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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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人代工委从10月份开始,通过发放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测评表、电话征求代表本人意见、征询相关专门委员会对代表建议答复的意见等方式,对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所提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办理工作基本情况 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共收到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131件。按照对口办理原则,交市政府及其部门办理120件,商请市委有关部门办理9件,商请团委等人民团体办理2件。目前,全部建议已办结并答复代表。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A类)的117件,占建议总数的89.3%;所提问题已经部分解决或者列入规划逐步解决(B类)的6件,占4.6%;受客观条件制约近期尚不能解决(C类)的7件,占5.3%;所提建议留作参考(D类)的1件,占0.8%。 代表建议办结后,我委对答复情况进行汇总,向提出建议的代表(或领衔代表)发放了《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测评表》,同时通过电话与代表联系沟通,征求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满意度。从反馈来看,在整个建议办理过程中,办理单位均采取直接见面、委托见面或者电话沟通的方式与代表进行联系,面商、面复比例不断提高,代表们对建议办理情况均表示“满意”或者“基本满意”。 二、围绕代表建议办理所开展的主要工作 在代表建议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意见,不断健全机制,完善措施,努力提升建议办理工作质效。一是努力提高代表建议质量。坚持工作关口前移,从源头上抓起,多措并举协助代表提高建议质量。为代表订阅“一报两刊”,及时向代表提供有关信息资料;将代表专题调研、集中视察、代表小组活动与协助代表提出高质量建议有机结合;在市人代会召开前,要求各区市代表工作机构精心组织安排,协助代表确定议案建议选题;在人代会期间,各代表团确定一名熟悉代表议案建议工作的同志,负责严格审核把关,力求使代表提出的建议格式规范,内容明确具体,注重反映实际情况和问题,有效提高了代表建议质量。二是完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规则。为了与上位法在立法精神和具体规定等方面做好衔接、保持一致,进一步提升我市人大代表建议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市第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后,人代工委起草修订了《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办法》。修订期间,人代工委认真研读了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全国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做好代表建议工作的相关文件规定,总结了我市自办法实施以来探索积累的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借鉴了部分兄弟城市的工作经验,使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三是着力增强代表建议督办力度。根据《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办法》规定,选择了部分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作为重点代表建议,由常委会领导分别选取有关重点代表建议予以领衔督办,并交由有关专门委员会跟踪督办,有力推动了代表建议办理的质量和效率。各专门委员会注重将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和专题调研、执法检查工作有机结合,采取座谈交流、电话问询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督办工作。人代工委积极做好综合协调与日常督办工作,注重加强与承办单位的沟通联系,对承办单位反映的问题,积极协调、共商解决办法,对办理不及时或敷衍办理的进行催办和督办。 各承办单位也都十分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把建议办理工作作为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责任,作为集民意、汇民智、查短板、促工作的重要抓手,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绝大多数承办单位将与提出建议的代表沟通作为办理答复的必经程序,办前联系、办中见面、办后回访,深入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了解基层实际情况和存在问题,提高办理代表建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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