标准,并配备视频监控设备和扬尘监测系统。 (二)加强道路施工和散流物体运输扬尘治理。严格落实密闭管理措施,加强主干道、重要区域、建筑工地和城市出入口巡查监控,增加道路机械化清扫、洒水及冲洗作业频次。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抓好道路巡查,严禁工地车辆带泥上路,严格散流物体运输禁区通行管理。结合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在货车通行重点区域增设电子警察,加大监控查纠力度。2017年,共查处扬撒运输货车140余辆次,督促整改密闭措施不到位的运输货车600余辆次,制止违规倾倒330余次,查处散流物体运输车交通违法行为1.03万起。 (三)加大露天烧烤整治力度。出台《威海市饮食业油烟污染防治办法》,印发《关于加强市区露天烧烤餐饮规范管理的意见》《威海市区露天烧烤餐饮规范整治实施方案》,对市区烧烤餐饮室外经营范围和相关标准要求作出详细规定,对违规户外烧烤业户限期整改,并登记保存违规设备。2017年,共处置违规露天烧烤摊点1000余处次。 七、持续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 (一)严格落实专项检查。对全市31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进行现场检查,不定期开展抽查和突击检查。2017年共开展现场检查89次,停检整改14家,限期整改14家。运用网络手段,加强在线监控,发现疑似问题97起,及时予以纠正,有效杜绝了违规现象发生。计划采购遥感监测设备,加强移动污染源监管,对道路行驶的机动车进行尾气检测,对检测不达标的机动车现场告知检测结果,责令限期维修、复查并向社会公开。 (二)加大查纠处罚力度。建立“黑烟车”处理机制,印发《不符合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货车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严查严纠重型柴油货车排放黑烟等明显可视排气污染物等违法行为, 完善“黑烟车”数据库,开展联合执法5次,查处重型柴油货车各类违法行为5649起,上路行驶的“黑烟车”29起。做好黄标车淘汰工作,严把信息统计、车辆审验、车辆新增、车辆检测、证件注销、“黄改绿”审查关,提前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6.5万辆,顺利完成营运黄标车淘汰工作。 (三)开展成品油整治行动。组织开展油品质量专项检查,推行常态监管,全市流通领域加油站、油品批发企业成品油质量抽检实现全覆盖。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加油站三级油气回收治理,全市364座加油站全部完成一、二级油气回收改造任务;城市建成区内134座加油站全部完成三级油气回收改造任务。 ?xml:namespace>威海市人民政府 2018年2月14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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