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根据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的提请,决定:
李峰为威海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报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并由威海市人民检察院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备案。
特此公告。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