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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对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审议意见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1-05-06 17:27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人大字号:[ ]


市人大常委会:

2020年12月25日,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审计局局长于松涛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了审议意见。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及建议,市政府进行了深入研究、认真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跟踪问效,加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力度

(一)严格执行制度标准。为进一步规范审计整改工作,督促被审计单位切实履行审计整改责任,提高审计整改工作成效和质量,研究制定了《审计结果执行标准》,明确了常见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认定标准,切实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结果界定困难等问题。同时,研究制定了《监督促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督办制度》,进一步优化审计整改制度体系,为有效促进审计整改落实提供制度保障。

(二)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意见》,制定了我市审计整改跟踪监督工作方案,每年至少开展2次全面督查,将同级审未整改到位问题纳入督查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定期调度未整改到位问题的推进情况;特别是对部分屡审屡犯问题,更加注重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决策过程和结果性质等深层次因素,从完善制度方面推动整改落实,确保审计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通过逐步强化预算编制、预算绩效管理,2020年全市项目支出代编预算规模同比下降3.49%;部门绩效自评范围从2018年部门自选项目试点评价,2019年扩大到项目资金量的30%,2020年底已实现全覆盖。

二、坚持精准施策,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

(一)标本兼治,强化源头治理措施。坚持把揭示微观问题与服务宏观决策相结合,深入分析研究问题背后的体制障碍、机制缺陷和制度漏洞,特别是对“表现在基层、根子在上面”的问题,及时向主管部门通报,督促发挥行业领导和业务指导作用,切实推动“点上审计、面上整改”。坚持举一反三,在做好“同级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基础上,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审计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开展专项督查,共排查梳理未整改到位的问题219个,向49个单位发送督办函,逐项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间,截至目前已完成157个问题的整改落实。

(二)分类督导,促进问题后续整改。重点围绕未整改到位的难点问题,逐项进行梳理分析,分类制定后续整改措施,确保每个整改事项都有计划、有动作、有进展。其中,对于部分成因复杂或历史遗留等短时间难以整改到位的问题,明确近期和远期整改目标,定期进行调度;对部分受客观因素和外部环境影响难以追溯,整改难度较大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制定明确的时间表、路线图,妥善处理、逐步化解;对部分需要在制度方面进一步完善的问题,深入查找体制机制层面原因,在深化改革进程中逐步加以解决;对涉及多个部门、单位的问题,建立部门间协调联动机制,共同推动问题整改。经过分类督导、跟踪督办,已有效推动化解难点问题61个。

(三)强化培训,加强专业队伍建设。按照“分层分类、有序推进”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对全市财务、审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一是围绕决算管理、“三公”经费管理、预算绩效评价及政府采购流程等难点问题,组织开展市直部门财务人员专项培训,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和政策落实;积极探索疫情防控新形势下加强财务人员管理与服务的新思路、新方式,针对政府会计制度理论和实务操作,开展网络直播培训,丰富培训形式,提升培训效果。截至目前,共开展各类培训活动6次,培训人员1100余人次,有效提高了财务人员专业素质。二是加强内部审计队伍建设,开展全市内审人员“以审代训”工作,拓宽内审人员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渠道,进一步提高了内审人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三、坚持联动配合,抓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成果运用

(一)充分发挥审计整改预警防范作用。坚持立足于早、立足于防,在对近5年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工作成果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聚焦党委政府、部门单位、国有企业、医疗机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等5大审计类型,共排查梳理高风险点问题119个,选编典型案例31项,汇编《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以及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重点风险防范手册》,并印发给全市市管主要领导干部,通过将问题主要表现形式、定性依据、预防措施、案例启示等进行逐项展示的方式,促进领导干部强化审计责任意识,确保心中有规矩、行事有尺度。研究制定了《关于威海市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强化对各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共发现问题985个,已完成整改969个,切实发挥了内部审计“防未病”的重要作用。

(二)积极创新审计整改结果运用机制。围绕审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持续完善审计整改“五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与市委审计委员会、市人大、纪检监察机关、市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等沟通协调,增强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能。出台《审计监督工作执行情况考核实施办法》,细化完善考核措施,将部门及部门管理的事业单位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列入市级目标绩效管理考核体系,利用考核杠杆倒逼整改落实;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以及整改情况作为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民主生活会以及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并列入被审计领导干部个人档案,作为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参考,进一步扩大审计整改结果适用范围,压实主管部门对审计整改的督导责任。

(三)大力推动审计结果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大审计成果公开力度,积极推动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依法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个别审计单位工作秘密的内容外,对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整改工作报告,均在市政府及市审计局网站进行公开公示,并通过文字、图片、音频等方式进行多形式、全方位详细解读,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进一步增强审计监督实效,不断提升审计整改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

以上报告不当之处,请指正。

威海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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