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区范围内外地牌照三轮车禁行的建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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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市区的城乡结合部有一定量挂着外地鲁Y与牌照的三轮车行驶在马路上,直接影响着威海市的形象与道路行车安全。我们环翠区市威海的首善之区,乘坐车的档次和行车安全关系着城市形象,市民的行路安全是重要问题,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威海给我们提出了建设精致城市的要求,三轮车横行现象与精致城市的要求严重不符。 建议: 希望有关部门可以采取一定措施来改善三轮车上路的问题,共同努力建设精致城市。 (威海新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黄宝堂) 答复内容: 尊敬的黄宝堂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市区外地牌照三轮车禁行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要求,对机动车上路行驶有明确规定,符合合法资质的机动车允许上路行驶,而对于三轮车的限行区域和限行时间,不同地区有不同的规定和要求,威海市对三轮车的交通管理措施情况如下: 一、关于三轮车交通管理措施基本情况 为维护威海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有关规定,交警支队于2014年4月10日发布了《关于调整部分道路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对威海市区部分道路交通管理措施进行调整,并于2014年4月25日起实施,通告中涉及三轮车(无本地外地之分)的规定实行统一标准,如下: 中心城区道路。经区齐鲁大道(不含)—环山路—沈阳中路—长江街(不含)—普陀路(不含)—黄河街(不含)—环翠路(不含)以内区域,全天禁止正三轮载客摩托车通行;白天禁止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通行(福山路和孙家疃镇道路除外)。 通告中所称的“正三轮摩托车”是指正三轮载客摩托车和正三轮载货摩托车。“中心城区”是指疏港路(不含)以西、201省道(不含)、环山路(不含)以北、环翠路与烟威一级路交叉口以东区域。“全天”是指0:00—24:00;“白天”是指7:00—19:00。 二、关于三轮车秩序管控采取措施 一是宣传教育方面,一是依托违法处理、车管业务办证窗口等宣传阵地,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典型案例等方式对三轮车驾驶人及市民开展有针对性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三轮驾驶人的文明行车意识;二是充分发挥农村等基层交通组织作用,通过更新宣传栏、发放交通安全材料等形式,加强对农村地区三轮摩托车驾驶人的日常交通安全教育;三是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三轮车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发布整治行动信息,教育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摒弃交通陋习,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文明守法意识。 二是执法管理方面,公安交管部门结合我市特点,针对三轮车分布特点和运行规律,以通行量较大的道路为重点,组织警力在早、中、晚高峰时间段,采取定岗设卡、流动巡查及电子查纠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严查严纠三轮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向行驶、随意斜穿、违反信号指示通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对于报废、无牌无证三轮车依法进行暂扣,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压缩违法生存空间,形成严查严管态势,切实消除交通事故隐患;配合交通稽查部门在高铁站、汽车站等人流密集区域设置临时检查点,对部分三轮摩托车存在违法载客、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并对违法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提高驾驶人的守法意识。今年以来,威海市区范围内共查处三轮车违法行为184起,其中逆向行驶6起,无牌无证89起,有效净化了城区交通环境。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结合辖区实际继续采取统一措施,进一步加大对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的管理和查处力度。 一是研判形势,提高思想认识。结合辖区实际,科学分析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结合近期辖区涉及三轮车交通事故的相关数据信息,进一步找准重点区域、明确管控重点时段,及时调整工作措施,同时要求全体民警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杜绝麻痹大意思想,切实加大对三轮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严管、严查力度,消除路面安全隐患。 二是加强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利用现代传播新媒介,广泛传播自律、包容、文明、礼让的现代文明交通理念,发挥媒体力量、社会力量、道德力量,传播交通安全知识、文明理念、行为准则,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提升文明交通的群众参与度和知晓率;三是加大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力度,积极采取多设点、多时间段的整治方式,重点整治三轮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不断净化辖区道路环境,实现三轮车管理的规范化和常态化。进一步提升治理效果,切实维护我市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威海市公安局 2019年7月1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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