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72号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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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根据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黄明春的提请,决定任命: 毕建鹏为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李亚男、郭丹阳为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徐玉超、董合成为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怀钰为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刘瀚汶为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初村人民法庭副庭长; 姜倩倩为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孙福杰为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凤林人民法庭副庭长; 张德民为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孙喜娥、王永刚的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军的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程军的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泊于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刘建军的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特此公告。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8月2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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