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检查《威海市海岸带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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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中下旬,常委会副主任毕礼伟带领执法检查组对《威海市海岸带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在书面了解各区市、各国家级开发区和南海新区贯彻实施《条例》有关情况的基础上,先后到高区、环翠区、荣成市和经区,实地查看了双岛湾科技城中心湾区生态修复项目、金线顶整体改造项目、港西镇北海岸带综合整治工程、逍遥港海域综合整治等12个工程项目,调看了各区市有关海岸带保护专项规划、相关制度及执法巡查记录等文件和档案资料;同时,利用无人机对烟威海岸带交界处和高区影视城内的沿海防护林进行了全覆盖拍摄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实施《条例》的主要成效 《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依法履责,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有效推动了我市的海岸带保护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近两年来,全市累计清理各类非法无证养殖等68050余亩,修复受损岸线87公里,自然岸线保有率始终保持在47%以上,海洋功能区达标率保持100%,是全国海水水质最好的城市之一。 (一)宣传工作力度加大。充分利用“世界海洋日”“全国土地日”等举办集中宣传活动;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和蓝色发布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加大舆论宣传引导,营造全民参与海岸带保护的浓厚氛围;组织执法人员送法下乡、发放明白纸等,宣传普及海岸带保护有关法律知识,并及时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增强广大群众对海岸带保护工作的了解,提高全社会对海岸带保护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二)海岸带保护机制初步建立。围绕《条例》的贯彻实施,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先后制定出台了《威海市海岸带综合整治修复实施方案》《威海市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威海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等多个配套文件,为依法贯彻实施《条例》提供了详细的工作指南。各区市还建立了海岸带状况动态监测、海洋垃圾污染防治和沙滩管护等工作机制,并通过强化海洋执法监察,建立和落实管辖海域、海岛和岸段负责制,定期开展巡查和各类专项执法行动,实现对海岸带常态化和规范化监督管理。 (三)海岸带整治修复成效显著。通过建立完善海域海岛海岸带整治修复项目库,累计实施“蓝色海湾”等50个项目,修复受损岸线87公里、沙滩100万平方米、湿地1.1万多亩,恢复植被40.9万平方米,极大地改善了海洋生态环境,提高了海水水质。去年12月,市政府出台《威海市海岸带综合整治修复实施方案》,计划从西海岸至成山头段建设57.5公里滨海步道,沿线设立9处综合服务驿站和18处一般服务驿站,进一步提升岸线生态功能和环境秩序。 (四)海洋垃圾污染防治全面展开。持续推进中美海洋垃圾防治合作,全面实施海陆污染防控,加强对17个断面的海洋垃圾和4条河流的流域入海垃圾的持续监测,市区陆源入海排污(河)口监测评价率100%;集中开展海水养殖污染清理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全市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建率达99.9%;强化土壤、水污染防治和面源污染控制,不断提高水环境质量,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达标率100%;强化固体废物管理、实施工业危险废物焚烧处理,有效遏制固体废物和工业污染“上山下海”;强化沙滩、港口、码头等环境整治,实行垃圾源头管理,建立村收集、镇中转、区市处理的垃圾收集、处置长效机制,极大地改善了海洋生态环境。 (五)执法监察力度不断加大。一是开展近海养殖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重点对违法围填海、海上无证违法养殖、乱搭乱建或乱堆乱放破坏岸线和沙滩及非法圈占海域黑恶势力等问题进行了整治,共清理海上非法养殖66480余亩、清除历史形成的无证围堰养殖300余亩、清理禁养线以内无证养殖1270亩,极大地规范了近海管理秩序。二是集中开展围填海监管、打击非法采砂等专项执法行动,共开展拉网式排查和海陆巡查行动60次,出动执法船艇39艘次、执法车辆450辆次、执法人员1188余人次,保持了对违法围填海、采砂等的高压态势,对各类破坏海洋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产生了极大的震慑作用。 二、贯彻实施《条例》中存在的问题 (一)海岸带保护规划体系亟需完善。海岸带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尚未完成,多规合一需要加快进度。目前,因缺乏统一的海岸带保护与利用规划,现行的海洋功能区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总体规划等,分别对海域空间、土地、城乡建设等进行规划设计,各规划之间衔接不够,出现诸多矛盾,给有效开展海岸带综合管理与保护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二)海岸带利用与保护需进一步优化。由于区位条件、经济基础不同,以围海养殖、滩涂养殖为主的粗放模式仍占很大比重;港口、码头利用率和集约化程度相对较低;滨海旅游开发模式单一、雷同等问题比较突出,个别岸线存在违规占用沙滩资源的问题;市区个别养殖场有乱堆乱放、乱排污水和乱扔垃圾的现象,滨海步道两侧的垃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整治;另外,检查中还发现幸福门附近个别排污口存在偷排和漏排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排查处理。 (三)部分海岸带生态平衡亟待恢复。近年来,由于过度捕捞,使得渔业资源减少、近岸海域生物多样性降低;另外,建设性开发利用、海水养殖等导致部分岸带被高度人工化和稳固化,水动力条件发生变化,使得礁石基岩岸线和砂质海岸遭到破坏,部分海岸滩面侵蚀和沙滩流失严重,沿岸防护林、沙坝等滨海景观资源等受损严重,海岸抵御风暴潮和海水入侵等自然灾害的能力减弱。 (四)海岸带综合管理体制有待健全。海岸带管护工作涉及部门众多,本次机构改革又涉及多个部门职能调整、隶属转变,因目前尚未建立海岸带保护工作议事协调机制,没有明确的牵头部门,导致具体工作开展中存在职责不清、衔接不到位等问题,个别职能单位贯彻条例的主动性不强。另外,目前执法监管力量分散于多个部门,各部门各自为政,缺乏统一协调的综合管理体制和部门联动执法监管机制,执法过程中容易造成监管冲突或者失管等问题。 三、深入贯彻实施《条例》的几点建议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海岸带保护意识。进一步加强对海岸带有效管护、合理利用及相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等的宣传,在全社会切实树立起海岸带是“生存空间”的观念,把海岸带资源作为重要的国土资源管理好、保护好、利用好;要广泛普及海洋科学知识,提高全市人民的海洋经济意识和环境意识,形成全社会高度重视和积极参与海岸带保护的良好氛围,为海洋管理创造有利条件。 (二)加快编制专项规划,为海岸带保护提供重要依据。规划部门要在前期规划编制工作开展的基础上,深化专题研究,广泛征求意见,注重加强多规划之间的衔接统一,争取尽快出台海岸带专项保护规划,为我市的海岸带资源利用与保护工作提供重要依据。 (三)坚持海陆统筹,实现海岸带科学规划与利用。以海域资源禀赋、环境容量和生态承载能力为基础,集约整合利用岸线资源,严把项目审批关,避免布局重叠、项目同质建设等问题。一要加强以公共价值为导向的规划设计和管理,分类、分层引导海岸带保护与开发,避免最有价值和吸引力的公共资源被私人开发利用。二要立足海洋资源和特色环境优势,合理有序布局海水浴场、海上垂钓、游艇俱乐部等特色旅游项目,实现海洋生态保护与景观建设、休闲旅游等互促共进、融合发展,充分保障广大市民和游客的亲海权益。三是海岸带整治要符合精致城市建设的目标要求,既要与威海的城市建设相协调,又能体现区域特点,打造能代表威海特色的城市名片。四是进一步实现港口、码头等的高效化集约化利用。 (四)秉持生态优先,强化海岸带修复和保护。生态资源的严格保护是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的基本前提。一要加强海岸带的生态修复。海岸带修复切忌重环境整治而轻生态修复,要从生态系统退化的源头出发,综合考虑陆域、潮间带、海洋生态系统的有机联系,采用适当的生物、生态和工程技术,实现海岸带大生态系统的整体修复。二要坚持渔业生产与生态补偿相结合,积极推进传统渔业转型升级,通过建设人工鱼礁、海洋牧场、深水网箱和增殖放流等方式,持续增加海洋生物资源量,有效遏制近海资源退化趋势,进一步改善海域生态环境。三要进一步强化海岸带资源和环境保护,严厉查处盗挖海砂、非法占用、乱搭乱建、违规排放等行为。另外,针对沿海防护林带内存在空白地和病死木清理不到位、不彻底等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加强沟通协调,严格落实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做好林木补植、病虫害防治和防火等管护工作。 (五)明确职责分工,完善海岸带综合管理体制。一是建立健全由政府有关领导牵头负责的议事协调机制,进一步调整和明确各部门在海岸带保护工作中的关系,解决传统海洋管理体制中的条块分割、各自为政、职能交叉等问题,形成管理有序、资源共享、协调互补的海岸带综合管理体制,共同保护好利用好海岸带资源。二要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监管机制,加大部门之间的联合巡查和执法力度,对涉及多部门监管的违法行为,部门之间要互通信息、有效衔接、强化合作。三建议按年度制定海岸带监督管理计划,对《条例》中规定的执法条款,明确部门责任、逐条搞好衔接,并确定牵头部门组织实施,确保《条例》落地落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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