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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居民生活用水供水(下称自来水)水务设施维修分工责任”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1-03-19 10:15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人大字号:[ ]


建议内容:

一、现状

1、自来水管道维修责任划分

目前威海居民自来水供水管道维修责任依据产权归属进行划分(根据《威海市城市供水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城市公共供水分户水表及其以外的供水设施产权属城市供水经营单位,由城市供水经营单位负责维护管理。分户水表以内的供水设施产权属用户,由用户负责维护管理。”),以入户水量计量仪表(地井水表)为界,水表至居民室内部分的自来水管道产权和相应维修维护责任归居民用户所有。 

2、这种责任划分给居民带来的困惑

居民往往不知道水务集团维修部门的存在,出现故障自行组织进行自来水管道故障维修。在欠缺规范、影响居民小区地表规范的同时,还给居民生活带来不应该承受的麻烦。

3、实例举证

居住在高区某陈旧小区内的李先生,在五年左右的时间内,先后两次遇到自家产权部分自来水管道破裂漏水,还多次看到同一小区和其它小区内的居民,自行雇人进行私产部分自来水管道维修施工(挖开地面)。李先生家的两次私产部分自来水管道维修,都是经过周折,在“居民服务热线”的帮助和督促下,请威海水务集团的维修部门进行维修施工的。其中第二次还遇到了水费收费部门的推托,供水阀门关闭了四天后,在“居民服务热线”和“消费者热线”的反复督促下,才得以在水务集团维修部门的响应下修复。其中除了收费部门转告维修部门不及时甚至故意拖延的原因,也不乏李先生不了解相关部门设置情况而胡乱反映情况的原因(向收费部门提维修施工要求)。

二、问题及引申

问题1、水务集团在提供维修服务方面的相关规定,用水居民无法方便了解,客观上影响相关公共资源的利用率。 

问题2、无形中对在威海居住的居民,提出了需要具备组织供水管道维修施工的能力要求。 

问题3、居民自行组织供水管道私产部分维修施工,没有规范指导,乱像难免,对文明卫生城建设不利。

问题4、居民对发现、知会、报告、报修、费用承担标准等相关程序、制度性规定等无从了解,遇事忙乱困惑难以避免。

引申:显露城市文明程度不足,影响威海的城市形象。

解决方案:

1、明确规定相关施工由水务集团免费或统一工本费按规范承接。

2、建立相关规范、规定。

3、网上公示相关规范、规定,方便居民查询、利用。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丛强滋)


答复内容:

丛强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明确居民生活用水供水(下称自来水)水务设施维修分工责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关于产权划分的问题:按照威海市城市供水管理规定威政发〔2013〕41号第三十一条注明“分户水表及其以外的供水设施产权属城市供水经营单位,由城市供水经营单位负责维护管理。分户水表以内的供水设施产权属用户,由用户负责维护管理。居民用户的水表井室由城市供水经营单位负责维护管理,非居民用户的水表井室由其自行负责维护管理。”用户在与集团公司签订的供用水合同上已明确注明了供用水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问题。

2.关于产权属于用户供水设施的维修问题:如果用户需要,经与水务集团双方协商,水务集团可以采取有偿服务的方式进行维修,按成本价收费,用户也可以利用社会资源自行维修。

3.关于用户对相关程序制度的了解渠道:用户在与集团公司签订的供用水合同上,属地公司会留下客户服务代表的联系方式,水务集团公众号、热线电话也对全社会公开,方便用户随时查找联系。

下一步,我们也会继续做好相关行业政策法规的宣传和内部各供水维修职能部门等信息及对外公开的宣传,争取更多理解和支持。

威海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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