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威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决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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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听取了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受威海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威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的说明,认真审议了《威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 会议认为,为实现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威海市人民政府立足实际,深入调研,编制了《威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规划》以坚持高标准保护、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为理念,坚持战略引领、以人民为中心、内涵发展以及提升综合治理能力的原则,提出未来15年全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基本思路,是市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修复的政策和总纲,是指导各类建设的行动纲领,是详细规划的依据、相关专项规划的基础,具有战略性﹑协调性、综合性和约束性。 会议决定,批准《威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由威海市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呈省人民政府批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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