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落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审议意见的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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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 2018年10月25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审议意见。针对会议提出的意见及建议,市人民检察院进行了深入研究,认真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化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抓好司法体制改革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第一时间抓好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学习领会,组织集中研讨、制定落实举措,坚定不移地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和各项检察改革。一是以学习统一思想。市院迅速召开党组会、中层干部会,认真传达学习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并及时将审议意见印发机关各部门和基层院,进一步明晰问题和短板,明确努力方向,引导全体检察干警深刻领会新时代检察改革工作的新使命新任务,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二是以行动体现担当。对照审议意见,认真梳理前期司法责任制改革专项督察和第三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细化5个方面、21项具体工作任务,明确完成时限和工作要求,将任务分解到具体领导、部门和人员,并组织开展司法责任制改革“回头看”活动,切实推动相关问题逐项解决。三是以党建保持初心。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到改革全过程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为契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院和市委的各项改革政策,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以司改的实际成效践行“四个意识”、体现“四个自信”。 二、持续跟进完善,着力落实员额检察官和分类管理制度改革任务。始终把“人”作为司法体制改革的核心要素,重点抓好“三类人员”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一是完善员额检察官动态管理。根据《2018年山东省检察机关员额检察官遴选工作指导意见》,制定威海的第二批员额检察官遴选方案,新遴选的5名员额检察官全部充实到一线办案岗位。与组织部门协调沟通,顺利完成员额检察官首次按期晋升工作,对全市60名员额检察官晋升等级。出台《威海市检察机关员额检察官退出管理办法(试行)》,对2名员额检察官启动退出机制。二是完善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培养。明确检察官助理、检察技术人员、司法警察和书记员的各自职责,对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的学历、经历、成长愿景等开展综合摸底,组织专业化分类培训,有针对性、有规划地进行培养和使用。针对检察辅助人员年轻化、办案经验不足以及司法行政部门空心化等问题,将结合下一步的内设机构改革,对人员力量进行科学整合、优化配置。三是完善相关综合配套机制。积极与相关部门联系对接,共同研究解决问题,推动职业保障等改革配套措施落实。已落实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等级相应的公务交通补贴、物业补贴等待遇。进一步调整优化“三类人员”考核办法,完成了2018年度考核工作并发放绩效考核奖金。今年,将结合上级部署要求,及时研究制定我市的聘用制书记员招录办法,主动向上级请示汇报,争取尽快启动首次招录工作。 三、健全责任体系,不断提升司法办案质量和效率效果。加强司法责任制制度机制建设,严格落实《检察官办案职权指导意见》《检察人员司法责任认定指导意见》《检察官司法责任追究办法》等文件,切实做到“谁办案谁负责”。一是严格落实入额领导干部带头办案制度。进一步明确检察长、副检察长等担任领导职务检察官办理案件的内涵和要求,要求入额领导干部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在证据运用、法律适用方面具有指导意义的案件。完善担任领导职务检察官办案数量的统计标准,定期对办案情况进行通报。2018年两级院入额领导带头办案1478件,两级院检察长全部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监督案件14件。二是严格落实专业化办案团队建设要求。根据履行职能需要、案件类型及难易程度,确定组建扫黑除恶、公益诉讼等专业化办案团队53个。明确办案团队中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的职责,形成分工负责、运行有序的司法办案工作机制。三是严格落实案件全程监督管控。全面应用统一大数据办案平台,健全案件质量评查、办案流程智能化监管等机制,强化案件的实时监督管理,做到放权不放任、有权不任性。10起案件获上级表彰,在2018年度全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中,全市两级院没有出现瑕疵案件,8起案件被评为优质案件。 四、统筹协同推动,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坚决执行顶层设计,积极构建新型检警、检法、检律关系,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个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一是统筹抓好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积极适应捕诉一体办案要求,严格把关证据标准,探索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进简易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健全完善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刑事执行监督工作机制。健全完善民事检察抗诉、纠正意见、检察建议等多元化监督格局,加大对虚假诉讼行为的惩治力度,在推动解决“执行难”中更好发挥检察作用,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深入开展非诉执行专项监督活动,建立健全行政诉讼类案监督工作机制。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行政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树立“通过诉前程序实现维护公益目的是最佳状态”的理念,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163件,强化监督、沟通、协调,促进行政机关自我纠错、依法履职,督促适格主体主动维权,形成保护公益合力。2018年提起民事、行政公益诉讼8件。二是统筹抓好上级部署试点和专项任务。全面推开检察建议规范化工作,认真贯彻市人大常委会出台的《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带动做好抗诉、检察建议等手段的综合运用,提升监督质效。发出检察建议210份,综合采纳率92.4%。加强与监察委的衔接协调,对有关案件提前介入、快速办理,审查起诉的14起职务犯罪案件,办案期限均不超过20天。深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健全与纪检监察机关信息沟通、线索核查、双向反馈等机制,推动专项斗争持续健康发展。探索实行监狱巡回检察试点改革,完善巡回检察方式和标准,组建巡回检察办案组,完成了首轮巡回检察。在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开展专项检察活动,完善“两法衔接”机制。深化检务公开,规范司法行为,全面落实案件信息主动推送、网上查询、法律文书公开等制度。积极落实省院部署的智慧检务建设任务,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科技创新成果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 五、坚持以人为本,持之以恒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坚持以党的建设为统领,全力打造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过硬检察队伍。一是党建工作抓实抓严。确定每周二为政治学习日,常态化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引导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过硬支部建设,实施“党员积分制”管理,带动党建任务落实。认真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 和“四下基层”等活动。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加强阵地管控,打造“党建领航”等新媒体栏目,经验做法被省院转发。二是职业素能全面提升。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注重落实组织法提出的法学背景要求,不断增强年轻干部斗争精神、提高斗争本领。落实入额检察官宣誓制度,激发职业荣誉感。开展形式多样的岗位练兵活动,通过业务竞赛、邀请专家授课、派员参与培训、专题到高校研修等方式,集中学习三大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定向培养选拔14名业务专家,带动提升全员业务素能。三是廉洁自律毫不松懈。认真执行联席会议、廉政教育日等制度,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规范化。支持派驻纪检组工作,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教育警示、约谈提醒、问责追责等措施,对中层以上干部廉政谈话“全覆盖”,接受派驻纪检组各类专项监督17件次。落实系统内巡察制度,在区市党委支持下,组织对文登、乳山两个检察院巡察。自觉接受上级巡视,完善“三重一大”等工作机制,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在下一步深化司改过程中,市检察院将更加自觉地接受党委的领导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坚持重要工作、重大事项、重点案件及时向党委和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落实指示、争取支持。进一步健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接受人大监督的具体措施,拓宽接受人大监督的有效途径,严格执行向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报告制度,通过及时汇报工作、接受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邀请人大代表视察等形式,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认真听取意见、批评和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推动全市检察工作深入健康发展。 以上报告不当之处,请指正。
威海市人民检察院 2019年2月2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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