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遴选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家库成员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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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遴选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家库成员的公告 为有效发挥各领域专家在地方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中的智力支持作用,进一步提升我市立法工作水平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能力,决定建立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专家库成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人员和范围 遴选专家库成员30人,由专家学者、律师和实务工作者等人员组成,具体范围如下: (一)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法律和语言文字等领域知名专家、学者15人; (二)具有较高社会知名度的律师5人; (三)本市具有相关领域专业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实务工作者10人。 二、遴选条件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二)热心参与地方立法工作,责任心强,并有时间保障; (三)具有高级职称或者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 (四)身体健康。 三、服务内容 (一)本市地方性法规项目库选项和年度计划的编制; (二)参与起草本市地方性法规草案; (三)对本市地方性法规草案调研、起草、审议过程中需要研究的问题进行研究论证; (四)参与本市地方性法规解释、评估和清理的咨询工作; (五)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六)提出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建议项目; (七)对省人大常委会征求本市意见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受邀为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机关工作人员等作专题讲座; (九)受邀参加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其他有关活动。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方式。本次遴选采取组织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取组织推荐方式报名的,如实填写《威海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家库成员推荐表》,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推荐人员相关职称、执业证书、荣誉证书、工作业绩、研究成果等有关证明材料,于5月20日前报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采取个人自荐方式报名的,如实填写《威海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家库成员自荐表》,并由本人签名,连同本人相关职称、执业证书、荣誉证书、工作业绩、研究成果等有关证明材料,于5月20日前报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二)初步遴选。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综合考虑推荐人选或者报名人员有关情况,进行资格审查与初步遴选,确定建议人员名单。 (三)人选审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对初步遴选的建议人员名单进行研究,择优聘任。对受聘人选,由市人大常委会颁发聘书,并向社会公布。 五、其他事宜 推荐单位和报名人员可在文件末端位置下载《威海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家库成员推荐表》和《威海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家库成员自荐表》电子版,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
联系方式: 威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联系电话:5206501; 通讯地址:威海市新威路1号 邮编:264200; 电子邮箱:whrdfgw@wh.shandong.cn。
威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2年4月2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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