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代表建议>2018年
关于加大城市各区种植绿树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9-02-25 15:20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人大字号:[ ]


    建议内容

    一个城市的历史,有很多承载体,如古建筑、古井、古树等;我市古树也不少,在林业局的树籍大典中有很多百年以上的古木让人自豪。然除了这些树木以外,威海市区里10年以上的成气候的树,出现了要么一棵一棵减少,要么直接没有了树冠,要么大片移植;城市绿树大量减少,给未来环境会带来很大危害。

    究其原因:

    1、把原有本土树木砍伐,过于倾向种植名贵树种,既容易水土不服造成死亡又不易生长。如芙蓉树,十年后的消失和重植(可能有违背季节栽树年年补种,也可能有病虫害的原因)。

    2、因为城市基础设施的加大,导致树木的退让;有的形成闷窖似的或漏斗式的花盆,久旱或久涝而死亡,也有未尊重周围居民和百姓对树木监管的权利,规划中未把树木保护作为因素考虑,也不排除无故迁换树木牟利。

    解决办法:

    为了让绿荫成片,建筑不再孤单,花园城市的“肺”更强,让树木为改善气候和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

    政府重视,加大对园林和规划、施工的审计和监管。有关部门要将考核标准落实到20年以上树龄每个树木,对5年以上的树木按品种、粗细来进行监管。按规定大树一般间隔5-6米必须补齐,如果有特殊情况,用其他绿化补。如因地下有管道不能栽种,可以用地上木质花盆代替。

    1、门前包干到户,规范花坛位置、护目间距和棵数。加大每年植树指数、门前应该几棵以及存活率的考核。对特殊路段进行复种复绿。对更多的树木挂牌认知,对更多年份树挂牌保护。

        2、加大宣传,开展人人爱绿护绿活动。

                                                                           代表姓名:李世刚

       

        答复内容:

        李世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城市各区种植绿树的建议》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威海市园林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现结合园林绿化工作实际,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城市绿化建设管理中,确实存在您提到的诸多问题,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也一直在努力进行解决,在规划设计、材料选择、植物配置、养护管理等各个方面体现生态优先、回归自然,以人为本、提升品位。

一、优选苗木,保证景观效果。

一是推行节约型绿化。积极推广应用白蜡等乡土耐旱植物品种和二月兰、蛇莓等经过人工筛选的野生地被,降低养护成本;尽量避免移栽大树或者水土不服的名贵树木,尽可能做到资源节约化。二是坚持适地适树和植物多样性。在乡土植物为主的基础上,通过合理引种、驯化、推广,促进植物种类多样化,特别是加大樱花、紫叶李等早春观花植物和乌桕、银杏、栾树等秋季彩叶植物的应用,体现威海地方特色。三是优化植物配植。注重乔、灌、花、草的合理搭配,形成生态自然的植物群落、色彩和层次景观效果。倡导乔木为主的复合结构配置,我市园林绿地的树草种植比例,原则上乔灌木应占到70%以上,草坪占到30%以下。

二、抓好开发建设项目配套绿化。

严格按照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的通知》(威政发〔2015〕7号)要求,严格执行“绿色图章”制度,把好配套绿化的规划设计关、开工审批关和竣工验收关,主动服务、强化沟通,积极引导指导开发建设单位提高新建项目绿化档次和水平。

三、完善监管保障机制。

城市园林绿化是一项复杂系统工程,涉及到各级政府、各个部门以及社会各界,每年按照城建管辖范围和职责分工,明确各区政府、管委以及市直相关部门、单位之间的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狠抓工作执行;将城市绿化纳入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定期对市区城市绿化建设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现场观摩,以督查促落实,以考核促成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擅自改变绿地用途、减少绿地面积、降低绿地档次、任意毁绿等行为,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与社区基层组织、新闻媒体通力协作,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城市园林绿化相关法律法规和知识,及时对一些违法行为进行曝光,提升市民爱绿护绿意识。

 

             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7月26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