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人大情况交流第4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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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活动 市人大常委会视察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发展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调研 《威海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颁布实施 ● 区市人大 环翠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禁毒“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荣成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 他山之石 让人大工作插上“互联网+”的翅膀 义乌推出“组合拳”打造街道人大升级版 ● 理论研究 开启人大工作新征程要践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方略
市人大常委会视察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发展情况
5月24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学文带领视察组,视察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发展情况。视察组实地察看了高区一小、经区新都中学、环翠区望海园中学等地,现场考察了学校基础设施建设,了解了学校师资管理、特色课程打造、校园文化建设等情况,并召开工作汇报会,
听取了市教育部门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毕礼伟、丛培卿、张竞、李文基,秘书长王炳刚,部分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参加视察。副市长高书良出席工作汇报会。 王学文指出,义务教育是关乎千家万户的公益性事业,是建设“精致城市·幸福威海”的重要基础性工作。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稳步提升,特别是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发展环境持续优化,教师素质建设进一步加强,办学特色更加鲜明,改革发展水平不断提升,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与群众日益高涨的教育需求仍存在一定差距,必须加快推进中心城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王学文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坚持科学规划、标准化建设,从长远发展的角度规划学校布局,强化城区教育资源整合利用,加大学校改扩建、闲置资源盘活力度,充分利用驻威高校资源,共建提升区域教育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在扩容提质、协调发展上实现新突破。要坚持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完善教师编制管理、考核评聘、督导评估等机制,强化教研支撑体系培植,在师资均衡、素质提升上实现新突破。要坚持特色办学、精细管理,深化中小学课堂教学改革,丰富德育教育内容,拓展实践教育形式,大力推广应用新媒体、新技术,扩大学校交流合作,更加深入地实施素质教育、丰富学校内涵,推进特色学校创建,打造更加和谐安全的校园环境,在质量提升、内涵发展上实现新突破,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义务教育。 高书良表示,各级各部门要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以问题导向破除发展瓶颈、以改革创新打造特色学校、以师资培养抓好工作关键、以更大投入推进质量提升,抓重点、破难点、补短板、树亮点,不断促进全市义务教育水平优质均衡发展,为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研究室、办公室、教科文卫工委) 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调研
5月中旬至6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调研。本次调研分两个阶段进行。5月16日至24日,首先组织专家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赴各区市、开发区,深入到31家企业和单位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6月3日至6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竞带领调研组在第一阶段基础上进行深入调研和检查。先后召开座谈会,与市教育局、工信局、公安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海洋发展局、文旅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负责同志进行座谈,赴各区市、国家级开发区、南海新区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和专家组反馈意见,并深入到山东达因生物制药、龙跃国际大酒店、威高圣祥商业管理公司、乳山市公交集团公司等12家企业和单位实地检查和调研。 调研组强调,安全生产是打好三大攻坚战的重点工作,是防风险的重中之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提高政治站位,将安全发展理念的要求贯彻落实在生产的全过程、各环节。要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突出抓好化工行业和化工园区、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海上安全、消防安全、校园安全、非煤矿山等重点领域整治,深入排查消除隐患,加快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要确保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到位,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抓好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要强化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注重应急预案演练和防范,增强全社会安全素质,为“精致城市·幸福威海”建设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财经工委)
《威海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颁布实施
我市是海洋大市,东部海域的年通航船舶达10余万艘次,全市范围内渔船多达1.3万余艘,海上运输、海上休闲、海上运动等活动比较频繁,海上交通安全面临日益复杂的局面,由此带来的海洋环境风险和海上搜救压力十分突出。从上位法层面看,山东省尚未出台相关地方性法规,1983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由于实施时间早,对指导当前海上安全生产的针对性、操作性不够强。适应海上交通安全管理需要,经市委批准,市人大常委会自2018年起将制定《威海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纳入立法程序,并向社会公布。 《条例》起草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主动提前介入起草和调研论证工作,多次召开有关部门、专家、人大代表联席会议,确定立法原则、工作方案和实施路径,指导海事、司法等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时保质完成了《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经反复酝酿讨论和反复修改完善,并逐项开展了合法性审查,形成了《条例》草案。2018年12月6日,市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通过了该草案,以市政府议案的形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 为确保《条例》立得准、行得稳,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启动审议程序,采取深入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多轮次审议。在常委会审议之前,市人大城环委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对草案进行了逐条审议,提出了审议意见。2018年12月28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对该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并提出审议意见。 根据第一次审议意见,市人大法制委和常委会法工委组织到环翠区、文登区、高区和经区进行实地调研,并赴湛江、珠海、舟山等市学习考察海上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同时,组织开展了各个层面的征求意见活动,广泛听取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各区市及有关部门、各级人大代表、立法咨询委员、立法联系点、沿海镇村、居民代表、涉海企业、行业协会以及社会公众等对草案的意见和建议。经过认真汇总研究,法制委、法工委先后对草案进行了多轮次修改,形成了审议结果的报告和草案修改稿。4月9日,市委常委会第92次会议听取了海上交通安全条例立法情况的汇报,并提出了相关要求。按照市委常委会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主任会议决定将审议结果的报告和草案修改稿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4月19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对草案修改稿进行了第二次审议,对草案修改稿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修改情况的说明和草案表决稿,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5月31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查批准该条例。6月5日,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6月6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条例的主要内容,提出学习、宣传要求,部署贯彻实施工作,法工委和海事局分别回答记者的提问。 《威海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是我市为了加强海上交通安全管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的一部综合性法规。《条例》共分六章七十条,主要对海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及措施、海上休闲、海上搜寻救助、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明确规范,作出了具体规定。它的公布实施,为维护海上交通秩序,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必将推动我市海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开创“精致城市·幸福威海”新局面作出应有贡献。 (研究室、法工委)
环翠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禁毒 “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近日,环翠区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全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山东省禁毒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先后实地察看了区禁毒展览馆、竹岛办事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办公室、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指挥中心,并召开座谈会,详细了解有关工作情况。 检查组认为,近年来,环翠区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为指引,狠抓《禁毒法》《条例》各项规定的具体落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毒品预防宣传教育,依法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着力提高禁种铲毒能力,进一步完善毒品治理体系,铲除毒品问题滋生蔓延的土壤,全区禁毒斗争形势持续好转。 检查组强调,禁毒工作事关社会安定和人民安宁,要站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提高人民安全感和幸福指数的高度,继续秉持“毒品一日不绝,禁毒一刻不止”理念,坚决贯彻落实好中央关于加强禁毒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加大打击力度,强化宣传教育,营造人人关注禁毒、人人参与禁毒的良好社会氛围,坚决打赢三年禁毒人民战争,为建设“精致城市·幸福威海”首善之区提供坚强保障。(环翠人大监司工委)
荣成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检察院 公益诉讼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近日,荣成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专题调研组,对荣成市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调研组指出,近年来,市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全国人大常委会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法治权威”工作主题,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找准公益诉讼融入经济发展大局、服务保障民生的切入点,切实履行了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新职能,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顺利开展。同时,针对在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过程中存在的社会宣传力度不大、部门联动机制尚未形成、公益诉讼线索获取和调查取证比较困难、经费保障机制尚不健全、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等问题,调研组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保持与市委部署同向同力;加强宣传引导,提升社会认知度和参与度;增进协同配合,优化公益诉讼工作新格局;落实经费保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建设;推进依法履职,全力做好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工作。 (荣成人大办公室)
让人大工作插上“互联网+”的翅膀
近年来,江苏省连云港市人大常委会主动顺应新时代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创新技术手段,以“互联网+”理念推进人大工作开展,让人大工作“活在线上”“走上云端”“e键直通”,有力提升了工作的科学化、精准化、高效化水平,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不断向高质量迈进。 “互联网+”让人大工作“活在线上” “叫一声‘亲’又何妨?互联网企业向客户‘套近乎’的方式值得我们学习。开展立法、监督等方面工作,最起码要将‘法言法语’转化为网民能听懂、听后感到与己相关的语言,这样才能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该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杨莉介绍道,这一理念已被运用到该市人大立法、监督工作的方方面面。 在立法项目征集上,该市利用人大官方网站,广泛听取民意,形成立法项目库存;在法规起草过程中,该市通过网络平台,最大限度收集民意、集中民智;在法规颁布实施上,该市举行网上新闻发布会,准确生动地解读法规……“互联网”已成为该市人大立法工作的一个重要抓手,找到立法中“博弈”的不同利益群体对话沟通的基础和利益的最大公约数。 2018年,该市人大常委会在自主起草《连云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过程中,通过网络征求群众意见建议 2000多条,经过梳理采纳网民意见建议 15条。 调研是人大工作的基础,但按传统调研方法,有时也难免只能摸到“大象”部分躯体。破解此问题,大数据可助一臂之力。该市人大常委会每开展一项议题视察调研,都会在人大门户网站上设立公民意见建议模块,将传统的样本采集分析与动态的云数据调研结合起来,增强调查研究数据的科学性、精准性,有力提高了常委会会议调研报告质量、审议意见质量,许多意见建议转化为了政府的政策文件和有力措施。利用互联网,该市人大还为预算监督装上了“在线天眼”,通过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综合查询系统,全市人大代表可对市本级 101个一级预算单位、228个二级预算单位的财政资金使用和去向进行实时查看、在线监督,有力拓展了人大对预算审查监督的广度和深度,让政府的每一笔钱都花在明处、用在实处,使人大监督工作始终活跃在线上。 “互联网+”让代表履职“走上云端” 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如何让人大代表履职常态化,提高代表履职效果,成为该市人大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重心之一。该市人大积极搭建“三微两端一平台”,推动代表联系群众零距离、全天候、常态化,提升了代表履职实效,打通了代表联系群众的“最后一米”。 “三微”让人大与代表、群众之间“零距离”。2017年换届伊始,该市人大常委会迅速建立了代表工作微信群、代表小组微信群、代表联系选民微信群“三个微信群”,人大的每一项工作都通过代表工作微信群转到代表小组微信群再转到代表联系选民微信群,第一时间就能让代表和选民知晓并参与。“两端”着力打造“透明人大”。该市人大建立的代表履职手机 APP客户端,分设代表信息、通知公告、履职公示、议案建议、县区动态、主题活动、代表风采、政策法规 8个板块,一方面向代表及时推送信息,另一方面全面掌握代表履职情况,为代表高效履职创造条件;建立的人大微信发布端,及时向代表推送常委会工作情况,展示代表履职风采,方便代表全面了解人大工作,提高代表履职水平。“一平台”实时跟踪议案建议办理情况。运用代表议案建议网上办理平台,可以在网上提出议案建议、查询办理情况、推送办理信息、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反馈等,实现了对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实时跟踪监督、不见面评议办理情况。 “作为一名老市人大代表,我切身体验到了本届以来‘互联网+’给代表履职带来的变化,真的是让代表工作活了起来,让代表履职插上了‘云翅膀’。”李东红代表深有感触地说。 “互联网+”让办文办会“e键直通” “在连云港,全市各级人大常委会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信息网络技术的优势,办会办文逐步从‘纸上’到‘网上’转变,实现了科技引入一小步、民主进步一大步、效率提升一大步”,随着杨莉的介绍,日前,浙江省湖州市人大考察团为连云港市人大的信息化建设拍手称赞。自 2015年起,该市人大就走出了办会办文信息化建设的“三步曲”,有力保障了人代会、常委会会议及人大机关的高效运转。第一步,建立了人代会电子签到、电子表决系统,改变了过去“签到数人头、表决靠举手”的传统模式。第二步,建立了常委会会议电子表决系统、电子阅文系统,对常委会所有人事任免事项、评议事项均使用电子表决评议系统,取消票决,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对常委会审议的所有材料(涉密除外)全部上传至平板电脑,不再印发纸质材料,会前还可提前上传,方便组成人员及时审阅材料,为审议发言作好充分准备。第三步,开发建立了机关 OA办公系统,通过 APP在手机上使用,实现了人大机关内部办公事务处理、公文流转及办理全部在网上办结,人大机关工作者“一机在手随便走”,既便捷又高效。 “‘互联网+’已成为这个时代最显著的特征,它不仅推动着经济形态发生演变,也深刻改变了舆论传播方式,改变了工作理念及方式。连云港智慧人大建设走在了全市前列,成为智慧城市建设的一道靓丽风景线。”该市信息中心人员马红兵对连云港智慧人大建设给予高度评价。 (摘自《人民代表报》)
义乌推出“组合拳”打造街道人大升级版
今年以来,义乌市人大常委会将街道人大工作和建设试点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从做实、做强、做专、做宽入手,推出系列组合拳,充分发挥基层人大作用,全力打造义乌街道人大工作升级版。 分组别,强化代表履职专业性 义乌市人大常委会稠城街道工委试点推行编组履职机制,将辖区内40余名市人大代表、街道议政会代表分别编为财经、法制、文教卫、城市管理、社区建设5个小组,由市人大代表任组长,以专业小组形式开展活动,并每月向街道人大提交督查意见及建议。另外,义乌市人大和人大稠城街道工委尝试吸纳工程项目验收、法律等行业翘楚为议政会代表,既体现了代表的专业优势又提高了履职效率,使人大监督更具专业性,代表建议更具权威性。 宽言路,延展代表视野广博度 义乌市人大常委会坚持解放思想、因地制宜,切实拓宽言路。各试点街道采用“1+N”模式,搭建选民与代表沟通的平台,即一个联络站加若干联络点模式。目前义乌市城西街道为“1+4”,稠城街道为“1+13”,后宅街道为“1+5”,形成以站辐射点、以点带动面的无盲点网络。 此外,针对辖区内在册的少数民族以及登记的外籍人口较多的特点,稠城街道吸纳一名少数民族和一名外籍人士为议政会代表。 重民生,坚定”以人民为中心” 义乌市人大常委会坚持试点建设工作以“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为宗旨,聚焦民生实事,将最多跑一次改革、扫黑除恶、解决交通拥堵、菜篮子工程、改进医疗服务、天然气管道建设等人民关切的问题作为人大街道工委组织代表视察、调研的重点课题。代表们的意见建议经提请人大街道工委会议和议政会议后,由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基层站所进行解决。截至目前,已为群众解决交通拥堵、蔬菜农药超标等问题近100起,得到群众高度认可。 建机制,打造试点规范化标杆 义乌市人大常委会加强对街道人大试点建设工作的领导,以建立和完善机制为第一要务,进一步助推基层人大工作流程规范化。建立街道议政会制度、工委会议制度,提高人大监督职能发挥;建立代表活动制度,完善选民与代表线上线下交流机制;建立代表联络站工作制度,核定代表意见建议交办反馈流程;建立人大街道工委财政预算监督制度,管好政府“钱袋子”。 (摘自《浙江人大》)
开启人大工作新征程要践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基本方略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了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因此,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决心,自觉践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方略,担当起为人民促发展谋利益的重大责任,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地生根。 党的十九大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要求全党同志必须全面贯彻,更好引领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这一基本方略,对于我们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更好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更好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把握基本方略丰富内涵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以人民为中心,不是一个抽象的、玄奥的概念。党的十八大闭幕后,习近平总书记在与中外记者见面时就明确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这一发展思想,成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执政为民的一面鲜亮旗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更加坚定了“人民立场”。“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立党之本。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于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时代特征,要求全党同志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更加坚定“人民立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党是代表人民利益的党,她没有独立于人民利益的自身利益。我们党既代表人民的眼前利益,也代表人民的长远利益;既代表人民的局部利益,也代表人民的全局利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对每一件事情的看法和主张,应该说就是人民愿望、要求的充分体现,就是人民的看法和主张。这一重要思想,深刻阐述了党与人民的密切关系,开辟了“为了谁”这一事关当代中国发展的根本问题的新境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更加突出了“人民主体”。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是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中立于不败之地的深厚根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新的时代条件下,更加突出“人民主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开放积累了许多的宝贵经验,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强调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群众首创精神,紧紧依靠人民推动改革。没有人民支持和参与,任何改革都不可能取得成功。无论遇到任何困难和挑战,只要人民支持和参与,就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就没有越不过的坎。我们要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需要现实意义的“主体力量”为其提供强大动力。因此,习近平总书记要求,要尊重人民所表达的意愿、所创造的经验、所拥有的权利、所发挥的作用,尊重人民首创精神,自觉拜人民为师,从群众中汲取无穷的智慧和力量。这就将“人民主体”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是对我们党“依靠谁”的明确回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更加保障了“人人共享”。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共享发展理念,要让人民有更多的获得感。共享是全民共享,是人人享有、各得其所,不是少数人共享、一部分人共享;共享是全面共享,要人人共享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方面建设成果,全面保障人民在各方面的合法权益;共享是共建共享,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都有成就感的生动局面;共享是渐进共享,有一个从低级到高级、从不均衡到均衡的过程。这一共享发展理念,开辟了“人人共享”的新境界,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 自觉践行基本方略保证人民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了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因此,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决心,自觉践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方略,担当起为人民促发展谋利益的重大责任,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地生根。要把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观点作为首要前提。要不断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点、一切为了人民群众的观点、对人民群众负责的观点、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的观点、竭诚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的观点、干部权力人民赋予的观点、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相一致的观点,以思想自觉保证和推动行动自觉,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更加牢固,使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更加鲜明。要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立身之本。把为民谋利作为实现自身价值的最大体现,坚持把实现人民愿望作为做好本职工作的最大责任,切实做到感情上贴近人民,行动上惠及人民,始终保持百姓情怀,公仆本色。带着感情和人民群众相处,带头落实为民服务各项工作制度,眼睛向下看,脚步朝下走,对人民群众关注的事,对人民群众希望的事,要认真听、主动想、及时办,做到事事在心,件件在意,决不推诿扯皮,决不敷衍塞责,决不久拖不决。要把人民满意作为检验标尺。人民满意不满意,是检验我们一切工作的标尺。要让人民满意,就要增加人民群众的话语权。重大决策要广开言路,拓宽渠道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力求决策科学,人民拥护。要让人民满意,就要增加人民群众的评判权。主动把工作成效展示给人民群众看,学会看人民群众的脸色行事,经常听取人民群众对我们工作的评价,找准我们工作的改进方向、纠正之处,使各项工作始终体现人民群众要求,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开启新时代人大工作新征程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按照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要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优势,通过人大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牢牢把国家和民族前途命运掌握在人民手中,这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光荣任务,也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方略在人大工作中的重要体现。要依法行使立法权。着力构建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配合、社会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深入研究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立法需求,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立法跟进,切实发挥立法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加强立法工作组织协调,找准立法工作着力点,滚动调整五年立法规划,科学制定年度立法计划,不断推动立法工作科学化、民主化、精细化,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要依法行使监督权。选好角度、掌握尺度、把握力度,把党委重视、政府关注、群众关切、人大可为的事项,作为监督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紧紧围绕“最多跑一次”改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事项,认真组织视察、调研和检查,助推全市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要认真履行计划、预算审查监督职能,加强对五年发展规划、年度发展计划实施和全口径预决算的审查监督。要进一步创新人大监督方式,综合运用调研询问、专项审议、满意度测评等监督手段,探索运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刚性手段,打好监督“组合拳”,提高监督实效。确保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得到有效实施,确保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确保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遵守和执行。要依法行使决定权。要充分认识人大决定重大事项就是执行和转化党的意志,着眼于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全面落实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不断健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机制,建立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清单制度,制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计划,推动决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要主动争取党委对人大决定工作的领导,围绕党委有要求、法律有规定、群众有呼声的重大事项,依法有效行使决定权,适时就深化改革、推进法治、改善民生等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把党委的决策意图转变成全体人民的共同意志,为新时代全市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要依法行使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选举任免相统一,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善于经过法定程序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成为地方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为全市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提供组织保障。要进一步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任后履职监督,不断提高选举任免工作的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增强任命干部的宪法意识、人大意识和法治意识。 (摘自《人民代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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