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人大情况交流第1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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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活动 省人大调研组来威开展立法调研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专题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集体学习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 监督纵横 2019年威海环保世纪行正式启动 ● 区市人大 文登人大:组织开展法律知识考试 荣成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集体学习 ● 理论研究 努力把宪法实施和监督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省人大调研组来威开展立法调研
近期,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良率调研组来威,就《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促进条例(草案)》开展立法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学文、副主任李文基、秘书长王炳刚陪同活动。 座谈会上,王良对我市加快推动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落实落地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认真听取了我市各相关部门、企业、部分省人大代表对《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促进条例(草案)》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王良指出,修订完善《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促进条例(草案)》是立足实际的务实之举,有利于调整经济结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威海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高质量发展目标为导向,发扬敢想敢试敢闯的精神,用思想引领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落实落地。要发挥特色、把握优势、补足短板,牢牢把握经略海洋的重大战略机遇,优化政策,对接需求,实现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统筹发展。要依托高校,聚合人才,搭建平台,充分发挥驻威高校、康养之都的地域优势,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促进地方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王学文指出,威海将以此次调研为契机,继续高水平参与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高质量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推进“精致城市·幸福威海”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在威期间,王良一行先后前往迪尚集团、威高工业园、威海电子信息与智能制造产业园、新北洋科技园等地,详细了解企业助推新旧动能转换工程的实施情况。 (法工委)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
1月24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以强化创新理论武装,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勇于担当作为,以求真务实作风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为主题,召开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进行对照检查和党性分析,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王学文主持会议,党组副书记丛培卿,党组成员张竞、李文基、于东海、王炳刚出席会议。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有关同志到会指导。 会前,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认真组织开展专题学习研讨,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认真撰写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和党组成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会上,王学文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作了对照检查,重点从思想政治、精神状态、工作作风等三个方面查摆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常委会党组成员在发言中聚焦主题,自我批评透彻不遮掩,相互批评坦诚有辣味,达到了统一思想、明确方向、凝聚力量的目的。大家一致表示,一定虚心接受批评,认真进行整改。 王学文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常委会党组要以这次民主生活会为新的起点,更加坚定不移地把牢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对标看齐,切实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到人大工作的方方面面。要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加强履职学习和调查研究,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要增强责任担当意识,进一步提升工作标杆和目标定位,强化担当落实,自觉服从服务于市委中心工作和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大局,找准人大履职与中心大局的切入点,着力推进精致城市建设和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加快实施,监督支持海洋强市、乡村振兴、城市国际化等重点战略快速推进,始终做高质量发展的推动者,为开创“精致城市·幸福威海”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办公室、研究室)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专题会议
2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省委第六巡视组关于巡视威海市的反馈意见以及巡视情况反馈会议主要精神,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王学文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丛培卿,党组成员李文基、于东海、王炳刚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毕礼伟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巡视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把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树得牢不牢、“两个维护”践行得好不好的重要标志。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市委部署和巡视整改相关要求上来,通过整改,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落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会议强调,要根据市委研究提出的具体整改任务,对号入座,举一反三,形成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整改任务清单,并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认真研究整改措施,不折不扣抓好整改。结合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每名党组成员都要按照整改任务清单进行党性分析和对照检查,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在整改工作中以身作则、各负其责,真抓真改、作出表率。要建立整改落实工作台账,加强调度督导,确保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会议要求,要把巡视整改与落实全省“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工作动员大会和全市“工作落实攻坚年”动员大会精神相结合,与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相结合,与落实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相结合,从人大立法、监督、代表等具体工作切入,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为开创“精致城市·幸福威海”新局面贡献力量。 (办公室、研究室)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集体学习
2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集体学习,学习研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中“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等部分章节,交流学习体会,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王学文主持学习并讲话,副主任毕礼伟、丛培卿、李文基、于东海,秘书长王炳刚参加学习。 会议认为,党的领导地位是历史的选择,也是人民的选择,归根到底是近代以来中国的历史逻辑、政治逻辑、实践逻辑所决定的。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在党的领导下建立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是党领导下的国家权力机关。坚持党的领导,是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要求,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特色和优势所在,也是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会议指出,地方人大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深刻认识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格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极端重要性,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确保人大工作始终在中央和党委领导下有序推进。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作用,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积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党章及党内法规制度,监督支持司法体制改革和监察体制改革,持续深入推进党的建设。 会议强调,要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坚定的理想信念融入学习、融入工作、融入生活,学思践悟、入脑入心,自觉做马列主义的坚定信仰者,做维护党中央权威的忠实捍卫者,做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章党纪的模范实践者,主动将党中央对新时代如何完善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出的一系列新思路新举措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 会议要求,要大力弘扬新时代泰山“挑山工”精神,按照市委“工作落实攻坚年”动员大会要求, 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任务,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统筹做好立法、监督、决定、任免、代表等各方面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以实际行动助推“精致城市·幸福威海”建设。 (办公室、研究室)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3月6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以及市委整改落实任务,进行对照检查和党性分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王学文主持会议,党组副书记丛培卿,党组成员张竞、李文基、王炳刚出席会议。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组织部有关同志到会指导。 为开好这次民主生活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会前做了充分准备。会上,王学文代表党组作了对照检查,重点查摆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不透,对孙政才、令计划恶劣影响认识不深刻,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到位等七个方面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随后,王学文带头,党组成员逐一进行对照检查,大家紧密联系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主动认领责任,自我批评敢于揭短亮丑、不遮掩,相互批评坦诚相见、不回避,达到了红脸出汗、互相帮助、凝聚力量的目的。大家一致表示,一定虚心接受批评,认真进行整改。 王学文在总结讲话时强调,做好巡视整改工作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要提高政治站位,不折不扣抓好整改工作。要对照巡视反馈问题和市委要求,真认领、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拿出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有力的举措,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动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狠下功夫,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王学文强调,要压紧压实整改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发挥好“关键少数”的引领作用,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参与、主动融入巡视整改工作,切实解决好理论武装、党性修养、人民立场、纪律作风等方面问题,在整改落实中锤炼党性、纠正偏差、提升能力,努力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要大力弘扬新时代泰山“挑山工”精神,以“威海要向精致城市方向发展”为总目标总方向总遵循,聚焦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找准人大履职与中心大局的切入点,加快推动重点领域立法,重点突出对“双招双引”、乡村振兴、经略海洋等议题的监督、检查和视察,进一步建立健全服务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的平台和机制,为建设“精致城市·幸福威海”,推动我市新旧动能转换、实现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办公室、研究室)
2019年威海环保世纪行正式启动
3月6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执法检查座谈会,正式启动2019年威海环保世纪行活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毕礼伟出席会议并讲话。 毕礼伟指出,环保问题涉及千家万户根本利益,必须下大力气抓紧抓实。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立足当前,放眼长远,切实提高生态环保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执法监督倒逼问题整改落实,切实解决我市环境保护过程中的难点、堵点、痛点,积极回应人民所想、百姓所盼、群众所急。要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引导广大人民进一步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决打好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 2019年威海环保世纪行以“三级联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齐心协力改善水和大气质量”为主题。活动期间,将对《威海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开展执法检查,同时按照省人大常委会三级联动监督计划要求,对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调研。 (城环工委) 文登人大:组织开展法律知识考试
为使人大机关干部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增强依法履职能力,近日文登区人大常委会组织机关干部进行了法律知识考试,这也是宪法宣传周的重要内容之一。考试分为填空、选择、判断等题型,内容涵盖了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监督法、监察法等与人大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通过考试,使“法律至上”的理念深入人心,机关工作人员真正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认真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切实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推进依法治区进程。 (文登人大研究室)
荣成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集体学习
近日,荣成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集体学习,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山东省实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等文件精神,荣成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吕劭伟主持学习并讲话。 吕劭伟指出,《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人大机关和各级人大代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条例》出台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真正做到学思践悟、学深悟透、学以致用。 吕劭伟强调,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大,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要带头学习《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山东省实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细则》,积极开展执法检查活动,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到位。要紧密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强化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带头尊法、学法、用法,主动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全面有效贯彻实施,更好地推动人大各项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荣成人大研究室 刘新平 连楠)
努力把宪法实施和监督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 李 飞
核心要点: ■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宪法的明确要求,也是宪法实施的重要内容,更是宪法实施的根本保证。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就是要落实宪法确立的“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这一重要原则,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 我们要树立坚定的宪法自信,坚决抵制和反对鼓吹西方“宪政”概念及其模式的错误观点,坚持走符合我国国情的宪法发展道路。要在宪法统领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使全面依法治国始终保持正确方向。 ■ 宪法实施离不开宪法监督,宪法监督是保证宪法实施、维护宪法权威的重要制度形式。依据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担负着监督宪法实施的重要职责。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载入国家根本法,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有力宪法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要深刻认识宪法在党和国家事业中的重大作用,切实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努力把宪法实施和监督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我国宪法在关于国家根本制度的条文中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确认了党在国家政权结构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宪法的明确要求,也是宪法实施的重要内容,更是宪法实施的根本保证。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就是要落实宪法确立的“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这一重要原则,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通过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基本原则、重大方针、重要政策落实到国家运行机制和各项具体制度中,确保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得以发挥,确保党和人民意志得以体现,确保党和人民利益得以实现。要不断完善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的制度规范、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的领导在国家治理中的制度优势,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各领域。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的法律权威,在全体人民中强化党的领导意识,增强坚持党的领导、维护党的领导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明确一切弱化、反对、否定党的领导的言论和行为从根本上都是违反宪法的,必须从法律上进行抵制和追究。 二、在宪法统领下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坚持依法治国首先是坚持依宪治国。我国宪法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它既不同于西方宪法,也不同于近代以来我国曾经出现的旧宪法。我们的依法治国,与西方的所谓“宪政”存在本质不同,不能以外国的坐标系来衡量我国的宪法和法治道路,更不能相互混淆、生搬硬套。实践充分证明,我国宪法以其至上的法制地位和强大的法制力量,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力维护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是我们国家和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根本法制保证。长期以来,党领导人民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积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取得历史性成就。我们要树立坚定的宪法自信,坚决抵制和反对鼓吹西方“宪政”概念及其模式的错误观点,坚持走符合我国国情的宪法发展道路。 新时代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特别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宪法通过修改将更好发挥国家根本法的作用。要在宪法统领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使全面依法治国始终保持正确方向。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理念,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广大人民群众依照宪法法律,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和权利,履行职责和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国家立法权、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的行使,都必须按照宪法确定的原则和程序进行。要以宪法为准绳,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和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不断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要把宪法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依据,在党的领导下,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不断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不断提高国家法治化水平。 三、以更加完备的法律推动宪法实施 宪法是国家各项制度和法律法规的总依据,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宪法居于核心地位,所有的法律都是依据宪法制定的,都是对宪法精神、原则和制度的具体化。在推动宪法实施方面,立法扮演着重要角色、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立法,宪法确立的国家重大制度、重大事项转化为具体法律制度,形成一系列行之有效、相互衔接和配合的法律规定,宪法的精神、原则和规定得以实现和具体化。通过立法和法律实施,宪法在国家事业和社会生活各方面得到全面实施。立法过程本身就是保证宪法实施的过程。 要遵循宪法确立的制度和原则,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立法活动,坚持依法立法、依宪立法;要通过加快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全面落实宪法确立的制度和原则,以更加完备的法律推动宪法实施。这次修改宪法,作出一系列重大制度安排,包括坚持党的领导、人大制度、统一战线制度、宪法宣誓制度、国家主席任期制度、国务院管理制度、地方立法制度、监察制度等多个方面。尽快将宪法确立的重大制度安排落实到具体法律中,是贯彻实施宪法的应有之义,也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要深入贯彻宪法修改精神,抓紧开展相关法律的立改废释工作,确保党中央确定的重大改革举措贯彻落实。要区分轻重缓急,及时调整确定立法规划计划,体现宪法精神和要求的立法项目要尽快确定和落实。要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颁布实施,修改完善相关法律;配合国家机构改革,做好相关法律梳理和修改工作;聚焦“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领域立法。 四、加强宪法监督,更加坚定维护宪法权威 宪法实施离不开宪法监督,宪法监督是保证宪法实施、维护宪法权威的重要制度形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把宣传和树立宪法权威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事项抓紧抓好,切实在宪法实施和监督上下功夫。依据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担负着监督宪法实施的重要职责。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开展备案审查,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履行宪法监督职责的一项重要工作,是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的重要制度安排。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贯彻落实党中央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不断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不断加大监督纠正力度,取得明显成效。 党的十九大提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这是党中央对宪法监督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这次宪法修改,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更名为“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在继续承担统一审议法律草案工作的基础上,增加推动宪法实施、开展宪法解释、推进合宪性审查、加强宪法监督、配合宪法宣传等职责。要切实担负起宪法赋予的监督职责,坚决落实党中央为保障宪法实施、维护宪法权威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抓紧建立健全合宪性审查机制,对合宪性审查的原则、内容、标准、程序、责任等各方面、各环节作出具体规定。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稳妥地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努力实现政治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严格落实“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的规定,既做好规范性文件出台后的合宪性审查,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也积极开展重大决策、重要规定出台前的合宪性咨询、确认等工作,为中央决策和重大改革提供有力的宪法支撑,为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夯实宪法基础。与此同时,要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适时开展宪法解释工作,强化宪法监督功能和效力。 五、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和全面贯彻实施工作 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是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的重要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宪法摆在全面依法治国十分突出的位置,大力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和全面贯彻实施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要求,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推动宪法全面有效实施,取得显著成效。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4年11月1日以立法形式把每年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为推动宪法宣传教育机制常态化提供了法律保障,并连续开展国家宪法日活动,弘扬宪法精神,传播宪法理念,在全社会营造学习宪法的浓厚氛围。这次宪法修改,将宪法宣誓制度在宪法中确认下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习近平同志全票当选国家主席和中央军委主席,即刻进行庄严的宪法宣誓,充分彰显宪法尊严,有力弘扬宪法精神,极大鼓舞和振奋全国人民尊崇宪法、维护宪法、实施宪法的意志和决心。 宪法的根基在于内心拥护,宪法的伟力源自真诚信仰。要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广泛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要抓住“关键少数”,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护法用法。建立健全党员干部学习宪法的制度,加强对宪法内容的全面学习掌握,吃透宪法精神、宪法原则、宪法规定。教育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带头树立宪法意识,培养宪法思维,在开展立法、作出决策的过程中,自觉以宪法为准绳,使每一项立法、每一个决策都符合宪法精神。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国家公职人员恪守宪法、履行宪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宪法理论研究,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理论。继续组织好国家宪法日活动,不断丰富宪法宣传教育形式。通过立法、法律实施、宪法宣誓等各类活动,强化宪法宣传教育实效,提高全社会宪法意识,使全体人民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摘自《求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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