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对区域创新中心建设情况审议意见的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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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 2018年8月29日,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科技局局长王厚全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区域创新中心建设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审议意见。针对会议提出的意见及建议,市政府进行了深入研究,认真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完善区域创新中心体制机制 进一步理顺“一中心三平台”关系,完善威海创新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架构,组织制定了公司章程,完成了公司管理人员选聘,设计了组织架构体系图和专项基金流程图。依托威海创新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威海市产业技术研究院,研究实行“事业单位+公司制”的运营模式,推动威海市产业技术研究院与区域创新中心企业化运营,取长补短、相互补充,解决事业单位和公司两种体制的弊端。推动发挥“1+3+N”示范引领效应,做实“1”,充分发挥区域创新中心的创投、研发、孵化等多重功能;做强“3”,激发三大平台的示范带动作用;做活“N”,通过市场化手段组建一批研究所(院),丰富区域创新中心的研究功能,把区域创新中心打造成统筹全市高端平台建设、承接高端人才进驻、吸引科研成果转移转化的基本载体。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和破格任用机制,研究制定创新尽职免责机制,探索因非主观故意造成的失误免除相关责任或从轻减轻处理的相关措施,营造干事创业浓厚氛围。 二、加快推进重点事项建设 统筹市县两级资源,加大工作力度,认真研究论证,稳步推进15个重点事项,进一步加快“一中心三平台”建设。举行了“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国家(威海)区域创新中心”启动仪式,沈昌祥院士工作站、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山东研究院分别揭牌,无人智能产业园、工业互联网安全监测平台等6个合作项目现场签约。加快推进8个基础建设事项,国家网络空间安全产业园、国家暖温型海洋大气自然环境试验站、国家高性能医疗器械创新中心大楼、国家(威海)区域创新中心一期、哈工大(威海)创新创业园一期等已投入使用,工信部电子信息技术综合研究中心研发基地、电子信息与智能装备发展研究院等均按既定时间节点与工作目标顺利推进。加快实施7个重点支撑任务,高区创建了国家双创示范基地、科技资源支撑型双创升级特色载体,省级医疗器械制造业创新中心和省级技术创新中心分别获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批准,目前正在争创国家级医疗器械制造业创新中心和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建立了哈工大(威海)校地合作联席会议制度,先后两次召开联席会议,对哈工大创新创业园建设、哈工大(威海)和山东大学(威海)之间建设科技生态园规划问题,进行了持续研究推进。 三、广泛集聚各方创新资源 强化政策引领,制定了加快科技创新支持新旧动能转换的实施意见、加快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加快创新资源集聚,推动构建“千里海岸线,一条创新链”。引导国家(威海)区域创新中心各平台结合自身特点,加强与高校院所、各类平台、创投基金、各类实体以及横向之间的合作,引进专业服务管理机制,提供专业化服务,加快培育一批科技型企业。加强工信部电子信息技术综合研究中心与工信部电子五所、信通院、直属7所高校的合作关系,引进各类创新资源,积极开展技术合作、产业化应用推广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动哈工大(威海)创新创业园集聚“一校三区”校友资源,建设创客商学院、智能路演平台等,加强创业人才培养、企业孵化服务专业能力建设。引导国家制造业(高性能医疗器械)创新中心充分发挥行业优势,与60多家科研院所、企业建立医疗器械创新联盟,积极引进高端项目和高层次人才进驻。 四、大力引进高端人才 营造良好创新发展环境,通过多种方法途径,广泛招才引智。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提升威海英才计划支持新旧动能转换的意见,坚持“立足威海需求,汇聚全球资源”,健全引才用才机制,搭建创新创业载体,优化人才发展生态。举办“高校博士威海行”“海外博士威海行”等活动,促进高层次人才与企业精准对接;举办“威高杯”“北洋杯”“创智杯”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吸引各类创新人才来威创业;举办威海科技创新暨成果转化合作大会、英创会、中韩创新大赛、中欧膜技术研计会等科技合作与交流活动,吸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威投资交流。为引进人才创造良好工作环境和条件,建立了重点人才“一对一”联系制度,对引进的人才按照政策上限给予重点支持,并积极帮助其解决居住、工作、子女入学、配偶择业等问题。 五、加强资金管理使用 设立国家(威海)区域创新中心专项基金,制定了专项基金管理办法,规范基金管理运营,并采取成立专门决策机构、委托专业机构监管等措施,加强风险控制。目前,首期4亿元的专项资金已到位。通过专项基金引导金融、保险、基金等各类资本参与区域创新中心建设,正在募集资金设立恒创知识产权基金、威高创新股权投资基金、哈工大创新创业基金和电子信息产业基金4支基金。 以上报告不当之处,请指正。
威海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7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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