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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调研暨2020年威海环保世纪行活动
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0-05-11 09:38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人大字号:[ ]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做好2020年监督工作三级联动项目的通知》要求,3月下旬至4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毕礼伟副主任带领城环委有关人员对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调研,开展了《水污染防治法》《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调研和执法检查采取了相对灵活的方式,由生态环境部门和相关部门提供了书面材料,到文登区、荣成市、高区和临港区进行了实地调研,现场察看了13个污染防治点位,认真了解有关企业大气和水污染防治情况、机动车尾气路检情况、饮用水深度处理情况和中水循环利用情况。上述调研和执法检查期间,环保世纪行组委会同步开展了2020年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

一、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2019年,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创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成功入选全国“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空气质量继续保持全省第一,连续四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水环境质量指数首次达到全省第一;污染物排放量实现持续下降,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完成年度减排任务的106.83%、110.17%、102.39%、106.52%,全面超额完成省定任务;在2019年度山东省各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中荣获“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单项奖励全省第一名。

(一)大气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连续四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四项主要污染物平均浓度和质量综合指数、优良天数均居全省第一位。SO2、NO2、PM10、PM2.5、O3平均浓度分别为6、20、56、29和160微克/立方米,其中SO2、NO2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PM10、PM2.5、O3达到二级标准。

依法进行严格监管,打好蓝天保卫战。针对PM10、PM2.5和O3三项短板指标,开展2016年至2019年污染物浓度特征研究和成因分析,逐个区市、逐个指标、逐月制定治理计划,实施精准治理。一是深化扬尘污染整治。采用无人机排查各类施工工地和裸露土地、渣土堆,共发现问题点位177个,全部完成整改。市区主要市政道路全部实行机械化清扫、洒水降尘。二是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2019年7月1日,提前实施机动车国Ⅵ排放标准。进行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全面销售国Ⅵ标准油品。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现场审核和环保号码喷绘工作。开展大气物联网移动车载监测,快速绘制市区道路污染云图。三是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组织开展挥发性有机污染物专项整治,共排查整治各类工业企业236家,开展了为期两个多月的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错时生产行动。四是控制高污染燃料使用。将城市建成区和城郊镇、重点镇镇区划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推进农村清洁取暖建设,共建设完工43954户,完成年度计划的119%。五是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印发《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一步细化636家企业的Ⅰ、Ⅱ、Ⅲ级减排措施。2019年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3次,实施了有针对性的应急管控。

(二)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全市主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达标率均为100%,13条主要河流均设置了市控以上考核监测断面,其中9个断面水质优于或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省控以上地表水考核断面全部达标,劣V类水体全面消除。

一是加强水环境整治。开展黑臭水体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深化清违整治、构建无违河湖”专项行动,累计发现河湖“四乱”问题286个,全部整改到位并通过省级验收。持续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完成成片造林6万亩,完成河道绿化整治229条。二是加强治污设施建设。2019年全市完成雨污分流改造8.9公里,新增污水管道30.6公里。三是加强海洋环境保护。落实“查、测、溯、治”要求,通过无人机航拍开展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采取最严格的围填海管控措施,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用海外,禁止填海造地。四是开展水源地调查。完成年度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调查评估和农村水源地基础信息调查。修订了应急预案,完善了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和设施建设。

(三)其他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全市土壤环境和辐射环境质量状况整体安全稳定;城市声环境质量状况持续保持稳定,达到声环境相应功能区标准。

一是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风险筛查与纠偏,将全市166家企业纳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建立起在产地块、关闭地块等关注度数据库,加强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情况监督管理,建立了污染地块信息共享和联动监管机制。二是强化危险废物处置监管。严格执行《威海市危险废物管理办法》,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跨界转移、倾倒等违法犯罪行为。市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中心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年处理能力达到13.7万吨。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合格率全省第一。三是开展山体保护治理。2019年全市累计投入各类矿山治理资金3亿元,启动了100多处废弃矿山治理项目。四是进行环保督察整改。制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方案,建立10支督战队伍,完善整改台账、督导、销号“三个制度”,实行每月清单化调度,推进交办案件和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还需要进一步强化。对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还需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体制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推诿扯皮、消极应付的情况仍然存在。

(二)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压力较大。2019年我市空气质量虽然继续保持为二级,但优良天数同比减少31天,六项主要指标有五项同比变差。特别是臭氧,2019年空气中的臭氧含量为160μg/m,刚刚达到二级标准;2020年1至2月受疫情影响,企业开工率较低,主要空气质量指标均比去年同期明显改善,唯有臭氧指标同比变差。高污染重型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施工机械排气污染监管存在薄弱环节,船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监管存在盲点。扬尘防治工作不够精细,部分工地监管措施不到位。

(三)水污染防治和循环利用力度还需要加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执行力度不够大,水源地隔离防护设施没有全部建成,生态补偿机制尚未建立。市中心区饮用水深度处理没有实现全覆盖,三个水厂只有一个进行了深度处理改造。中水循环利用程度不高,热电企业生产工业用水存在产能利用不足、供暖期和非供暖期用水量周期性变化等问题。

(四)农村环境保护相对滞后。受长期种植习惯影响,化肥农药使用强度较大,农业面源污染仍然存在。畜禽散养户、小型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不健全,群众反映较多。农村生活污水直排问题尚未彻底解决,生活垃圾、农用地膜和反光膜等污染问题较多。

三、几点建议

(一)强化环境保护责任意识,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态文明理念。进一步增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坚持环保法治观念,牢固树立“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的意识。政府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的整体合力。进一步健全源头严控、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最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加强宣传引导,营造人人遵法守法、全社会关心支持生态环保的社会氛围,推动全社会形成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

(二)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监管,持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进一步淘汰落后产能。优化能源结构,持续推进煤炭压减,重点整治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居民散煤燃烧污染。加强建设施工、道路施工、园林绿化施工、物料堆场、散煤运输码头、裸露土地以及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车辆等扬尘治理。继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治理,加大污染减排力度。加强机动车尾气路检路查频次和数量,加大对 “冒黑烟”车辆的查纠和处罚力度,促进高污染、高排放车辆加快淘汰。加快推进城区轨道交通项目,加强公共交通能力建设,提高公交出行分担率,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积极推进莱荣高铁、桃威铁路电气化改造项目,大力发展“公转铁”“水转水”运输和海铁联运,改善交通运输结构。加强绿色港口建设,加大对船舶排气污染的监测监管,推动商船和各类渔船使用低硫燃油,减少船舶冒黑烟的现象。

(三)加强臭氧治理力度,实施精准管控措施。开展科学研究,与高校及高水平的科研院所开展合作,认真分析我市空气中臭氧浓度较高的原因,研究降低臭氧含量的新方法,制定精细化治理方案,加强导致臭氧形成的主要污染物的治理,确保臭氧达到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四)加强水源地保护,保障市民饮水安全。认真贯彻落实《威海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尽快建成水源地隔离防护设施,出台水源地保护生态补偿机制。全面进行中心城区集中供水深度处理。尽早让市民喝上放心水、可口水。

(五)加强水资源循环使用,节约集约利用水资源。要充分利用价格杠杆,提高中水利用率,协调相关企业优先使用热电企业生产的工业用水,最大限度节约淡水资源。加快海绵城市改造,缓解淡水资源紧张的局面。

(六)加强农村环境整治,改善农村居住环境。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新型农业生产方式的推广和指导,推广水肥一体技术,提高有机肥的使用率,加大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力度。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加大畜禽粪便等污染物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土壤污染治理力度,逐渐减少存量,严控新增污染。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农村厕所改造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垃圾处理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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