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扩大群众参与度的建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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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提出经略海洋、振兴乡村,我省也提出实施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各地都积极行动起来,结合自身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因地制宜布局谋划。我们的谋篇布局、政策实施,更要加强宣传,让更多的群众都能知晓,积极参与进来。 建议: 1、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例如歌曲、小品、相声、电视剧、电影、纪录片、动画片等,宣传国家政策、地方政策、法律法规、国家的战略部署、地方的战略部署、国家的发展计划、地方的发展计划等。政策解读可选择网络平台、户外大屏、手机、公共空间等载体来宣传,利用大数据将政策信息有针对性地推送给不同群体。 2、让群众参与到事关自身利益的公共事务决策中去。城市发展建设无论以产业龙头带动还是各类资源引入,都需要广大群众的参与,相互补台、好戏连台,不做只有自己欣赏的独角戏。要把广大群众从观众转化成群演,亲身参与到城市的共商共建中。例如,顶层设计好后请群众代表参与意见提议,群众代表发现发展中的问题参与意见提议。 (威海经区崮山镇皂埠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邹积良) 答复内容: 邹积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扩大群众参与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公众参与立法是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必然要求,也是提高立法质量的重要保障。威海市高度重视行政立法的公众参与工作,制定出台了《威海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威海市政府立法听证办法》等文件,对立项、起草、审查、实施等环节作出规定,为公众参与行政立法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在立法实践中我们严格落实各项制度要求,不断探索社会各方有序参与行政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提高立法的公众参与度。今年,为完善基层组织和单位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我们选择了22个基层单位为行政立法固定联系点,协助收集立法工作相关信息。 一、立法前,广泛征集立法项目建议 立项是开展立法的前提。我们在立项环节就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威海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规定,政府法制机构应当通过报纸或者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建议;对征集到的立法项目建议,交付相关部门研究并提出处理意见。近年来,我们每年都通过市政府和部门网站向社会发布公告,征集下一年度的立法项目建议。同时,对收到的立项申请和立法项目建议及时进行研究论证,拟订年度立法计划,并将年度立法计划通过报纸、网站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保障了公众在立法项目的确定上充分行使参与权、表达权。 二、立法中,集中民意凝聚各方智慧 起草和审查立法项目草案是立法的主要环节,也是决定立法质量好坏的关键。我们坚持开门立法,集中民智、民意,使社会公众的意见在立法草案中得到充分体现。《威海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对保障公众参与立法项目的起草和审查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起草时应当先行进行调查,可以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或者网上征求意见等形式,广泛吸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审查时,应当将立法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对征集到的公众意见,应当进行研究并形成意见采纳情况说明向社会公众反馈。《威海市政府立法听证办法》同时对立法的听证工作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听证原则、听证情形、听证程序、听证人员等事项,切实保证了公众的参与机会。近年来,我们的每个立法项目都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中进行调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每个立法草案都通过网站、报纸等形式将向社会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均不少于30日。召开立法听证会5次,立法座谈会、论证会60多次,收集社会公众意见1300多条,全部进行了反馈。如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的起草、审查工作中,我们组成了3个小组,走访了全市所有的饮用水水源地,召开了立法座谈会13场,收集各种意见215条,采纳了31条;在审查烟花爆竹和养犬管理办法的过程中,我们针对烟花爆竹燃放和养犬管理方面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设计了专门的调查问卷,委托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随机访问了2000名市民,收集群众意见近千条,采纳了100余条。 三、立法后,保障公众参与立法实施工作 立法解读和后评估工作是保证立法正确实施的保证,我们对此高度重视,充分保障公众参与立法实施工作。《威海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规定,规章通过后应当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进行解读,相关媒体应当及时刊载;实施期满一年符合一定情形的,应当开展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听取行政管理相对人和社会其他方面的反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规章同上位法相抵触的,可以向政府法制机构提出废止的建议。每个政府规章公布后,我们都及时与起草部门联系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向社会公众解读相关政策,并对起草部门的解读材料进行审查,共召开了9次新闻发布会。对实施满一年需要评估的政府规章,我们及时组织实施部门进行立法后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规章修改、废止的依据。今年我们组织对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威海市公共体育服务办法》《威海市饮食业油烟污染防治办法》等2部政府规章进行了立法后评估工作。 在我市立法工作中,还存在着公众知晓度、参与度不高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探索公众参与政府立法的方式方法,拓宽参与渠道,为公众参与行政立法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规范和推动保障作用。 威海市司法局 2019年7月1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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