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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设幼托所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9-02-21 13:46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人大字号:[ ]


      建议内容:

随着社会压力越来越大,很多育龄女性以及有生二胎意愿家庭的顾虑越来越多,但也面临产假结束后孩子没人带、甚至与工作机会冲突等,客观上经常造成女性被迫延长产假,甚至中断职业生涯,造成许多家庭及一些职业育龄女性并非“不想生”,而是“不敢生”;用人单位不是“不想用”,而是“不敢用”等问题。

           解决办法:立足于街道、社区等组织增设针对女性产假结束后至进入幼儿园之前的幼托所的“幼托”机构,并通过税收减免、适当补贴、用地租房优先等方式,鼓励广大社会力量参与,满足不同层次的幼托服务需求,促进托幼服务在数量上和质量上明显提升,同时减少广大女性和用人单位的顾虑。

                                                                                        代表姓名:刘晓芳

         

           答复内容:

           尊敬的刘晓芳代表:

感谢您对威海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增设幼托所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国家的有关政策和要求

目前,在我国,对于托育机构的标准和监管,全国暂时没有顶层设计,承担0-3岁儿童的照护和早期教育服务的主要职责还需进一步明确。

一是《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妇字〔2010〕6号)明确,“人口计生部门负责0-3岁儿童早期发展的推进工作,逐步纳入公共服务范畴”。

二是刘延东副总理2017年6月16日在促进儿童健康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明确,“要促进婴幼儿托育服务发展。要大力发展托儿所、保育院等多种形式的托育服务机构,为婴幼儿提供早期保育和教育指导服务,发挥政府在制定政策、引导投入、规范市场、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主导作用,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可考虑优先重点解决2-3岁幼儿的托育问题,积极稳妥推进。前段时间,我已批请卫生计生委牵头拿出意见,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共同研究提出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

三是教育部2013年1月开始在青岛市等14个地区开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试点。目前,全国试点的经验没有全面推开。

二、0-3岁儿童照护和早期教育服务先进地区经验做法

(一)南京市。主管部门是卫生计生部门,设立了早教行业标准,建立了立足社区的公益普惠性质的早教服务体系。

(二)成都市。明确从事托管、婴幼儿看护的市场服务机构,直接在民政、工商或者事业单位登记部门进行登记,不需要在教育部门办理前置许可。

(三)青岛市。教育部门为婴幼儿家长提供早期教育指导服务

三、我市幼儿托管工作现状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把其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统筹规划,加大投入,规范管理,学前教育得到了快速发展,覆盖城乡、布局合理、资源充足、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入园难”问题得到基本缓解。我市在发展3-6岁幼儿教育的同时注重向下延伸,加大了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工作。

市教育局主要参照青岛市的做法,积极开展对婴幼儿家长的早期教育指导服务。依托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及城区公办园,每年每所幼儿园为婴幼儿家长至少开展4次集中早期教育指导服务。2017年组织110名教师在济南英才学院开展早期教育指导服务培训。对早期教育机构的举办和管理,根据《山东省学前教育规定》,指导各区市从严进行登记注册和管理。联合人社部门分期分批对城区开设托班的幼儿园免费开展了育婴师资格培训,注重以养为主、保教结合,从专业技能、幼儿成长规律等方面进行了有效培训。

市卫计委组织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积极开展儿童保健相关工作,促进儿童早期发展,2018年第一、二季度累计服务婴幼儿5.78万余人次。每年定期举办全市托幼园所保健员培训班,加大了卫生保健工作力度。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由于国家没有明确0-3岁早教工作的责任主体。目前,我市早教机构大部分没有在教育部门注册,管理上有一定难度。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卫计委副主任王培安表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教育部、民政部等相关部门正在加紧进行调研,在广泛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将制定我们国家婴幼儿(主要指0到3岁)发展的规划,制定行业标准,制定推动和支持婴幼儿事业发展的政治措施,预计今年年内能够出台。

下一步,我们将在关注国家层面相关政策出台情况的同时,合理利用资源,在加强0-3岁早期教育机构的管理和强化早期教育培训等方面下功夫,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努力构建多层次、多类型、全方位、立体式的早教服务网络,促进0-3岁早教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威海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真诚欢迎您继续为我们多提宝贵意见,帮助我们进一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威海市教育局

                                                                                    2018年7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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