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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对《2019年威海市和市级决算草案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04 15:45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人大字号:[ ]


市人大常委会:

2020年8月31日,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李峰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2019年威海市和市级决算草案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审议意见。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及建议,市政府进行了深入研究、认真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化财政改革,提升资金使用绩效

(一)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压缩切块项目资金规模,对资金可以细化的项目准确分解落实至具体单位,对无法细化至具体单位的项目,编入市业务主管部门预算。减少基本支出代编,将预留支出按照上一年度实际发生金额编入市直有关部门预算。加强项目库管理应用,自2020年起,项目库全年开放,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可以提前谋划、统筹编制本部门年度预算草案,将所有项目及时录入项目库,拉长预算编制周期,提高预算编制质量。

(二)持续推进专项资金整合。建立规范、高效的资金分配决策机制,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对采取因素法分配的资金,组织市级业务主管部门依据资金管理办法,确定分配因素和权重,研究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对采取项目法分配的资金,同样由市级主管部门组织项目申报、评审、公示,采取竞争择优等方式遴选项目,确保项目安排合理合法。对专项资金进行清理整合,自2021年起,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原则上只管理一个专项资金,加大科技创新、文旅宣传等领域资金整合力度,变“雨露均沾”为“精准灌溉”,解决重复设立专项资金问题,以资金整合带动政策集成,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三)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完善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预算绩效管理目标指标体系,开展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推进部门整体绩效管理试点。在完善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绩效管理基础上,加快推进政府债务、社保基金等领域绩效管理全覆盖。将绩效评价结果与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刚性挂钩,评价结果为“中”或“差”的项目,分别压减不低于10%、20%的预算规模或予以取消。同时,对第三方机构的服务质量加强督查考核,实行绩效考评制度,在委托服务项目结束后,根据合同约定对机构履约情况进行量化考评,按效付费,不断提高评价质量。

二、完善预算管理,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一)增强财政统筹保障能力。结合2020年宏观形势和我市实际,提前做好2021年市级财力测算,并按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规模的1%至3%列入预备费,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资金保障水平。统筹安排上级资金与本级资金、当年财力与存量资金、预算资金与债券资金等各类政府性资金,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障“三保”支出。

(二)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的通知》,建立存量资金定期集中清理机制,对结转1年以上的财政资金、结余资金以及不具备实施条件或不急需的项目资金全部收回,做到应收尽收,统筹用于更加急需的重点支出。2020年9月,组织市财政部门对结转超过1年的资金进行收回,共收回资金4500万元,预计2020年底前可再收回资金4000万元。

(三)提升国库库款管理水平。印发《威海市财政局国库库款考核及预警管理办法》,在优先保障“三保”支出的前提下,做好库款使用规划,规范资金调度,提高库款管理“韧性”,及时发现低于库款保障水平的区市、开发区并进行预警,保障库款运行稳定。

(四)加强审计问题整改约束。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审计查出财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加强对预算单位内控制度建设情况的督导。同时,制定相应预算编制措施,自2021年起,对于同一问题屡审屡犯的部门、单位,预算安排和整改情况挂钩。对巡视、巡察、审计、财政监督检查发现违规使用“五项经费”的部门、单位,按相关经费30%的比例核减其当年预算。

三、加强债券管理,积极防范债务风险

(一)积极争取债券资金。积极抢抓政策机遇,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提前做好项目谋划、筛选、论证、储备等工作,形成完备的专项债券项目库,用高质量项目为争取债券资金奠定坚实基础。2020年共争取到位专项债券资金94.77亿元、一般债券资金9500万元,为保障“六稳”“六保”、补短板强弱项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规范使用债券资金。督促各区市、开发区及项目单位,细化落实实施方案。对已获批的项目,按照“在建提速、提前开工、尽早竣工”的要求,加快实施进度,迅速形成实物工作量;对进展慢的项目,认真查找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对未开工的项目,加快前期工作,落实各项建设施工条件,确保及早开工;对建设实施条件不足导致无法开工或年内难以实现支出的项目,做好用途调整,避免资金闲置浪费。建立专项债券资金定期调度和通报制度,每10天调度全市债券项目资金支付进度,每月对项目支付情况进行通报,对资金拨付进度较慢的区市、开发区和单位进行重点约谈,确保发挥好专项债券作用。

(三)有序化解存量债务。对项目自身运营收入能够按时还本付息的债务,继续通过项目收入偿还;对项目自身运营收入不足以还本付息的债务,通过依法注入优质资产、加强经营管理、加大改革力度等措施,提高项目盈利、偿债能力;对确需政府偿还的债务,督促各区市、开发区切实履行偿债责任,最大限度防止债务违约风险。同时,通过统筹预算安排、政府债券、土地出让收益、股权出让等多种渠道,落实还款资金来源,为化解债务提供保障。截至2020年10月底,共化解存量债务45.5亿元。

(四)坚决杜绝新增债务。严守政策底线,严明财经纪律,以近年来巡视反馈的问题和被问责的区县为鉴,深入开展自查自纠,采取控制政府举债投资项目、规范平台融资举债行为、强化政府债务预算管理等方式,确保我市无新增政府隐性债务。

四、硬化执行约束,规范市级预算调整

(一)及时进行预算调整。2020年8月启动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编制工作,对2019年度决算清理后增加的相关补助收入一并统筹考虑,10月提交人大常委会审查执行。同时,进一步严格预算追加,加快上级转移支付下达和市级预留资金支出,逐步减小调整后预算数与预算执行数之间的差异。

(二)严格控制新增支出。除市委、市政府有明确要求以及疫情防控、应急救灾支出外,预算执行中不出台新的增支政策,不新上马建设项目,对于其他确需追加的新增硬性任务和重大紧急事项,由市级业务主管部门事先开展项目评审论证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按程序报批。

(三)加强预算执行监控。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跟踪督导,严格控制部门预算执行中的项目、科目调剂,实施“红黄绿”预警管控。对民生政策、疫情防控、扶贫就业等领域重大项目支出,实行“绿色通道”畅行,全力予以保障;对一般性非急需非刚性的压减类、暂缓类支出,实行“黄色预警”管理,根据优化调整后的资金规模重新研究意见;对新建楼堂馆所等停止安排类支出,实行“红色禁行”控制,坚决不予安排。

以上报告不当之处,请指正。





                                                                             威海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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