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人大情况交流第6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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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来威调研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集体学习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学习贯彻全省人大工作座谈会精神 市人大常委会视察全市现代海洋牧场建设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调研上半年国民经济计划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市人大机关赴威海海洋职业学院进行学习培训
环翠区人大开展代表主题实践活动 文登区人大常委会扎实推进代表参与社会治理工作 荣成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进行集体学习 乳山市人大常委会建设全链条监督体系 打造高质量人大监督
浅议人大在消解社会阶层固化中的作用
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来威调研
7月4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良带领调研组,来我市调研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和省“七五”普法决议贯彻实施情况,分赴环翠区法治宣传教育中心、竹岛街道翠竹社区开展实地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市领导王学文、于东海、张伟参加相关活动。 王良对我市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以实际行动捍卫宪法尊严、树立法律权威、保证宪法实施。要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创新普法宣传形式,丰富法治宣传活动,为全社会营造良好法治氛围。要落实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工作和当前工作紧密结合,切实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和青少年这个“关键群体”,把宪法宣传教育和“七五”普法工作要求真正落到实处,为法治山东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王学文指出,威海将以此次调研为契机,进一步做好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和省“七五”普法决议的贯彻实施,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的理念,推动宪法精神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络,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切实增强宪法意识,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不断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和法治威海建设。 张伟表示,威海市将进一步加大普法工作创新力度,全面开展好“七五”普法各项工作,努力开创威海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实现现代化幸福威海建设新跨越凝聚更大合力、提供更强法治保障。 (内司工委)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集体学习
7月5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以领学方式,原原本本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上合组织青岛峰会成功举办的重要批示、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关于适应新时代要求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意见、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有关精神等5个文件。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王学文主持学习并讲话。 会议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论述,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根本遵循。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要求,把政治建设作为党的根本性建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用实际行动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对上合组织青岛峰会山东服务保障工作的充分肯定,是对全省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褒奖和勉励。要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重要批示,传承发扬这种优良传统,将攻坚克难、苦干实干的精神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围绕全市中心大局,在圆满完成上半年各项目标任务基础上,统筹谋划好下半年人大立法、监督、决定、任免和代表等各项工作,为全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提供坚强保障。要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按照增强“八个本领”“五个过硬”要求,深入推进“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特别是年轻干部要把理论学习与调查研究、改进作风、解决问题结合起来,努力将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推进工作的措施、干好工作的本领,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做人大工作的行家里手。要加强理论创新与实践创新,紧紧围绕人大工作,开展系统性前瞻性理论研究,加强对策性实用性工作研究,不断增强人大工作的生机与活力,为推进经济社会创新发展、持续发展、领先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办公室 研究室)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学习贯彻全省人大工作座谈会精神
7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学文主持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传达学习全省人大工作座谈会暨市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学习班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毕礼伟、丛培卿、李文基,秘书长王炳刚出席会议。 会议认为,全省人大工作座谈会暨市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学习班,是在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全面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进程中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总结了换届以来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安排部署了今后各项工作,对推动全省各级人大工作创新发展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会议强调,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把落实法律规定与上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把开展以案学法与深化法治宣传结合起来,把立法实践与监督执法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要善于谋划服务好大局,紧紧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改革、保障和改善民生开展工作,把立法的着力点放在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制度供给上,实现精准立法、科学立法、依法立法;把监督的着力点放在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上,推动新旧动能转换、海洋牧场建设、区域创新中心建设等当前重点工作有序开展;把决定重大事项的着力点放在推动市委决策部署落实落地上,为实现全市高质量发展发挥积极作用。要结合我市实际,尽快建立完善专题询问制度、人大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评议制度、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为增强监督实效提供制度保障。 (办公室、研究室)
市人大常委会视察全市现代海洋牧场建设情况
7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学文带领视察组,视察全市现代海洋牧场建设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毕礼伟、秘书长王炳刚,部分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各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参加视察。副市长高书良参加汇报座谈会。 视察组先后前往荣成市东楮岛国家级海洋牧场、成山泓源海洋牧场,实地察看了海上牧场筏式养殖区、海上多功能平台、陆上展示厅、增殖放流等情况,并召开汇报座谈会,听取了市海洋渔业部门有关工作情况汇报。 王学文指出,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经略海洋、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思想,加快推进现代海洋牧场建设,建设规模不断壮大,产业链条不断延伸,综合效益不断提高,很多工作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王学文强调,建设现代海洋牧场是加快海洋经济新旧动能转换的重大课题,是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支撑。各级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全市海洋强市建设动员推进大会精神,按照“提升近海、拓展深海、陆海统筹”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推动全市海洋牧场特色化、标准化、专业化发展。要坚持三产贯通、跨界融合,做强做大龙头企业,完善配套服务设施,强化海洋品牌建设,打造特色渔业小镇、特色产业园区,促进渔业与工业、文化、生态、旅游深度融合,全面提升产业发展水平。要坚持创新驱动,强化科技支撑,加快科技平台建设,注重关键技术研发,积极引进海洋高端人才,不断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要坚持生态优先,进一步改善海洋生态环境,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将海域资源向优质企业集中,促进海洋牧场规范化、标准化、规模化发展。要加强行业监管,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进一步优化行业发展环境,不断提升海洋牧场建设水平。 高书良表示,各级各部门要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动全市海洋牧场一体化发展、产业化经营、品牌化运作,不断提高海洋牧场规范化、标准化、规模化建设水平,为实现创新发展、持续发展、领先发展,争当全省走在前列排头兵发挥积极作用。 (办公室、研究室、农工委)
市人大常委会调研上半年 国民经济计划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7月25日至2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文基带领调研组对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计划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分别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住建局、商务局、统计局、工商局、中小企业局、人民银行、银监局、供电公司以及财政局、税务局等部门有关工作情况汇报。赴荣成市听取了荣成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工作情况汇报,与泰祥集团、海商中心、荣城建筑、成山集团等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座谈。 调研组认为,今年以来,全市上下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工作,全市经济运行总体平稳,财政收支稳步增长。针对经济下行压力增大、投资增长后劲乏力、部分先导指标回落较大等问题,要对照年初工作安排,以新旧动能转换为统领,进一步解放思想,健全机制,改革创新,确保新旧动能转换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要认真研判,积极应对中美贸易摩擦对我市相关行业的冲击,确保进出口贸易稳定增长;要坚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经济发展质量效益;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升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水平,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福祉;要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抓好风险防控,确保圆满完成全年预算任务。 (财经工委)
市人大机关赴威海海洋职业学院进行学习培训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弘扬和传承中国传统文化,感受传统文化的独特魅力,提升党员领导干部的人文素养,7月上旬,市人大机关组织全体干部赴威海海洋职业学院进行学习培训。 在参观明德学院各教学场馆后,大家认真聆听了传统文化主题讲座《安详的魅力》,以如何做一个安详的人为切入点,解读了传统文化在生活中的实际运用,通过文化解读帮助大家找到内心安宁的方法、努力做事的缘由,进而成为一个内心安详自在的人。通过茶艺培训,大家对中国十大名茶、六大茶类、茶具等有了初步的了解,亲身体验了以茶为媒的生活礼仪和修身养性的生活方式。 随后,大家走进礼堂聆听了古琴演奏家、教育家张子盛先生举办的《走进古琴艺术》讲座暨演奏会;了解古琴的起源、发展历程、传承之路等古琴相关知识,对古琴、琴歌这种表现形式及传统文化中的礼乐精神等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学习期间,大家还参观了学院轮机、航海实训中心和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 通过这次学习,大家感受到了中国传统文化的魅力,一致表示要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认真学习、弘扬传统文化,坚定文化自信,努力在机关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办公室)
环翠区人大开展代表主题实践活动
为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全面提升代表履职水平,更好围绕中心服务全区发展大局,近日,环翠区人大常委会在人大代表中集中开展“中心崛起促发展、激发活力创首善、共商共治做表率——攻坚突破,代表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主题实践活动将积极搭建代表履职平台,丰富代表活动内容,创新代表履职方式,推动代表工作与全区十项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结合起来,与人大依法履职结合起来,与当前正在推进的“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结合起来,切实发挥代表的监督、引领和示范作用,为建设现代化幸福威海首善之区贡献力量。 一是搞好视察调研。要求人大代表紧紧围绕区委提出的十项重点工作,把主题实践活动与服务全区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通过视察、观摩、专题调研,了解企业和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以此促进各方面工作的健康有序推进。二是强化学习交流。主要以代表小组为单位,开展以《宪法》为主要内容的集中学习活动,把学习《宪法》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山东时的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做到融会贯通、加深理解。通过学习进一步提升代表的思想政治素质、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引领和带动身边群众,自觉维护宪法的尊严和权威,推动法治精神深入人心。三是密切联系选民。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身处基层,与选民联系密切的优势,做好驻室、驻站接待工作。结合常委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人大代表进选区、进社区的“双联双进双创”活动,组织代表深入基层与选民和群众亲密接触与交流,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愿望,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对选民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整理,为民代言,为政府献策。引导人大代表围绕区委中心工作,立足岗位,务实进取,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做群众的表率。四是充分利用“一室两站”开展活动。充分利用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室、人大代表工作站、人大代表联络站三级平台,通过加强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使之成为联系选民的大平台,解疑释惑的小讲坛,收集民意的活信箱,为民办事的新渠道,成为人大代表的服务站、加油站、接待站。活动要求各镇街人大要负总责、牵好头,做好统筹安排、统一调度工作。各代表小组要坚持因地制宜、务求实效,采取多种形式,优选活动主题,丰富活动内容,落实保障措施,确保实践活动接地气,见实效。 (环翠人大人代工委)
文登区人大常委会扎实推进代表参与社会治理工作
为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在参与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今年以来,文登区人大常委会在全区各级人大代表中创新开展了以“建功、奉献”为主题,以“知情监政献一计、立家立业干一事、联系选民帮一户、服务企业支一招、招商引资牵一线”为主要内容的“五个一”主题实践活动。通过活动,引导代表围绕党委重要决策、政府着力推进和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加强监督,积极建言献策,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围绕本职工作,在各自岗位上建功立业,争做行业的带头人和排头兵。 活动开展以来,全区1100多名人大代表积极响应常委会的号召,争当发展带头人、监督责任人、群众贴心人,为民代言、建言献策,提出建议意见370余条;在新旧动能转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争先锋、打头阵,牵线搭桥引入项目30余个,投入资金7亿多元;关爱弱势群体、奉献爱心,扶助贫困学生和贫困户700多人次,办好事实事800余件,在全区凝聚形成了同心同德谋发展、同心协力促和谐、同舟共济建小康的强大合力,代表参与社会治理工作初显成效。 (文登人大研究室)
荣成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进行集体学习
日前,荣成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上合组织青岛峰会山东服务保障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对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思想深刻、内涵丰富,令人鼓舞、催人奋进,对于激励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开拓创新、苦干实干,再领改革风气之先、再立开放波澜潮头、全面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市人大常委会要切实发挥好示范表率作用,用讲政治的态度,从严从实抓好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措施把总书记指示精神落到实处。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与做好全市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进一步提升境界、提高站位,紧紧围绕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等重点任务,推动各项工作创新突破。 (荣成人大研究室)
建设全链条监督体系 打造高质量人大监督 乳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姜翠萍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行使好监督权,有利于监督对象除旧布新,提质增效,推动美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但是,长期以来,乳山人大及其常委会面临着人数偏少、年龄偏老等客观现状,深受“人大是二线,到了人大就是养老”等主观因素的困扰,视察、执法检查等监督工作陷于“少数人抓,多数人看”的境地,落入“出场一声不吭,出声就是你好我好全都好”的俗套,言而无价,议而无效。不改变这种现状,不打开这种局面,势必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南辕北辙,势必与践行初心使命、推动高质量发展背道而驰。因此,今年以来,乳山市人大常委会创新监督方法,打造全覆盖、全链条、全过程监督体系,着力提升监督质量,发挥监督效能,努力在推动现代化美好乳山建设新跨越的征程中,持续作出人大贡献。 一是压实“三大责任”,切实担起岗位之责。建立常委会主任会议分工制度,确定分管委室,明确领导责任。建立委室联系镇街和部门制度,落实责任分工,明确主体责任。建立谁分管谁负责制度,根据视察、执法检查工作,责成对口的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牵头领办,相关委室负责承办,明确具体责任。这样一来,构建起领导责任、主体责任和具体责任三者有机统一、权责明晰的责任体系,让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把该负的责任负起来,让常委会各委室把该挑的担子挑起来,增强在位、谋政、干事的主动性,打破“少数人干、多数人看”的困局。 二是做优目标体系,切实担起服务大局之责。常委会注重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引导各委室合理设计监督目标,建立科学目标体系,做到“三明确一公开”。“三明确”,就是明确监督数量,规定每年进行视察、执法检查不得少于9次。在每年年末或下年年初,由各工委提出计划,办公室汇总,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明确监督内容,要求视察、执法检查工作的选题,必须结合乳山实际,突出时代特征,必须紧扣深化改革开放、推动创新创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三大攻坚战”、振兴乳山产业、增进人民福祉等重大事项确定,始终做到与全市中心大局目标一致、行动一致。明确绩效考核体系,人大常委会充分利用机关工作人员日常考核管理平台,将各委室的监督计划分解到月,落实到周,周报月评年考,考评结果作为评选年度优秀工作者的重要依据。“一公开”,就是公开亮诺,将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通过的监督计划,印发所有常委会组成人员,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三是锻造工作流程,切实担起法定之责。常委会以精准监督为目标,制定出台了视察、执法检查工作流程,量化细化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实现工作流程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在开展视察、执法检查前,承办委室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把工作摸实,把问题找准,把建议提对,形成有价值的调查报告和有份量的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讲话提纲。要指导相关部门做好拟定工作报告、确定视察和执法检查示范点、选择行车路线等筹备工作,并及时提报常委会主任会议议定。在视察、执法检查过程中,实行中心发言人制度,由承办委室指定3~5名具备一定专业知识、能公道客观评价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级以上人大代表发言,讲实话不说空话,讲管用的话不说套话,切实提高建言建议质量。在视察、执法检查结束后,承办委室要综合调查报告、常委会领导讲话的精华,充分吸收常委会组成人员、市级以上人大代表发言,拟定视察或执法检查建议,经常委会主任会议审定后,以《调查与视察》文件形式印发相关部门研究处理,最大程度地提高了意见建议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四是抓好落实执行,切实担起推动发展之责。为了把意见建议落到实处,推动高质量发展,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出台“一项规定”“两种办法”,着力建设刚性执行体制机制,以此督促被监督部门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善于发展。一是出台了关于视察、执法检查意见建议的办理规定。严格意见建议办理期限,被监督部门要自意见建议交办之日起三个月内,以文件的形式向人大常委会提交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严格规范报告内容,必须汇报意见建议采纳情况及措施和效果、不能采纳或暂缓处理的意见及原因,推动部门工作提质增效,推动常委会监督工作上档升级。二是实行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办法。常委会举行会议,听取办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关于意见建议处理情况报告,由常委会组成人员开展满意度表决,结果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3个档次。表决结果为“不满意”的,由办理部门重新办理,并在3个月内重新上报办理结果。三是制定专题询问和质询办法。常委会会议对重新办理情况的表决结果仍为“不满意”的,人大常委会将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进行专题询问或质询,办理部门必须作出说明、解释或答复。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专题询问或质询的结果不满意的,常委会主任会议将依法向人大常委会提出撤职案,有效保障常委会监督工作强力、有效开展,进而有力推动美好乳山高效率、高质量发展。 (乳山人大办公室)
浅议人大在消解社会阶层固化中的作用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许美群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与此同时,社会问题日益突出。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时期,随着社会分工、价值观念、文化取向、生活方式和利益格局等不断变化,社会结构也加剧分化,其处于核心的社会阶层构成分化尤为明显。由于严重的社会分化,再加上日益模式化和固化的排斥性体制,以及精英与底层二元分割体制性障碍 ,使得社会阶层之间流动乏力,逐渐导致社会阶层固化。阶层固化带来了诸多不良后果,直接影响社会公平和稳定。近年来,阶层固化问题受到广泛关注,消解阶层固化,促进社会流动,保障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成为了亟需解决的问题。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应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积极作为,充分发挥在消解社会阶层固化中的作用。 一、社会阶层固化问题概述 改革开放前,中国社会阶层主要由单一的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阶层构成。改革开放后,原本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城乡分割被突破和身份制度被淡化后,社会成员之间流动明显增加。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和分配方式的变化,许多社会成员通过个人能力或努力得到提升,出现了规模巨大的社会阶层流动,中国社会阶层也走向多元化并迅速分化。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社会结构变迁研究”课题组按照职业分类为基础,以组织资源、经济资源、文化资源的占有状况为标准,对当代中国社会阶层进行了分析,划分出“十大阶层”,分别是:国家与社会管理阶层、经理人员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办事人员阶层、个体工商户阶层、商业服务业从业人员阶层、产业工人阶层、农业劳动者阶层和城乡无业失业半失业人员阶层。也有学者结合各阶层的职业内容,以财富(收入)为基础,再参照权力、声望因素,直观地将当前中国社会分为五个阶层等级:上等阶层、中上阶层、中等阶层、中下阶层和下等阶层。但到20世纪90年代末阶层之间流动速度变缓,阶层流动门槛加高,这种门槛可能是某种文凭或证书,也可能是进入必需的资本,或者是已经形成的势力范围或垄断,各阶层在阶层格局中的位序逐渐定型,社会阶层固化态势凸显。从社会学角度分析,这种由于经济、政治、社会等多种原因而形成的,在社会的层次结构中各社会阶层之间流动受阻的情况,称之为社会阶层固化。社会阶层固化主要表现,一是上等阶层的“世袭化”,个人的先赋性因素加强,后致性因素减弱,身份地位出现了继承或世袭现象,上等阶层有着共同的心态,就是要守住自身的既定利益,保住自身的社会地位,并且希望把这种利益和地位传承给下一代,折射出社会上层对于自身阶层利益和地位的固守以及社会底层向中间阶层或更上层流动的难度。二是中间阶层的“向下流动化”,目前的社会环境,中间阶层也面临着深刻的生存危机,他们往往是税收调节的主要对象,也肩负着生活的重担,如住房、医疗、就业、子女教育及养老等问题带来的压力。既定利益的垄断和差序性的社会结构阻碍着中间阶层向上流动,同时他们也存在向下流动的风险。三是社会底层“边缘化”,20世纪90年代社会结构急剧变迁和分化,社会形成了一个由贫困农民、进城农民工和城市失业人员以及丧失劳动能力者等为主体的底层群体,由于社会有关体制机制尚未健全,缺乏各种保障公平发展的制度设计,特别是财富分配的失衡、机会的缺失和社会歧视等,难以均等地享受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面临着边缘化的困境,一些贫者正从暂时贫困走向跨代贫穷,底层阶层也存在代际传递,并出现逐渐固化现象。 二、社会阶层固化伴随的风险 社会阶层固化是社会阶层间流动渠道阻塞的结果,阶层固化使社会失去生机,造成对立情绪,不利于实现社会公平和构建和谐社会。 (一)严重阻碍经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是法治经济,充分体现公平与竞争。当前我国只有建立一个有利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才能促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实证明,阶层固化必然造成资源垄断,垄断会导致市场没有参照,也导致公平竞争缺失,甚至扭曲市场,致使经济结构畸形发展,这不利于经济稳定健康有序发展。另外,经济新常态下,中国经济发展从生产要素和投资规模驱动转向创新驱动,创新驱动发展要求自主创新,这必然依靠人力资本,充分发挥人的积极性和潜在能力。而阶层固化实际上是一种逆向淘汰,阶层流动受阻,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力未能得到充分调动,导致人力资源浪费。社会流动不畅通,也使有能力的人会因为某种“先天条件障碍”而失去向上流动的机会,无法通过后天的努力实现自身的社会价值,一些优秀人才也因此而外流。上等阶层由于失去来自底层精英的竞争而故步自封,将导致其占有的地位或资源未发挥最大化而致使资源浪费。社会未能真正吸收到精英来创造财富和对社会进行有效管理,从某种程度上影响我国经济建设进一步发展。 (二)容易带来政治风险。当社会阶层固化恶化到一定程度时,社会底层无法通过正常的社会流动渠道改变自身困境并且实现社会地位的提升,于是会通过政治革命来维护其生存条件、尊严和价值。英国社会学家、哲学家弗兰克·帕金认为社会流动是最重要最具有政治意义的社会安全阀,它是实现政治稳定的根源。当前,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转型,各种社会矛盾凸显,多数社会矛盾是由于无法实现社会公平公正而产生的。而社会阶层固化正是社会不公正的一个缩影,如果阶层固化没有得到及时消解,必然会产生对政权的信任危机,最终侵蚀政权。另外,我国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关键时期,阶层固化增强阶层之间的壁垒,并逐渐产生马太效应,也由此而形成难以打破的既得利益群体。这些利益群体为了固守自身利益,没有支持改革反而挑战改革,成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阻碍因素,在某种情况下还影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因此,消解社会阶层固化对于一个国家政治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影响社会稳定发展。社会阶层固化意味着阶层流动不畅,各阶层相互之间出现疏离与隔阂。上等阶层垄断资源并设置壁垒,固守自身利益与地位。中下等阶层无法通过正常渠道向上流动,原本应当享有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权利始终被弱化,有的甚至生存条件受到严重威胁,因此,产生强烈的被剥夺感,“仇富”“仇官”等非理性情绪大幅上扬,这些容易导致对立与冲突。而这种对立与冲突又往往不会表现为阶层的直接对抗,而是会表现在替代性的发泄渠道,并以民族主义情绪、社会泄愤、诚信缺失、疯狂拜金、网络声讨或谩骂等“症候群”的形式出现。近年来,出现了一些底层人群以暴利或非法手段发泄不满的现象,如校园凶杀惨案等,就与社会阶层日益固化紧密相关。然而,社会公平在阶层之间没有得到调适时,弱者除了寻找替代性的发泄渠道外,仍然对强者还保留着反抗的能力,当阶层之间的紧张程度积聚到某种临界点时必将导致毁灭性的冲突,一旦发生这种冲突,又极容易蔓延和扩散,严重的还可能引发重大的社会震荡。 三、社会阶层固化的成因 社会阶层固化对社会发展产生诸多不良后果,引起了社会各界普遍关注。造成社会阶层固化的原因有多方面,但由于所有制结构变迁以及户籍二元体制为基础并与建立其上的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制度已经成为中国社会阶层固化最重要的制度性原因。 (一)所有制结构的变迁引发阶层分化与固化。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对所有制结构进行了相应调整,劳动力在不同所有制、不同行业、不同地域的流动和劳动形式的多样化逐渐改变了以往单一的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阶层构成。新构成的社会阶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尤其是在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推动下,以及多种所有制形式下的分配和生产要素分配标准的不确定性,容易形成普遍意义上的利益分化。改革开放的目的之一是让人民群众富裕起来,但是由于客观存在的所有制主体多元化,以及权力失范和制度缺失,容易形成非市场因素造成的贫富分化,导致社会底层难以拥有平等发展条件而很难向上流动,阶层之间流动受阻,久而逐渐固化。 (二)二元体制限制了社会阶层的正常流动。我国长期的城乡二元体制,在客观上把城市与农村分裂开来,城乡二元社会结构主要体现为以二元户籍制度为核心,包括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一系列的二元社会管理制度体系。这种体系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社会公平,不同群体在获取各种资源的机会和权限方面享有不同的待遇,同时赋予了一些社会集团某种特殊的社会身份,造成了各阶层在起点上的不平等。以教育二元化为例,教育本来是促进社会流动的动力,社会不同阶层的人可以通过受教育和自身的努力来改变现状,但由于我国城乡二元分割的教育资源支配机制,以及不同地区不同比例的高考录取制度,使得我国公民的受教育权利存在不合理现象,越是贫困的农村,获得教育资源和享受高等教育的机会越少。教育资源和教育机会的不均等进一步加剧了个人发展机会的不均等。同样,城乡二元体制的存在,在就业、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一系列社会基本公共服务也存在不均等。这种由于城乡二元体制造成的社会公共服务不均等成为了阻碍社会阶层流动的最大动因。 (三)收入差距扩大加剧了阶层固化。改革开放初期,国家实行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允许收入存在差距的政策。在这政策下,中国释放了强大的经济活力,取得了巨大成就,然而整个社会也为此在公平方面付出了一定代价。相关研究表明,经过了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收入差距已经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不同社会群体之间急剧扩大,并有导致社会两极分化的迹象,社会阶层之间在分配领域内的不公平问题日益凸显,社会阶层之间贫富日益悬殊。并且从收入分配不公领域急速向“教育不公”“就业不公”“机会不公”等领域扩散和传递,社会出现了“富二代”“官二代”“穷二代”“农民工二代”等现象,不公平问题开始呈现强烈的板结化和制度化的趋势,导致了社会分层并逐渐固化。 (四)多元价值主体加大了政策制定难度而关联阶层固化。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中国社会阶层构成已呈现多元化。不同社会阶层成员在社会生活中惯于从自身的阶层观点看待现实社会,并形成了一套本阶层独特的生活方式和价值取向。因此,不同社会阶层对同一社会生活的认知不尽相同,如政府出台的相关低保政策,对于社会底层的群体息息相关,而对于社会上层群体没有什么现实影响。然而,不同社会阶层对公共资源的支配意愿是一致的,都希望能最大化地占有社会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并且为之而进行博弈。而在多元阶层中,政府的制度设计和政策制定很难实现对社会所有阶层的全面有效覆盖。从社会公共管理看,这就是政策不完善或制度缺失,在某种情况下,也由此产生了不同阶层利益主体之间的冲突,故而,也会出现不同阶层为固化或者争夺自身阶层的利益而据理力争。 四、人大在消解社会阶层固化中的作用 当今社会学界普遍认为“橄榄型”社会阶层结构是相对稳定的社会结构,是一个以中产阶层为主体,而上等阶层和下等阶层比例都较小——“两头小,中间大”形如橄榄球的社会结构,“橄榄型”社会结构是相对公正、合理、开放的现代化社会阶层结构模型。一个现代文明国家必然有与之相匹配的社会结构,从静态讲需要一个“橄榄型”的社会,从动态讲需要相对公平公正的社会流动保障机制,静态的结构和动态的机制共同作用才能保证国家长治久安。因此,如果中国要建立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国家必须抓住全面深化改革的机遇,解决社会阶层分化与流动的结构性矛盾,避免阶层固化带来的负面影响。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要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依法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性质和地位决定了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消解社会阶层固化中具有特定的作用。人大应结合自身职能,深入调查研究,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实施好监督权,运用法律赋予的重大事项决定权,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优势等,在促进社会阶层流动和消解社会阶层固化中发挥作用。 (一)发挥调查研究优势,加强阶层固化调研及成果运用。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是人大工作的基本方式,也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权的基础与前提。在新的历史时期,人大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课题,加强调查研究工作,显得尤其重要。只有深入进行调查研究,才能及时了解民情、反映民意、保证人大决策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回应社会关切。对于社会阶层固化的问题,人大要积极围绕如何消解社会阶层固化开展调查研究,为党委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着重就经济运行发展、社会阶层结构、城乡二元体制、社会分配制度、贫富差距、底线民生以及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问题开展深入系统的调研,广泛听取民意、集中民智,了解社会阶层固化的相关问题,剖析问题存在的根本原因,找准解决社会阶层固化的突破口,提出具有针对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充分利用好调研成果,结合人大职能,从解决问题、建立机制、完善制度、形成决议等多个层面推动消解社会阶层固化。 (二)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以“法”弥合社会裂痕。防止社会阶层固化的关键是建立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法治的前提是“有法可依”,而且这个法一定是良法,这已成为了各级人大的共识和立法的趋势。立法应反映社会各阶层、各利害相关人的利益诉求,体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实现社会公平的最大化。在竞争社会中,必然会出现社会阶层分化,处于社会底层的群体是弱势群体。尽管这些人处于弱势,但他们也应享有法律的平等保护,他们的利益应得到公平保障,立法公平要求在利益配置上向社会弱者适当倾斜。在社会阶层固化态势下,公平的立法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当顾及社会中最底层、最困难、最弱势群体的利益,保障最基本人权的实现。从社会群体的角度看,贫困农民、进城农民工和城市失业人员以及丧失劳动能力者等,在生产生活上面临着较大困难,对社会公平的诉求最为强烈。所以,解决社会底层群体的生产生活问题,应该成为促进立法公平的重点。另外,通过立法,采取强制手段对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避免强者愈强、弱者愈弱,同时也可为促进社会阶层流动提供法律保障。人大作为立法机关应当为实现这一社会公平的公共价值追求而发挥在表达、平衡、调整社会利益方面的职能作用,积极为公众提供一个表达利益诉求的制度平台,使不同利益群体、不同阶层代表的不同意见、观点和要求,在立法机关得到全面、充分的表达和汇集,从而最终实现对各种利益关系、格局的有机平衡和协调。针对社会阶层固化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立改废,及时充实和不断完善社会阶层固化所涉及相关领域的法规。大力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进一步理顺和完善立法论证、征询、听证、审议和评估等各个环节的工作,面向社会开门立法,扩大社会各阶层特别是社会底层群体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增强立法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为促进社会阶层流动和消解社会阶层固化提供法治保障。 (三)加大监督力度,促进社会公平公正。发展是解决社会矛盾促进社会阶层流动和最终实现社会和谐的有效途径,消解社会阶层固化,要坚持民生优先,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特别是让社会底层的弱势群体享受到社会发展的成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依法履职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关注和推动解决弱势群体生产生活问题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过程中注重社会各阶层的有序流动,在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时注重保障弱势,实现社会公平。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明确政府职能和权力行使方向,不断推动行政体制改革,积极推进政府职能向公共服务型转变,破除行政权力垄断,限制公权活动范围,阻止公权进入市场交换领域,为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环境。破除由于权力垄断而形成的特权阶层和既得利益集团,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把政府的权力限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真正发挥政府社会管理和促进社会公平的职能。促进政府采取有效措施缓解社会阶层固化。完善所有制结构和分配制度,运用财政政策调节阶层之间的差距。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以使得社会财富的积累和配给符合基本的公平原则,也使得阶层流动拥有激励机制,并最终形成有利于中等收入阶层成长的制度环境。建立健全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机制,增加社会就业机会,提高低收入阶层的收入,健全社会保障政策,为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兜底”。促进司法公平公正。加强司法监督,避免冤、假、错案,特别是弱势群体在案件中由于司法不公受到伤害。完善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制度,让弱者得到公正对待。依法启动问责程序,严厉追究责任。推进阳光审判、阳光检务、阳光警务等制度建设,促进司法公正廉洁。加大相关法律实施情况检查力度。对涉及劳动就业、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社会保障等法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法律实施过程中弱势群体权益保障的情况,提升社会法治保障水平。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注重发挥国家权力机关表达、平衡、调整社会利益关系的功能,加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力度,通过执法检查、审议工作报告、视察、询问、质询、工作评议、督办代表议案建议等形式,促进“一府两院”不断改进和创新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从而促使社会阶层有序流动,消解社会阶层固化,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四)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推动解决社会热点问题。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人大决定的重大事项是本行政区域内事关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以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依法应当由人大作出决定的重要事情和问题。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内容广泛,其中包括涉及人民生产生活,群众关注度高的并且反响强烈的社会热点问题及需要急切解决的事项。对于当前社会阶层固化的问题,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党和政府已充分认识到其带来的负面影响,对于消解社会阶层固化,促进社会阶层流动,成为亟需解决的问题。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依法履职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要在经济社会发展、城乡二元体制、收入分配制度以及就业、教育、住房、医疗等民生投入和基本公共服务保障等方面的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时,充分平衡社会各阶层的利益诉求,特别是底层弱势群体的实际困难,为解决社会阶层固化问题奠定良好基础。要建立健全在确定议案、调研论证、民主审议、表决通过、对外公布等重大事项决策相关环节的各项制度,同时,加强对决议决定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采取听取和审议贯彻各执行情况报告、执法检查、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督促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形成重大事项决定之前重调查、决定过程讲民主、决定内容求实效、决定执行有效果的一系列工作机制,确保人大所作出的决议决定符合客观实际,回应社会关切,有效推动解决社会热点问题。 (五)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充分表达弱势阶层的利益诉求。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是人大工作的主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也要求人大代表应当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使各界、各阶层、各方面都有适当的代表名额参加到人民代表大会中来。然而,在实际中由于话语权分配的严重不公,底层社会群体利益受损的情况常常被忽视,很难参与正常的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他们不仅缺少发出自己声音的权利,而且也遭受生活的压力和社会的歧视,丧失了许多公平竞争的机会。因此,为了平衡社会各阶层权益,防止和消解社会阶层固化,形成良好的阶层关系,要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重视不同阶层人大代表,特别是底层群体代表的声音,建立健全弱势群体的利益表达机制,让弱势群体发出属于自己的声音来维护切身利益,表达本阶层的政策诉求。首先,增强真正来自弱势阶层的人大代表的比例,改变当前不同群体在表达和追求自己利益的能力和权利失衡现状,让弱势群体能够和强势群体一样,拥有同样平等、合法、有序的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和机会,努力提高弱势群体代表的参政议政能力,形成对重大公共政策问题自下而上充分讨论对话的制度,保障弱势群体获得平等的社会权利,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其次,畅通人大代表联系渠道,强化人大代表与选民的联系,将联系人大代表的渠道制度化,以适当的方式公布人大代表的个人联系方式,设立人大代表接待日和人大代表热线、开通人大代表信箱和博客等。同时还要把弱势群体反映的热点难点和一些社会影响大的问题与人大专题审议、执法检查和工作评议结合起来。这既满足了弱势群体的利益表达需求,也会有效推动解决弱势群体反映的问题,从而促进弱势阶层向上流动。 (摘自《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研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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