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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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至26日,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山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有关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组先后赴经区泊于镇和环翠区桥头镇,实地察看龙山湖蔬菜坊、信义村“跨村联建”及红色东南乡等项目,详细了解农村产业规模化发展、“跨村联建”后村级组织建设、红色文化与非遗文化保护传承、村集体和村民增收等工作推进情况,聚焦法律法规执行关键环节进行了实地检查;召开座谈会,听取各部门关于“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汇报,针对产业升级、组织建设、人才培育、生态保护、文化传承等领域存在的法治短板进行了深入探讨交流。 检查组对近年来我市乡村振兴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对人才队伍建设、村级事务管理等方面的创新举措给予高度评价。强调,乡村振兴是高质量发展的压舱石,是全面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深厚根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全面贯彻实施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的重要意义,结合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突出问题导向,聚焦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效益、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提高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能等重点任务,梳理问题清单、压实整改责任,持续深化执法检查成果运用,以法治力量破解乡村振兴发展瓶颈,不断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上开创新局面、实现新突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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