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 代表工作委员会更名为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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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9日威海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中共威海市委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威海市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将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更名为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更名后有关职务按程序重新任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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