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对全市社会救助工作情况审议意见的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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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 2020年7月14日,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民政局局长栾波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市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审议意见。针对会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市政府进行了深入研究,认真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一)强化组织领导,构建多层次救助格局。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立了市、县、镇三级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自上而下压实责任、精准施策,进一步提高救助工作整体效能。2020年7月,对市级领导小组架构进行优化调整,进一步明确部门责任分工、小组议事规程和实施细则等,强化成员单位沟通协作,共同推动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出台《关于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实施意见》,确定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临时救助对象等9类全市兜底保障对象,全面梳理现有低保、特困供养、医疗、教育、住房等N项政府救助政策和社会力量参与事项,依托“威救你”社会救助综合信息平台,构建起“9+N+1”多层次梯度式救助格局。进一步整合部门救助资源,规范救助资金使用,提升救助效能,努力形成救助政策各有侧重、互为补充、相互衔接、合力保障的社会救助模式。 (二)强化制度监管,严厉打击违规行为。建立社会救助家庭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行申请救助事项守信承诺制度和失信记录制度,对虚报、隐瞒、欺骗等手段骗取社会救助待遇的人员,按规定录入市级个人诚信体系,归集报送至国家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格局。做好市、县、镇、村四级社会救助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整治社会救助领域中“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行为,对贪污、挪用、虚报、冒领社会救助资金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依法依规予以惩处。 二、推进社会救助平台建设,实现救助信息互联共享 (一)构建救助平台,健全信息核对系统。在荣成试点建设社会救助平台的基础上,市级研发“威救你”社会救助综合信息平台,整合扶贫、教育、住房等17个部门74项救助信息资源及社会力量参与救助信息,建立9类救助对象动态管理的大数据库,实现部门间政策事项相互公开、信息数据全面共享、救助数据在线查询、社会力量参与救助项目在线对接等。深入推进家庭财产信息跨部门、跨区市、跨层级实时比对和各级各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实现市域内30家银行、54家保险机构的信息核对全覆盖和98个部门、单位的公积金缴纳、存款业务等96项数据精准比对,为精准认定救助对象、开展救助活动提供“一站式”服务。 (二)发挥平台作用,实现多样化救助服务。充分发挥“12349”居家养老服务热线作用,建立生活服务、紧急救助、政府购买服务等线上服务窗口,根据困难群众实际需求,及时对接政府救助和社会力量帮扶事项,推行“物质+服务”主动救助模式,做到“线上对接百姓,线下暖心服务”,促进政府、社会力量与救助对象无缝对接,做好物质保障、生活照料、心理疏导等多样化救助服务。 三、不断强化资金投入,提升救助兜底保障能力 (一)积极推进城乡救助标准一体化工作。积极推进城乡救助标准一体化,印发了《关于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水平的通知》,将城乡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650元和470元分别提高至787元和588元,城乡低保标准比例由1.38:1进一步缩小至1.34:1,逐步消除保障差异,进一步强化救助兜底线能力。在环翠区张村镇试点推进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工作,特困供养照料护理标准实现城乡统一,按照特困对象全自理、半自理、全护理情况实现城乡一体,分别为每人每年3297元、5495元和10990元。 (二)关注“边缘群体”,持续完善救助保障政策。出台《威海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采取多项措施将更多“边缘群体”纳入保障范围。降低低保纳入门槛,率先将支出型贫困家庭纳入低保范围,降低赡养费计算额度,放宽家庭财产条件,扩大重、残、大病“单人保”范围,2020年5月以来新增低保对象2094人。探索持有居住证人员在居住地申办低保途径,我市于2020年10月被民政部确定为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市。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给予3倍至12倍城乡低保标准的急难型和支出型临时救助,对连续3个月无收入且未参保的失业农民工等困难群众,给予不高于城市低保标准3倍的一次性临时救助。截至11月中旬,累计救助临时困难群众1162人次,发放资金323.5万元。不断加强社会救助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在文登区、荣成市开展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试点,分别按照城乡低保标准的1.2倍和1.5倍确定相对贫困对象,推动解决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问题。 四、强化基层队伍建设,发挥社会组织作用 (一)配齐基层工作力量,不断提升专业素质水平。在全省率先实现市县两级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全覆盖,镇(街道)全部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所有村居均设立社会救助工作站。按标准配齐配强基层工作人员,累计配备镇(街道)专职工作人员213名、村(居)民政协理员3333名,进一步提高基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能力。扎实提升基层业务水平,2020年召开5次社会救助业务培训会议,及时传达上级社会救助政策要求,解读我市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相关规定,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提高基层社会救助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加大各项兜底保障政策宣传力度,确保各项救助政策落实落地。 (二)引导社会力量,支持专业化社会组织发展。动员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救助活动,向社会公开征集“党旗飘扬·爱满滨城”社会组织公益实践项目,激发社会力量参与热情。2020年共投入195万元,支持60个社会组织开展困难群体帮扶等扶贫公益项目。建立“幸福公益银行”帮扶积分兑换“海贝分”信用制度,对取得成效的社会组织和个人,优先给予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推荐参评和谐使者等激励政策。印发《“春风万家”行动实施方案》,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救助工作,打造政府公益服务品牌,投入各类资金3600余万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志愿服务等方式,为全市3.5万名低保、分散特困供养、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助餐、助洁、助医等多样化服务,进一步提升特殊群体幸福指数。 下步,我市将以全国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为契机,按照国家、省有关部署要求,不断强化部门职能,创新社会救助政策,深入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加快构建政府领导、部门共建、社会参与、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兜底有力、城乡统筹的综合社会救助机制,全面提高社会救助整体效能,让困难群众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以上报告不当之处,请指正。 威海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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