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规范健全市人大代表反映群众意见诉求处理反馈机制的意见


发布日期:2020-10-22 15:58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人大字号:[ ]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落实山东省委、威海市委关于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权益保障渠道,及时处理反馈人民群众合理意见诉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激励引导市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担当作为,履职尽责,多方听取、反映人民群众意见诉求,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作为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二、代表收集听取群众意见诉求的渠道

2.代表到“人大代表工作站”或“代表联络站”参加选民接待日、代表小组活动时收集听取的群众意见诉求。

3.代表通过走访调研等形式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或者通过电子信箱、微信等途径收集听取的群众意见诉求。

4.市人大代表中的市级领导干部、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回原选举单位联系代表时,收集听取代表反映的群众意见诉求。

5.代表应邀参加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调研和“一府一委两院”有关座谈会时收集听取的群众意见诉求。

6.代表在其他情况下收集听取的群众意见诉求。

三、代表反映群众意见诉求的处理反馈机制

7.代表对收集听取的群众意见诉求,要认真归纳整理,可在出席人民代表大会、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应邀参加人大和“一府一委两院”有关座谈会时提出,也可通过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反映,代表也可以个人名义直接向相关机关组织和部门单位反映。

8.各级人大机关要明确分管领导和专门人员,协助代表梳理分析群众反映的意见诉求。属于镇、区(市)层面的,由镇人大主席团、区(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转交同级政府和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处理;属于市级层面的,由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转交市政府和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处理,并督促及时答复代表。

9.有关机关组织和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充分尊重代表权利,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虚心听取代表反映的群众意见诉求,认真研究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采纳代表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同时,加强与代表的沟通,及时反馈办理结果。

四、代表反映群众意见诉求的保障措施

10.各级人大及有关工作机构要按照有关工作制度,组织代表开展好闭会期间的各类活动,进一步做好代表联系群众的服务保障;市人大代表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联系群众,及时反映并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担任领导职务的市人大代表要以身作则,认真倾听反映群众的意见诉求;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处理代表反映的群众意见诉求,及时向代表反馈办理结果,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落实”,让人民群众满意,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增进人民福祉。

11.“人大代表工作站”要明确公示代表的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等信息,便于人民群众联络代表反映意见诉求。代表要定期收集听取辖区内居民群众意见诉求,同时做好解疑释惑、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增进和谐的工作。

12.有关人大工作机构要如实登记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反映群众意见诉求等方面的情况,年底形成代表履职档案,作为评价表彰代表履职的重要依据和连选连任的重要参考。

13.认真总结推广代表反映群众意见诉求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人大网站等平台,宣传报道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履行代表职责的典型事迹,为代表依法履职营造良好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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