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威海市城区四家公证机构整合的建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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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内容: 2011年,由中央统一部署确定了一张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时间表,到2015年,我国将在清理规范基础上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到2020年,我国将形成新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目前为止,事业单位的分类基本完成,总的来讲分为三类:一是行政职能类;二是公益服务类;三是公益服务生产经营类。截止到2015年底, 山东将公证划归公益三类的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对布局结构不合理、设置过于分散、工作任务严重不足或职责相同相近的,予以整合。威海市城区内公证机构就存在这种情况,城区内现有四家公证机构,分别是威海市威海卫公证处、威海市环翠公证处、威海市世纪公证处、威海市火炬公证处,基于推动公证事业快速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要考虑,我们提出对城区四家公证机构进行整合的设想,即把威海市环翠公证处、威海市世纪公证处、威海市火炬公证处,合并到威海市威海卫公证处。 一、城区四家公证机构基本情况 (一)机构性质。目前城区四家公证机构全部为事业体制,独立事业法人,实行依法纳税管理。其中,威海卫公证处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其他三家尽管备案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实际实行的都是自收自支、依法纳税的企业化管理。 (二)人员情况。四家公证机均实行事业单位编制定额管理,共有核定编制数23人,实有在编人员17人,其中威海卫公证处编制12人,实有在编人员11人;环翠公证处编制5人,实有在编人员4人;世纪公证处编制4人,实有在编人员1人;火炬公证处编制2人,实有在编人员1人。近年来,为缓解公证业务量大、人员少的矛盾,各公证机构相继聘用了部分公证员、公证员助理及其它辅助人员共26人,其中威海卫公证处聘用14人,环翠公证处聘用4人,火炬公证处聘用3人,世纪公证处聘用5人。其中,聘用执业公证员7人,公证员助理及其它辅助人员19人。 (三)业务开展情况。2019年,城区四家公证机构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34793万件,占全市办证总量的59.6%。其中,威海卫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9385件,环翠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事项7504件,世纪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事项6142件,火炬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762件。 多年来,威海市公证员人均办证件数位列全省第一。 二、整合的必要性分析 (一)整合是落实《公证法》的规定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章第七条明确规定:“公证机构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可以在县、不设区的市、设区的市、或者直辖市设立;在设区的市、直辖市可以设立一个或若干个公证机构。公证机构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根据这一规定,我市城区作为一个公证执业区域,根据我市城区人口规模和公证工作的实际,结合司法部合理布局的要求,50至100万人口设立一个公证处的标准,威海市城区内设立一家公证机构为宜。2006年《公证法》颁布实施后,司法部及省司法厅曾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各地落实《公证法》的规定,解决同一城区内不同层级公证机构并存问题。鉴于多方面的原因,我市至今一直没有落实这一规定。 (二)整合是优化公证资源配置、更好地为民便民服务的需要。目前,四家公证机构中有两家位于中心城区,相距仅有数百米,其它两家尽管分布于不同区域,但因我市城区面积、人口规模都不大,众多人口居住在城乡结合部和离城区较远的镇村,不少当事人反应办理公证很不方便。同时,因四家公证机构人员规模、服务能力相差较大,且基本上按照各自所在的行政(经济)区划划分执业范围,需要设立方便群众的公证窗口的地方,辖区内的公证机构却无人员无能力设立,当事人只能选择多跑路办理公证,便民服务的目标和要求很难达到。特别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开展司法辅助业务的要求,目前城区内任何一家公证处都无法单独承担。整合后,城区将成为一个公证执业区域,可根据业务量的多少和群众的实际需求,统筹公证资源,合理布局,设置服务窗口,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和公证工作实际的需要。 (三)整合是促进公证事业健康长足发展的需要。公证是一项法律性、专业性非常强的工作,对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职业素养等都有严格要求。整合后,随着人员的增加,公证机构能够根据每项业务的专业特点,在内部组建若干个专业团队,做到分工明确、术有专攻,把每项业务都做细做精,从而降低执业风险,提高服务水平。同时,在内部管理、质量控制、业务拓展、教育培训、人才培养等方面,能够更加专业化、正规化、科学化,为后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整合的可行性分析 (一)各方已基本形成共识。整合动意产生后,四家公证机构分别采取个别谈话、投票表态等形式,广泛征询公证员及工作人员的意见,市司法局通过召开座谈会、深入相关区市主管机关及公证机构实地调研等,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目前,各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公证机构负责人及绝大多数公证员对整合表示赞同。同时,整合动意向省司法厅领导、市分管领导汇报后,也得到相关领导的认同和肯定。 (二)四家机构性质相同、人员身份相同。拟整合的四家公证机构均为依法纳税、独立法人的事业单位,在编公证员及工作人员身份相同,整合后不存在身份转换问题;对聘用公证员及公证员助理,因我市整个公证行业一直面临公证专业人员短缺问题,且四家机构目前均编制不满、人员不足,聘用人员整合后可继续聘任留用,因此整合不需进行人员分流、安置甚至下岗,不会出现后续遗留问题。 (三)整合对在职及退休人员相关待遇不产生影响。四家公证机构整合,实质是将其他三家合并到威海卫公证处,整合后的威海卫公证处其性质和单位行政级别、人员身份及原有行政级别等均保持不变,退休人员的相关待遇,按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政策和标准执行。 (四)整合工作程序相对简单易于操作。据了解,目前四家机构均无不动产及大宗资产,办公场地都是政府(管委)无偿提供,没有其他不动产,资产主要是桌椅、电脑等一般办公设备。因此,整合过程中不需要进行不动产及大宗资产划拨等复杂程序,整合需要调整的行政关系、法律关系相对简单,总体工作量不大。 解决方案: 一、科学制定方案。整合方案的制定,是整合工作的起点,也是整合工作的关键。整合方案的出台,应按照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要求,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广泛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和建议,把制定方案的过程,变成组织发动的过程,变成统一思想、凝结共识的过程,确保方案既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又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周密细致、切实可行。 二、加强组织协调。整合工作涉及原有机构的撤销、人员编制的核销和重新核定、有关人员行政级别待遇及资产划拨等多个程序和环节,涉及组织、人事编制、财政、国资等多个部门,应积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他们的支持与配合,齐心协力,共同推动整合工作顺利进行。 三、严细审慎推进。整合工作尽管总体难度不大,但毕竟涉及到相关区市间利益的调整,涉及到所有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推进过程中,在严格执行政策规定、严格按既定方案操作的同时,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应做深入细致的分析研究,找到具体可行、各方都能理解和接受的解决办法,最大限度地避免后续遗留问题的产生。 (威海市环翠公证处主任 肖丽娟) 答复内容: 肖丽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威海市城区四家公证机构整合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威海市公证行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的部署,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积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服务,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由于威海市城区面积、人口规模不大,设置四家公证机构,过于密集,而且机构性质、人员编制、业务开展情况相同。从目前情况看,机构设置布局不合理、过于分散、工作职责相同,不利于今后公证事业科学发展。从2016年开始,我局对城区公证机构整合问题进行研究。您提出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通过召开座谈会、深入相关司法行政机关及公证机构实地调研等方式,征求了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研和科学论证,依据《公证法》、省司法厅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转发司法部中央编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鲁司〔2017〕78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征求了市委编办的意见建议,起草了《威海市城区公证机构合并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6月17日,邀请您参加了市委编办和我局组织的公证机构整合问题研究会议。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市委编办及有关单位继续研究公证机构整合问题,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您。 威海市司法局 2020年6月3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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