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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次主任会议

发布日期:2022-04-19 10:57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人大字号:[ ]


        4月18日,威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贾瑞霭主持召开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竞、李文基、于东海、乔军、李振光,秘书长于所航出席会议。会议研究议定了如下事项:

        一、会议听取了市人大财经委汇报的关于全市先进制造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方案。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汇报的意见。会议指出,制造业是国家经济命脉所系,先进制造业是威海发展的“顶梁柱”。市委将先进制造业发展列为需要高度关注、着力解决的重点问题,制定了一系列加快先进制造业发展的措施,充分表明先进制造业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会议强调,财经委要通过深入调研,全面了解我市先进制造业发展的基本情况,紧盯技改、投资、招商、人才、科技创新、数字化赋能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高质量的意见和建议,为加快先进制造业发展、建设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先进制造业高地、推动市委决策部署落实落地积极建言献策。

        二、会议听取了市人大财经委汇报的关于2022年部门预算、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进行审查监督的工作方案。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汇报的意见。会议指出,对部门预算、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进行审查监督,是强化预算单位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和改进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重要举措。会议要求,财经委和预算工委要对部门预算编制及批复、预算执行和决算、内部管理、重点支出、重大投资项目情况等进行审查监督,切实增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会议听取了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汇报的关于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四部门“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强化政法队伍建设,确保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情况的调研方案。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汇报的意见。会议指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全市政法队伍在学习教育、查纠整改和建章立制等方面持续发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会议要求,要通过深入调研,了解我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基本情况,以及队伍监督管理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提出合理化建议意见,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为常委会会议审议相关工作情况提供参考。

        四、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城环委汇报的关于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调研报告。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汇报的意见,要求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将报告提交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为审议市政府相关报告提供参考。

        五、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汇报的关于与西南政法大学续签有关立法工作合作协议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家库成员遴选工作方案。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汇报的意见。会议认为,与高校续签有关立法工作合作协议及遴选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家库成员,是积极发挥“外脑”智库作用,不断加强改进我市立法工作的重要手段,对于进一步推动法治威海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会议要求,法工委要按有关程序,与西南政法大学做好协议续签工作;同时,从政治性、专业性角度遴选出高素质立法专家,服务保障我市立法工作。

        六、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汇报的关于《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评估办法(草案)》的说明。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汇报的意见。会议认为,立法评估办法对立法前、立法中和立法后评估活动进行全面规范,对建立全方位广覆盖的动态立法评估体系,全面提升立法质量,以高质量立法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强调,要按照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评估办法,为提高立法评估的科学性、客观性、准确性提供制度保障。

        七、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汇报的市人大、市政府、市监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有关人事任免案。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汇报的意见,决定将有关人事任免案提交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决定。

        八、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汇报的《威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讨论稿)》的起草说明。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威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讨论稿)》。会议指出,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对于提升依法履职能力,有效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更好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会议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意见讨论稿,提交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九、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于所航汇报的关于对2021年度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的实施方案。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汇报的意见,要求办公室根据会议所提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方案,并做好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开展满意度测评的相关准备工作。

         十、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于所航汇报的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议程和日程安排等事项。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汇报的意见,决定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

        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委室主任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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