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代表建议>2020年
关于启动环山快速路市政段和海峰路及S202交通衔接的相关建议

发布日期:2021-03-23 14:08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人大字号:[ ]


建议内容:

近年来,环翠区委、区政府把“羊亭开发”列入全区重点工作之一,对于羊亭镇未来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羊亭镇牢牢把握这一重大历史机遇,结合中德生态城核心区打造目标,努力打造生态新城、产业新城、宜居新城,双招双引、项目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民生改善等工作都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在重点项目集聚推进的同时,羊亭镇不断完善园区基础设施配套,统筹道路、水系、棚改等重点工程,加快城市化建设进程;同时,精心打造教育、医疗、文化、公园等公共服务中心板块,积极引进商住、镇域经济社会呈现出稳健向好、幸福和谐的发展态势。今年,市委、市政府又提出了“西展”战略布局,为加快把羊亭建设成为融入中心城区的产城一体新板块指明了方向。目前羊亭开发受制约主要表现在交通衔接不完善,镇域东西向道路与市区衔接还存在瓶颈。主要问题是:一是规划的环山快速路市政段中,华夏隧道、羊亭隧道、贝草夼立交作为重要节点,目前尚未开工建设,与市区方向无法快速连接。二是海峰路无法与S202有效衔接。

解决方案:

1.建议尽快打通华夏隧道、羊亭隧道,新建贝草夼立交等节点。尤其是华夏隧道(阮家口通华夏立交至望岛),建议先行开工建设,实现镇域主干路与环山路东段的有效衔接,羊亭区域东向前往市区车程将缩短至15分钟,形成“15分钟生活圈”。

2.建议将海峰路阮家口段与S202实现互通,方便镇域东部居民出行。

希望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加快推进环山快速路市政段等工程修建工作,早日打通羊亭区域与市区的快速连接,不断开创“精致城市·幸福威海”新局面。

(威海新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黄宝堂)


答复内容:

   黄宝堂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启动环山快速路市政段和海峰路及S202交通衔接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环山快速路市政段

(一)环山快速路基本情况

环山快速路是中心城区沿里口山环状分布的重要快速交通通道,全长约28.7公里,双向六车道,路面宽31米,分为省道S301段、省道S201段和市政段三部分。其中,省道S301羊亭段约6.6公里,2014年由公路部门建成通车。S201段含高区新建段和中心区改建段两部分,总长约10.8公里,2016-2019年,由公路部门建设,现已通车。市政段总长约12公里(东线约4公里,西线长约8公里),包括8座立交、3座隧道、1座高架桥和相关连接道路工程。

2016年,完成规划选址、土地预审、可研批复等立项阶段工作,立项批复建设期2017-2020年。2017年下半年,张村军事区附近约4公里路段线路东调,规划部门重新出具了规划选址。依据调整后规划选址,环山快速路(市政段)部分建设用地不符合现状土地利用规划(各立交设施及各隧道口几乎全部涉及基本农田)。2018年,市政府专题会议确定,结合下一轮土地规划修编情况启动项目建设。目前,市自然资源部门正进行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尚未完成环山快速路(市政段)建设用地调整工作。

(二)有关情况的说明

环山快速路市政段宜整体推进,不宜先行分段实施。环山快速路(市政段)属于重大市政工程项目,应当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相关建设手续,无论是否先行建设部分设施,均需有关部门审批同意整个工程的立项、土地、规划等相关建设手续方可合规实施。依据有关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土地调整后,项目建设需重新办理立项手续,现无土地预审手续,按照基本建设程序不能立项。如分段或分项实施工程建设,同样需要相应的土地预审手续,否则也无法办理建设立项手续。同时还需要林业部门出具林地使用审批手续(按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建设项目严禁化整为零、规避林地使用审核审批),工程方可推进实施。因此,考虑建设程序的合法性及工程建设的合理性等因素,建议结合本轮土地规划修编情况,适时启动环山快速路(市政段)工程建设,既有利于完善建设手续,又有利于统筹工程建设,节约建设资金。

(三)下步工作计划

结合市自然资源部门国土空间规划调整情况,办理环山快速路(市政段)用地手续。按照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线路变更后,项目建设投资及规模增加,需重新办理立项手续,变更林业、环评等前期手续。在完成上述前期工作基础上,结合项目资金落实情况,有序推进实施环山快速路(市政段)建设。

二、关于海峰路与S202

经环翠区有关部门组织多方论证,认为海峰路阮家口段与S202无法进行互通连接,理由如下:

一是海峰路阮家口段与S202存在高差较大,因此拟建海峰路阮家口段与S202立交匝道纵坡大于《公路立体交叉设计细则》(JTGTD21—2014)规定的5%极值。

二是珠海路与S202立交与拟建海峰路阮家口段与S202立交间距为2km,小于《公路立体交叉设计细则》(JTGTD21—2014)规定的一般互通式立体交叉之间4km最小间距。

三是按照威海市城市道路建设规划方案,阮家口为齐鲁大道、S202和环山快速路枢纽立交建设位置,因此拟建海峰路阮家口段与S202立交不具备建设条件。

感谢您对城市建设事业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10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