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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对2019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全市和市级企业国有资产
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1-05-06 17:25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人大字号:[ ]


市人大常委会:

2020年10月29日,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国资委主任丛龙海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9年度全市和市级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书面审议了《关于2019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提出了审议意见。针对会议提出的意见及建议,市政府进行了深入研究,认真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积极转变国资监管方式。坚持该管的坚决管到位,不该管的依法放到位,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给予企业充分自主权、决策权。推进分类授权放权,进一步梳理优化权责清单,除法律法规规定须由政府审批及国资监管机构决定的重大事项外,对市属国有企业已设立基金再投资项目、主业范围内直投项目、重大资产租赁项目等15项重大事项,授权企业董事会决定,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经营活动干预,提高企业经营自主性。强化国资资产统计监测和财务风险排查防范,开展市属国有企业融资担保和资产处置情况统计分析,对国有企业在银行借款、发债、担保等方面存在的债务风险进行全面排查,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风险管控,确保不发生违约问题。

(二)加快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一是完善企业法人治理体系。推动18家市属国有企业修订完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经理层议事规则,将各层级权责清单化,共明确出资人权责17项、董事会权责28项、监事会权责9项、经理层权责4项,形成企业法人治理主体各司其职、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治理机制。二是加强外部董事监督。制定《威海市市属企业外部董事履职评价及责任追究办法》,优化外部董事工作流程,严格外部董事履职管理,组织其通过参加企业董事会等方式,加强对企业银行贷款、投资计划、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决策监督,9名外部董事合计参与企业研究议题767个,提出意见或建议241条。三是加强财务管理。充分发挥派驻财务总监作用,推动城投集团、热电集团、公交集团、北洋集团等企业整合会计机构,基本完成市属国有企业财务人员集中统一管理。强化协定存款、集中采购、贷款利率、合理纳税等管理,累计指导市属国有企业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141项,实现增收节支1亿多元。开展资产清查、欠款清收、资产盘活等活动,累计清查不良资产22亿元,进行账务处理12亿元,收回3年以上应收款项0.9亿元,盘活闲置低效资产1亿元。

(三)探索推动市场化经营机制建设。一是推进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在北洋集团、产投集团等企业或相关岗位开展试点,选聘经理层和高技术专家人才5人,按照市场化水平确定薪酬,按合同约定严格考核。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起草了《威海市市属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市场化选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二是强化用人管理。建立国企人力资源考核监管平台,出台国企用工招聘备案管理制度,严把用人准入关,11家企业2020年度新录用人员116人,其中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占比92%,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占比84%,拥有专业职称和资格证书人员占比34%。畅通人员出口,实行工资总额管控,合计压缩企业在岗职工人数560人,年节省人工成本4300余万元。三是加快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开展市属竞争性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项目摸底排查,制定市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计划,采取引入战略投资者、股权转让、增资扩股、合资新设等市场化公开招引方式,优化市属国有企业股权结构。指导北洋集团规范清退历史形成的职工持股3056.07万股,涉及金额5800万元。按照“因企制宜、一企一策”的原则,对37家市属各级次国有企业进行分类改革重组,其中清算注销29家、吸收合并4家、改制退出4家,目前22家企业已完成改革重组。

(四)切实抓好企业运营管理。一是加强主业管理。建立市属国有企业主业动态调整机制,引导企业立足现有产业基础和未来转型升级需要,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适时做好主业调整,原则上每个企业主业不超过2个。二是加强国有资本投资管理。指导市属国有企业以“四新”“四化”为导向,编制年度投资计划,推动国有投资向主业、优势业务、优质板块,以及基础性、公益性领域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有效优化国有资本投向,累计投资38.38亿元。三是强化融资服务。指导企业用好债券融资工具、做好债券发行,共审批发行债券(中期票据、企业债)3笔、90亿元,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其中,城投集团发行企业债20亿元,用于保障未来科技产业园项目建设;产投集团利用年初疫情期间市场利率回调机遇期,发行私募公司债券15亿元、短期融资债10亿元,在化解企业债务风险、保障正常运营的同时,降低融资成本2700余万元。加强企业担保、资产处置等管理,累计备案担保事项资金42笔、55.3亿元,完成企业资产处置项目3项、金额26.54万元,股权转让项目1项、金额806.19万元,促进国有资产优化配置。四是搭建市级民生综合服务平台。推进市民卡APP集成信用体系、志愿服务、文化消费等市级社会公共服务类应用,发行“无偿献血荣誉卡”“崇军卡”,为专属人群享受社会公共服务提供载体。目前,市民卡应用已涵盖公共交通、居民健康、公共事业服务等多个线上线下领域,成为智慧城市建设成果惠及全体市民的重要载体。五是加强公益类企业管理。组织财政、交通运输、国资等部门定期对城乡公交运营状况进行审核,明确财政补贴公交运营的刚性成本,合理确定财政补贴数额,提高财政补贴资金使用效益。探索建立资源性产品价格联动机制,根据上游价格变化情况,适时启动联动机制,及时传导上游成本增减因素,动态平衡供需双方利益,充分调动企业控制成本、提升服务质量的积极性。

二、完善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系,提升金融机构风险抵御能力

(一)建立健全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机制。健全国有金融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绩效考核等制度,引导国有金融机构审慎经营、防范风险,促进国有金融资本合理流动、科学配置。一是强化国有资本监管。开展国有金融资本产权专项登记工作,按照“全面覆盖、应登尽登”的原则,将占有和使用国有金融资本的金融机构全部纳入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系统,建立产权登记工作月报制度,及时办理国有资本变动登记,加强国有产权全流程监管。二是充分激发资本活力。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威海市商业银行成功发行30亿元二级资本债,并完成H股上市,募集资金净额32.66亿港元,成为我市首家、全省第三家上市的地方法人银行。加强金融机构绩效评价管理,引导国有金融机构提高经营水平,在2020年度地方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工作中,威海市商业银行等6家国有金融企业被评为优秀。三是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引导地方金融组织明确定位、深耕主业,加大支农支小服务力度。2020年,5家国有背景小额贷款公司共发放贷款9.41亿元,其中“三农”和小微企业占比64%;9家政府参控股融资担保公司在保责任余额26亿元,占全行业82.3%,较2019年提高9.4个百分点。

(二)强化国有金融资本行业监管。坚持严监管、强监管,扎实开展地方金融组织非现场监管及现场检查,确保其持续合规稳健运营。一是稳步推进不良贷款处置。进一步压降存量、稳控增量,2020年处置农商行问题股份64户、10.18亿股,股份数量占2019年底存量的73%;处置不良贷款17.03亿元,占全市不良贷款总额的40%,全市不良贷款实现“双降”。截至2020年底,全市不良贷款率0.99%,历史上首次降至1%以内,居全省第二低位。二是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制作《威海市金融风险图谱》,加强对地方国有金融企业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舆情风险等监测预警,密切关注受疫情影响可能产生的信贷资产质量下迁趋势,筑牢风险防线,全市连续4季度无央行评级8级以上高风险机构。三是加强金融机构绩效考核管理。严格落实《威海市金融业发展绩效考核办法》,将金融风险防控情况列为银行业金融机构专项考核指标,将不良贷款处置情况列入区市、开发区考核内容,充分激发处置不良贷款的积极性。

三、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一)完善资产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主体责任,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实现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分级管理。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下放资产处置审批权限,将单项账面价值大于10万元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无形资产审批权限下放到主管部门,实现权责一致、权责对应。二是强化考评结果应用。制定《威海市市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绩效管理评价体系。三是严格抓好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关键环节把控,规范资产管理业务流程,建立从“入口”到“出口”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规范行政事业性资产处置行为,提高资产处置透明度。

(二)加强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一是扎实做好资产基础管理工作。组织机构改革所涉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摸清资产底数,并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卡片管理,做到有物必登、登记到人,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二是加大产权管理力度。对3项权责不清的资产重新进行理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并重新确权住宅15户,理顺经济适用房产权296户。严格落实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要求,推进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信息化,实现资产全生命周期信息动态更新。三是充分发挥公物仓调配作用。组织市机关事务中心建立公物仓,统筹盘活行政事业性闲置低效资产,用于支持单位办公和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等各项工作专班所需,共盘活闲置低效资产446件。

四、加快建立自然资源管理评价制度,促进自然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

(一)做好建立自然资源调查评价制度和自然资源资产监测制度相关准备工作。因上级尚未出台关于建立该两项制度的相关文件,我市暂未制定相关政策方案,目前正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自然资源调查评价制度方面,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部署,完成威海市第三次国土调查初始调查、统一时点更新调查等工作,进一步摸清全市自然资源利用现状和变化情况底数。其中,第三次国土调查专项调查预计2021年10月底前完成,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预计2021年7月底前完成。组织开展威海市2019年度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将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纳入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体系,实现第三次国土调查、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更新调查等基础调查与专项调查融合衔接,为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调查评价制度奠定基础。自然资源资产监测制度方面,结合第三次国土调查专项调查和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进一步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监测制度建立所需基本数据资料,待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后,第一时间推进落实。

(二)探索建立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核算体系。自然资源部于2019年6月在广东、宁夏、福建等地开展试点,探索建立土地资源资产核算技术方法体系和组织实施模式,为全国统一部署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工程开展前期准备工作。根据部级试点任务部署,组织有关部门、单位按照“核算求真归真、成果可靠有用”的原则,认真研究资产核算的口径标准,明确了以“三调”数据为依据确定地类,以不动产、供地等数据为依据确定土地权属的工作思路。同时,进一步加强学习交流,计划于2021年上半年组织有关部门、单位赴先进地市学习试点经验做法,探索开展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核算工作,为探索编制自然资源国有资产负债表摸清家底、夯实基础。

以上报告不当之处,请指正。

威海市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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